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再见温俊
上一章 返回目录 下一章

接下来上的是烧鹅,半只烧鹅装在一只一尺多长的腰形盘上,端上来放在桌子正中间,看起来非常多。

“姐,这么多怎么吃得完?”安安转头望向叶纤红,惊讶地叫道。

姐姐做事,一向极有分寸,今天怎么也做了件糊涂事,居然点了这么大一份烧鹅,怎么吃得完啊?

“不多的,每人几块就吃完了。”叶纤红笑道。

这是事实,烧鹅看着量多,其实大家分一分,也没多少了。

它跟虞城这边吃白切鸡不同,鸡肉大家都是当菜吃,不管是蘸酱油吃,还是加盐醉了吃,都比较咸,只能用来下饭,一人一餐吃不了几块。

而烧鹅的味道,更像肯德基那引些洋快餐店的鸡腿鸡翅,适合这样夹了当零嘴吃,蘸着酸梅酱之后,酸酸甜甜的,吃十几块也不会腻。

在前世,叶纤红经常跟五六个闺蜜去吃宵夜,一般都点半只,吃完也就饱了,其它最多再来点海鲜或青菜,就吃不下别的主食了。

“吃不完可以打包。”胡向阳以为叶纤红点的时候没注意,所以叫多了,为免她难堪,笑着说了一句。

说完,从烧鹅的大腿处,夹了一块肥厚的肉,蘸了一下酸梅酱,送进嘴里,大口嚼了起来,嘴里连声赞道:“好吃。”

叶纤红知道胡向阳的心思,也不点破,把鹅头首先夹过来,用筷子把鹅头里那团像脑髓一样的东西挖下来,蘸酱后放进嘴里。

又抓住鹅嘴,开始从脖子处啃了起来。

郑兴华以前没吃过烧鹅,这会看到一大盘油亮的烧鹅肉,肚子也感觉饿了,就夹了一大块进嘴,觉得酸酸甜甜地味道确实非常好,于是放下心事,专心致志地吃起来。

一时间只听到吃肉的咀嚼声。

对面的桌子刚点完菜,有个二十七八的女人看他们这边狼吞虎咽的样子,就有点看不上,嘴里轻蔑地哼了一声,鄙夷道:“土包子——”

“别惹事。”她旁边的男子看起来三十四五岁,性子相对比较沉稳,小声制止道。“人家喜欢吃什么?怎么吃?都是他们的事,跟我们无关。”

虽然都是一个圈子里的人,相对而言,他的人物经历比他们丰富得多,想问题也深一些,知道这里不是路边的大排档,能来王子饭店吃饭的人,有几个是普通人?

即使对方是农民,跟自己也没关系,没必要贬低别人,抬高自己。

“怕什么?”女人不服气。“这些人一看就是乡下来的,穿得再漂亮又有什么用?”

猜到对面的女孩子跟段公子谈过恋爱,被抛弃后,又跟这么高大帅气的警察在一起,说不妒忌肯定是假的。

几年前,她在亲戚的介绍下,也跟市里的某个二代恋爱过。

可惜让人家白睡了三年,最后还是被抛弃了。

到了现在这个年纪,想重新找个好男人嫁出去,就非常难了。

身边的人都知道她的经历,自然不愿意娶一个有这样经历的女孩子。

而他跟二代一起生活了三年,也算见过了世面,男人如果不够出众,她又看不上。

更让她苦恼的是,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最近没睡好,皮肤也变得越来越差,不但长了黄褐斑,还有一些不明显的粉刺,这让她那张原本显年轻的脸,一下子成熟了几岁。

听说虞城新开了一家美容会所,叫什么纤诗的,有一种高档面膜,能让人的皮肤在短时间内,就恢复细腻光滑,于是她上门去打听了一下情况。

听说一次就要一万,又打了退堂鼓。

跟那个二代在一起的时候,她非常疯狂,一有钱就去旅游和购物,根本没有存下钱,现在哪里拿得出一万啊!

看对面女孩子那张吹弹得破的脸,明明跟自己一样被人抛弃了,为什么还能吸引那么高大帅气的警察?

这样一想,心里越发不平衡了,理智也早已被她丢到了九霄云外。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沉稳男子再次劝道。

今天大家一起出来,是有更重要的事要做,没必要招惹人,因小失大。

再说大家坐在一起吃饭,如果她招来麻烦,他肯定也要受牵连。

他实在没兴趣替这种没脑子的女人背黑锅。

“行了行了。”女孩子被他一再这样劝阻,就有点扫兴。“早知道不跟你一块来了。”

“那好,你自己看着办吧!我不插手。”男子也是有脾气的,见女孩子不识好歹,懒得再管,斜了她一眼,站起来说道:“我上洗洗手间,你随意——”

叶纤红虽然低头在吃东西,他们的对话却全落入耳中,心里早已气得不行。

因为堂哥的原因,她怕自己这时候发作,会让堂哥的处境雪上加霜,才一再忍了下来。

早知道在这里吃饭,会受这鸟气,不如提前给温俊打个电话,让他给自己准备一个包厢。

迎宾员虽然说没有小包厢了,但是这种以接待高规格顾客为主的饭店,怎么可能一个包厢也不留?那万一有重要的贵宾来了怎么办?叫他们坐在大堂等?

所以温俊手里肯定还会有一两个空着,宁愿不做生意,也要留着,以备不时之虚。

正在犹豫要不要找一下温俊,离开这个地方时,身后传来一阵脚步声。

“叶小姐,真的是你啊?”身后有人惊喜地叫道。

“温大少。”叶纤红站起来,意外地叫了一声。

没想到自己正在念叨这个人,这个人马上就出现在自己面前了。

“怎么来了也不给我打个电话?”温俊故作生气地埋怨道。“如果不是我有事正好来大厅,恰巧看到你,都要错过你了?”

一般情况下,包厢订出去后,如果订房者是重要客人,酒店经理都会通知他。

而大堂的普通客人,他就没办法知道是谁来了?

“今天请堂哥吃饭,临时过来了,所以就没有打扰你。”叶纤红笑着揶揄道。“你的王子饭店生意真好啊,连小包厢都订不到?”

“只要你开口,就算腾我也会给你腾出来。”温俊大声说道。

又望着站起来的胡向阳,笑着过去握手。

温俊是肖东灿的死党,肖东灿有活动时,双方肯定会见面,所以两人并不陌生。

只不过两人不算同一个圈子的朋友,平时也没有单独接触过,所以私交一般,反而不如跟叶纤红熟悉。

当然还有一个原因,就是叶纤红跟他女朋友章诗萍,算是好姐妹,从这里排过来,他们的关系也算比较亲密。

“这是我堂哥郑兴华,在自来水厂上班。”叶纤红给他们相互介绍。“这是温俊,广州人,王子饭店的老板。”

“你好。”温俊见叶纤红这个堂哥有些拘束,知道是个实在人,主动伸手打了声招呼。

“你好。”郑兴华挤了个笑脸,伸手跟他握了握。

“我弟弟你认识,就不说了,这是我堂弟郑兴旺。”叶纤红介绍完,又对两人说道。“叫温大哥。”

“温大哥。”两人乖乖叫了一声。

“安安这么高了啊!”温俊见郑兴安站起来,都跟自己差不多高了,不由惊讶地叫出来。“都成大帅哥了。”

安安被他夸得有些不好意思,脸红红得不知道如何接话。

“当然了。”叶纤红得意地把话接过来,笑道:“这是我家的基因好,马上就能把你比下去了。所谓长江后浪推前浪,你这个前浪马上要被拍死在沙滩上了——”

几人一起笑了起来。

郑兴旺站在旁边,听他们猛夸自己的堂弟,就有些尴尬和自卑。

自己明明是哥哥,为什么却长得这么矮这么瘦?感觉实在没脸见人了?

温俊和叶纤红也看到了这一点,及时止住了话头,没有接着往下说这件事,免得伤了郑兴旺的心。

“怎么样,要不要换个地方?”温俊跟桌子上的人都打过招呼,这才笑着问道。

相对别的地方,这个角落还算安静,可是叶纤红和胡向阳都不是普通人,做为主人,如果不表示一下,就有些失礼了。

叶纤红转头扫了旁边那桌几个人一眼,见温俊过来后,他们都低下头不出声了,显然知道温俊的身份。

这样也好,他们应该不会再在底下嘀嘀咕咕,影响自己吃饭了吧!

这样的行为,虽然有点狐假虎威,不过叶纤红不介意。

在她看来,方法无所谓,只要有效就行。这个地方还算清静,她实在懒得再换地方了。

“算了,还是在这里吃吧,不想麻烦了。”叶纤红想明白这一点,就拒绝了温俊的好意。

“随便你们。”温俊知道叶纤红的性格,不会在意这些表面的东西,向服务员招招手,要厨房送一盏木瓜官燕过来。

这也是酒店通常的做法,碰到重要的女士过来,送些适合她们饮用的滋补品,加深双方的感情。

不管是炖熟的木瓜,还是燕窝,对女孩子的身体都极有好处。

当然得长期食用才有效,像今天这样偶然吃一盏,作用就有限了。

叶纤红的身子看起来比较单薄,应该特别需要这样的食材滋补一下。

木瓜有什么作用,稍微有常识的人都懂的。(未完待续)

上一章 返回目录 下一章
热门小说
命之奇书她的4.3亿年恣意风流重生后我回苗疆继承家业替身的我跟正主在一起了弥天记女配她天生好命重生之为妇不仁我收了幼年大佬们做徒弟农家娘子美又娇
相关阅读
撒旦总裁晚上见重生媳妇有点甜七零年代小媳妇药园医妃:掌家农女种田忙重回1985:麻辣俏媳妇锦门医娇老夫少妻的互撩日常药香空间,独宠农门皇后逍遥农妇:调教夫君养养娃穿越之兽世种田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