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叶纤红抬起头,望了郑兴旺一眼,心里就有些犹豫。
在叶纤红心里,弟弟那个朋友圈,人多一个少一个,其实不是问题,关键是增加的人,不能成为圈子里的不安定因素,如果有人被其它人排斥,造成团体内部分裂,那就头疼了。
“不行吗?”三婶见叶纤红没有直接答应,说话的声音都有些抖了。
作为母亲,希望儿子能赚钱只是一个方面,更看重的是儿子的未来。
她不可能像叶纤红那样,想得那么远那么复杂,行事往往凭直觉。
如果儿子能跟安安他们成为亲密的朋友,说不定受他们影响,儿子也会变得像安安那样出色,那儿子以后的路子就顺了。
更何况有这个侄女在,看在亲戚的情份上,她也会关照一下儿子,岂不是比考上大学,更有前途?
很多在虞城农村生活了一辈子的老人,都有这样的观念,认为孩子只要跟对一个好老板,一辈子就吃喝不愁了。
在他们夫妻心里,叶纤红有本事,心地好,照顾家人,这样的人,就是个值得跟随的人。
他们希望儿子跟叶纤红姐弟在一起,能得到他们的提携,到时候,他们的生意越做越大,儿子也能成为公司里一个管事的人,那他们就能享福了。
“行,我就替安安答应了。”叶纤红望了望那个不动声色,身体却紧绷的男孩子,心里一软,终于答应下来。
弟弟他们还小,处理人际关系还很生涩,如果自己多花点精力,在一边帮忙,让郑兴旺融入那个圈子,估计问题不大。
“小红,谢谢,谢谢你。”三婶激动得眼圈都红了。
“客气什么呢!三婶,我们是自家人。”叶纤红笑着说道。
她不得不承认,即使没文化,有的农村妇女的眼光,或者说直觉,还是很厉害的,就像三叔三婶,就懂得这么早把宝压自己姐弟身上。
自己有空间,有前世的经历,这辈子注定不平凡,三婶能放下面子,求到自己身上,实在是太厉害了。
反倒是家里的至亲,包括亲叔叔一家,小姑,到现在也没有动静,怎么看都像是缺乏眼力,不知道自己拥有的能力呢!
暗暗感慨了一番,叶纤红没有再说什么,继续低头割稻。
三叔那边柴油机一直在响,听不清她们前面在说什么,但是老婆跟叶纤红一直在说话,他猜到老婆已经开了口。
等看到老婆激动的神色,他就知道成功了。
把手里刚脱完谷的稻草丢在一边,他强忍住兴奋,重重吸了一口气,暗里握了握拳头。
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有时候很微妙。
当堂姐答应妈妈,让自己加入安安的赚钱队伍时,郑兴旺双眼一热,突然有种千斤重担离体的轻松感。
虽然事前父母没有告诉过他,他们会找堂姐堂弟说那件事,但是性格内向的人往往很敏感,当父亲问他跟郑兴安的关系时,他就猜到了这个可能。
听妈妈亲口提出来,他就变得非常紧张,既怕被拒绝,又怕爸妈会难过失望。所以当堂姐犹豫了一会后又答应,他就像在地狱边缘走了一圈,最后又回到了天堂。
这样说或许有些夸张,想想那些学生选班干部时,老师公布票数时,都那样紧张,何况这件事,比选班干部重要多了。
再次望向安安的背影,郑兴安的眼神已变得柔和多了,没有再像刚才那样,想与他一较长短,只想努力把自己的事做好。
倒不是他这个年纪,就已有了上下级之分,主动把自己放在较低的位置。而是觉得既然是一个圈子的人,自己比安安又大一岁,就要让着他一点。
叶妈妈全程没有参与这件事,她对老三家这么看重这件事,不是很理解。
不过到最后,出现一个皆大欢喜的局面,却是她愿意看到的。
对她来说,远亲不如近邻,如果在村子里有一家关系特别铁的亲戚,无疑是件大好事。
万一以后碰到什么麻烦事,也叫得应。
这跟农村里重视宗族势力一个道理,谁都希望自己说话有份量,不被别人看轻。
自己家以前一直被村里人看忽视,女儿赚了钱之后,虽然别人对他们客气了许多,但那都是空的。像今天自己家割稻,老三家主动来帮忙,这才是实实在在的感情。
一时之间,除了安安,田里割稻的人各怀心思,手里的动作却没有放慢。
直到九点钟,已把半块田的稻子割下来了。
郑建国把稻筒里的毛谷装进麻袋,用扁担一边一只,挑着回到家里。
把晒垫摊开,解开麻袋上的绳子,将谷倒出来摊开,拿起空麻袋准备继续回到田里。
麻袋比蛇皮袋大,一只装满差不多有一百斤,湿的稻谷又死沉死沉的。
好在郑建国力气大,才有力气挑回来。
不过这样一口气走上近两里路,他也累得够呛。
走出院子,正要往回走,看到胡向阳骑着摩托车来了。
“爸。”胡向阳匆匆下了车,看到郑建国,连忙上前叫了一声。
“今天怎么这么早下班了?”郑建国惊讶地问。
平时他都是十一点才下班,正好赶上吃午饭。现在才九点出头,怎么这么早就回来了?
家里人全去田里干活了,这个时候回来,都没有人陪他?
在郑建国眼里,胡向阳这种高高在上的大家族子弟,跟电视里的衙内一样,是他们需要仰望的存在。他能看上女儿,肯定是祖宗保佑,高攀人家了。
所以对这个女婿,他一直非常客气,就怕委屈了他。
倒不是看不起女儿,小红虽然也很优秀,毕竟只是个高中生,又是农村户口,说破天还是个农家女。哪里像胡向阳,不但是吃公家饭的警察,还是京城的居民户口。
如果运气好,将来当大官也不一定。
那女儿将来就是官太太,儿子也跟着沾光了,郑家的祖坟,只怕也要冒烟了。
“我请了假,专门回来割稻。”胡向阳一脸认真地说道。
“你?”郑建国吓了一跳。“还是算了吧?”
女婿有这样的出生,肯定是从小被人捧在手心长大的,估计这么大了,田里地里都没有去过,叫他给自家割稻,这不是折自己寿吗?
“没事的,爸。”胡向阳坚持说道。
听说家里要割稻,他原本想出钱雇几个人来帮忙,免得岳父岳母太辛苦,小红看了会心疼。
没想到她却亲自回来了,不但她自己来了,还把那个宝贝弟弟也带回来了,她们都去田里干活了,他作为她的男人,怎么能退缩呢?
“外面太阳晒,你会受不了的。”郑建国再次劝道。
胡向阳虽然是个警察,脸却没有晒黑,如果今天在田里呆上半天,他保证胡向阳会成为包公。
“爸,你放心好了,我能坚持的。”胡向阳执拗地说道。
“那行。”郑建国见劝没用,只能带他去了,反正女儿看见了,会处理的。
从柴房拿了一把镰刀递给他,又把自己的草帽叫他戴上,自己在柴房找了顶破了帽檐的旧帽子,两人一起往回走。
走到田里,胡向阳脱下鞋子,挽起裤脚就下了田。
不想一脚踩在稻梗上,脚心被尖利的稻梗楂刺得又痒又疼,胡向阳身子一扭,差点摔倒。
怕被人看到笑话,胡向阳咧了咧嘴,强撑着走过去。
心里有了准备,再次踩到,就没有开始那么难以忍受了。
“你怎么来了?”叶纤红听到脚步声,回头一看,见是胡向阳,惊讶地问。
胡向阳身上还穿着警察的夏天制服,袖子被他挽到胳膊,裤脚也挽到了膝盖,头上顶着草帽,看起来特别别扭。
“来割稻啊!”胡向阳得意洋洋地说道。
“就凭你?”叶纤红白了他一眼,“还是去田埂玩一会,等我们割完,一起回去吧!”
在农村,家里有小孩子的,做父母的怕他们在家不安全,一般都会带出来,让他们在田埂上玩。
特别是十岁以下的小孩子,因为天热,喜欢到河边玩,如果掉进水里,那就麻烦了。
她这样说,就是把胡向阳当成孩子了。
“你别看不起人?”胡向阳不服气了,“你能做的事,我当然也能做。”
身边不仅仅只有叶纤红一家人,还有旁人,被人当众看轻,他就有点下不了台。
“行,那你到我旁边试试看,小心割到手指。”叶纤红见他像个孩子一样跟自己犟,猜到是怕丢面子,就不再反对他,朝旁边走了一步,给他让出一块地方。
胡向阳倒不会那种什么都不懂的纨绔子弟,就算没有割过稻,看几次也就会了。
前几次还小心翼翼地怕割到手,没一会就熟练了。
叶纤红见他来真的,倒不好再赶他,叫他停下来,帮他把袖子放下来,用扣子扣好,又把裤脚放下来,还把衬衫的扣子扣好,上面只留了一颗。
胡向阳明白叶纤红是怕自己晒黑,笑着望了他一眼,脸上满是得意的神情。
叶纤红见他又胡闹,白了他一眼,不跟他一般见识。(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