第二十三章摆嫁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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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在门口站了一会,看到诗诗姐她们也出来了。

几人默契地一起往外走,沿着大路走到村口,村口有一条小河,是村里人洗衣服洗菜的地方,这时候没有工厂排废水,所以河水非常清澈。

如果仔细看,还能看到一群群白条在水里游来游去。

大家又走了几步,找了个安静的角落。见地上散乱地堆了几块大青石,也不嫌脏,随便在石头上坐下来。

对姜皓他们来说,过来喝喜酒,其实是一种应酬,没有人会真正喜欢参加这样的活动。

但是为了叶纤红,他们都来了。

“小红,今天晚上到王子饭店聚一聚,行不行?”温俊再次开口。

他现在对美食街这个项目,真的非常上心,所以找到机会就说。

更关键的是,他还想帮姨父牵线,让小红跟他见个面,认识一下。

肖市长借着小红提供的几个项目,短时间内在市政/府树起了威信,现在又借着美食节的机会,随时可能升迁。

姨父现在的处境,跟肖市长刚来时差不多,需要一件实实在在的政绩,在市政府站稳脚跟。

“今天还是算了,明天吧!”叶纤红想了想,回答道。“我想陪陪外公和外婆。”

外公和外婆都要等唱完戏,才会回家,下次见面,又不知道是什么时候了。

她想在乡下的家多住一天,陪陪他们。

“那也行。”温俊见叶纤红给了个明确的日子,心里非常满意,笑着应道。

其它几人则是无可无不可地答应了。

这些人里,除了苏思诗和章诗萍,赵大成和小方因为跟胡向阳关系最好,所以跟叶纤红走得最近。

最近温俊因为美食节活动,又在接下来的大棚蔬菜和美食街两个项目里,会跟叶纤红合作最多,所以经常主动来找叶纤红,反倒给人感觉他跟叶纤红更近了。

当然胡向阳和章诗萍都很放心,不会担心两人闹出什么感情纠葛?

叶纤红是个比较固执的人,认准了一个人,别人就算再帅十倍,她也未必会感兴趣。

而温俊已被章诗萍吃得死死的,想脱离她的魔掌,也没那么容易。

“诗诗姐和蒋大哥的婚事,应该也快了吧!希望到时能再好好聚一次。”叶纤红笑着望向蒋建光。“对了,蒋大哥,你们的日子到底定了没有?我都等不及要喝你们的喜酒了——”

“我是随时没问题,关键还在你诗诗姐那里。”蒋建光望了苏思诗一眼,无奈地笑道。

他是真的已做好了结婚的准备,随时都可以办酒席,反而是苏思诗最近有些犹豫,一直沉默着没有答应。

“诗诗姐没有答应?”叶纤红故作惊讶地反问。“那是不是你给她的安全感还不够?”

诗诗姐怎么想的,她或多或少猜得出一点心思。

对于男人来说,二婚大多会比较随意,毕竟都是半路夫妻了,很少会像第一次结婚那样,全心全意地投入。

而女人正好相反。

第一次婚姻失败了,内心就有了畏惧感,怕第二次依然会失败。

男人只要有钱,可以一次又一次地换女人,最多被人骂风流,大多数人也不在意被人这样骂。

而女人就不同了。

如果她换过两个男人,名声基本就毁了,后面一般不敢再结婚,宁愿一个人过。

“还要什么安全感?”当着这么多人的面,被叶纤红这样问,蒋建光就有些狼狈。“都不是孩子了,应该知道婚姻生活是怎么一回事?”

对三十多岁的男人来说,婚姻有时候更多的是责任和义务,而不是必须品。

特别是蒋建光身为蒋家的长子,能力出众,长得又不俗,别说同龄人,就算很多二十来岁的未婚女孩子,也会主动投怀送抱。

女人对他来说,真的要多少有多少。

如果不是父亲不许他娶个小女孩回来当花瓶,他肯定不会选择跟苏思诗结婚。

女人过了三十,容貌身材都开始走下坡路,就算苏思诗保养得再好,能好得过二十来岁的女孩子?

“女人跟男人不同,就算明知道甜言蜜语是假的,也希望男人这样说。”叶纤红笑着回答道。“当然男人能给女人的安全感远不止这些,比如你正式向诗诗组求婚了吗?跟那些红颜知己关系都断了吗?”

蒋建光脸色一白,其它几个人男人也不敢置信地瞪着叶纤红。

他们都没想到,叶纤红居然会为了苏思诗,用这么咄咄逼人的语气,向蒋建光逼宫。

看来她对这个干姐姐,真的比大家想像得还要上心。

苏思诗却是眼圈一红。

叶纤红这些话,说出了她心里想说,又无法言说的心事。

以蒋建光的智商,不可能完全不明白这些,只是他不想委屈自己,以后守着苏思诗一个人,所以才一直装傻。

“小红——”胡向阳拉了叶纤红一下,提醒她别往下说了。

尽管小红是带着笑说的,但是男人要面子,她担心蒋建光会受不了。

“这次确实是我多嘴了。其实我也没恶意,只是希望蒋大哥和诗诗姐结婚后,能举案齐眉,白头到老。”叶纤红朝着蒋建光展颜一笑。“诗诗姐是我最重要的朋友,所以不想让她受任何委屈——”

“叶小姐——”蒋建光叫了一声,不知道怎么往下说。

他认识叶纤红这么久,从来没见过她用这么郑重其事的语气,这么明确的态度,表达出对一个人的感情。

苏思诗能交到这样一个朋友,真的太幸运了。

其实不仅仅是他,其它人心里也有这样的感叹。

更不要说章诗萍了。

她一直羡慕叶纤红看重苏思诗,轻视自己。

现在才知道,自己在叶纤红心中的地位,跟苏思诗何止天与地的差别。

不过没关系,叶纤红越重感情,自己越要努力拉近跟她的关系。

“呯”的一声,鞭炮又响起来。

“要摆嫁妆了,我们回去看看吧!”苏思诗站起来,挽住叶纤红的胳膊,说道。

今天能听到小红说出这样一番话,她感觉这辈子都值了。

古人说人生得一知己足矣,她有了小红,以后应该不用担心一个人寂寞了。

可是如果任她一直这样聊下去,蒋建光就算不敢恼羞成怒,跟小红的关系肯定会出现裂痕,这不是她愿意看到的。

“蒋大哥,我刚才激动了,所以说得有些重。”叶纤红站起来之后,主动跟蒋建光说了一句。“你大人有大量,别跟我一个小女子一般见识。”

这时候必须给蒋建光一个台阶下,免得他无法下台。

“你呀,好话歹话全让你一个人说,我还能有什么办法?”蒋建光此时平静下来,故意苦笑着说道。

站在叶纤红和苏思诗的立场,这番话其实也不算有错,看来自己得做出一个选择了。

跟叶纤红的关系,却是必须要维护下去的,这不仅仅是出于自己的考虑,也是蒋家必须这么选择。

如果出了这个圈子,那以后不但做不成朋友,反而会成了敌人。

“我就知道你肚量大。”叶纤红笑道。“我们回去看我小姑准备了多少嫁妆。”

大家一起往回走,进了小姑家。

此时屋前已围了里三层外三层,原先会把嫁妆展示在院子里,因为人多,最后决定放到了院子外的晒场里。

像上午一样,那边已用六张八仙桌,拼成了一张长条桌,妈妈、小婶、以及几个女性长辈,正不断地从房间里拿出嫁妆,放到桌子上,让大家观看。

那台电冰箱,已拆了外面的纸箱子,外面的发泡垫和塑料袋没动,就这样抬起来放在桌子上,远远望去,非常壮观。

洗衣机也同样被摆上了桌,让四乡的观礼者羡慕不已。

让叶纤红意外的是,爸爸和小叔又抬出了一台大彩电,放在桌子上,看过去应该有二十五寸。

四周的议论声更大了。

在这个几乎鲜有嫁这种大型家电的时代,郑家把最重要的三大家电凑齐了,这绝对是创历史的记录。

“这是谁送的?”叶纤红悄悄问在一边看热闹的堂哥。

“是周乡长送的。”郑兴华小声回答道。“因为你送了冰箱和洗衣机,小姑夫那边不好意思,于是周乡长出钱买了台彩电送过来。”

“哦。”叶纤红应了声。

看来周乡长确实比其它人强多了,不管是人情世故,还是对金钱的取舍,都非常有魄力。

一台彩电差不多要他大半年的工资,普通人未必舍得花这个钱。

这时候他给小姑面子,就是给自己面子,也是给小姑夫面子,等于讨好了所有人。

接下来摆出来的主要是生活用品,比较大件的像自鸣钟、皮箱、被子、枕头、毛毯这些,都摆了三张桌子了。

叶纤红数了数,忍不住暗暗咋舌,这么多被子,起码有二十床了,估计小姑一辈子都不用买新的被子了。

面盆、热水瓶什么的也不少,叶纤红记得自己从戴老家就拿了七八个,当时拿了一半给送给小姑,这里面大半应该是她送的。(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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