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第2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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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之平拿着他爹的亲笔信走出房门的时候,脑子里还晕晕乎乎的,这是‘穿越福利’,还是终于出现的‘男主光环’?

他爹跟江南的大儒早年有几分交情,如今还写信让人家看顾一下自己,方之平觉得这惊喜来得有些猝不及防,整个人像踩在棉花上一样。

不过虽然有这样的好事,方之平也没昏了头,去江南还得等一段时间,毕竟他爹的四十整寿马上就要到了,除此之外,他要准备的东西还多着呢,这一去怕是一两年之内都不会回来,京城这边必须要安顿好,自己要带的人和行李也马虎不得。

瞧着儿子恍恍惚惚的走出门,方道如摸着自己的小胡子严肃道:“这孩子,还是不够成熟。”瞧瞧,还得好好磨练才成。

宋氏不言语,这人对儿子一向是都是这样,面上不留情,心里却软着呢,这会儿在心里指不定怎么得意呢。

方道如以为宋氏是怪他这个事儿说晚了,解释道:“我也是最近才想起来的,你也知道,我平素又不爱读书,哪知道久不联系的古人成了大儒,再说江南离京城又这么远。”

“侯爷说的是。”宋氏语气平缓的回道。

方道如虽然已经习惯了妻子现在这副跟他不亲近的腔调,但还是觉得挫败,早年他们也曾恩爱过,但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两人就离了心,现在哪还有夫妻相处的样子。

“之平去江南,怕是好几年才能回来,你若是觉得没事儿做,不如就把长寿抱过来。”妻子同长子和长媳之间的关系还得再亲近些才好,毕竟将来他百年后,妻子还是得跟着长子过,就她这个性子,若是没人帮衬,老封君的日子都过不快活。

长寿是方之铭的第三个儿子,跟长生两个人士唯二的嫡出,今年才两岁,小家伙是早产儿,生下来的时候刚刚五斤,哭声跟小猫叫一样,又娇又弱,小崔氏照看他可是废了不少的心力,不过现在身体已经养的很好了,虽然不比正常的孩子,但已经不常生病了。

宋氏吃够了孩子被抱走的苦,次子没出生的那几年,她恨不得一天三回的往老祖宗院里跑,可到了孩子还是跟她不亲,再说长生之前已经让老祖宗养着了,她若是再把长寿抢去,小崔氏还怎么活。

“不用,长寿让小崔氏养着就挺好。”宋氏板着脸拒绝道,出的这叫什么主意!

见宋氏是真心实意拒绝,方道如便没往下劝,他总不能逼着妻子养孩子,不然两人的关系怕是要更僵了,方道如思忖着换了个话题。

“慧姐儿的亲事儿两家商量的怎么样了,什么时候定亲?”老夫老妻坐下来,除了儿女的事儿,方道如还真不知道有什么好聊的。

宋氏脸更僵了,这事儿都是老祖宗和小崔氏在办,她上哪去知道事情办的怎么样了,压着怒气道:“妾身也不知道。”

方道如后知后觉自己说错话了,不自在的握紧了手中的折扇,一时想不起要说什么来,四周静得让人恼火,半响才道:“那我先走了,你好生歇着吧。”

宋氏毫不拖泥带水的起身,声音生硬:“恭送侯爷。”

方道如看也不看,快步离开。

“夫人这是何苦呢!”赵嬷嬷轻声劝道,“老话说‘少年夫妻老来伴’,侯爷既然有心,您又何苦犟着!”再说除了大少爷被抱走这事儿,侯爷也没做过什么对不去夫人的事儿,虽然姨娘和通房没少过,但大户人家哪家不是这样,侯爷又没有宠妾灭妻。

“嬷嬷,我知道你是为我好,只不过,只不过我这心里实在是过不了这个槛儿。” 宋氏低声道,长子被抱走的时候,她日日难眠,对方却在姨娘那里,次子出生以后,庶子、庶女一个个的开始外蹦,等到她青春不在,正房也就留不住人家了,现在老了,折腾不动了,再来跟她当‘老来伴’,凭什么!

宋氏心里既是怨又是不甘,总归是没办法待丈夫如同往昔一般,反正孩子们都大了,谁离了谁都一样能活。

赵嬷嬷安抚的拍了拍宋氏的后背,“老奴知道您心里委屈,可谁家的日子不都是这么过来的。”

“嬷嬷别再劝了,我知道自己该怎么做。”宋氏近乎强硬的说道。

宋氏很多时候性子都是软的,不然定安侯府早就闹腾起来了,哪还有现在的安生日子过,不过软和人强硬起来才让人没辙,赵嬷嬷不敢往下劝,只得喃喃道::“您自己想清楚就好。”

***

定安侯府在京城虽然已经没落,算不得一流的家族,但祖上的余荫还在,郧贵之间一层层的关系网又总能把这个不大不小的圈子全部连到一起,所以方道如四十整寿这一天府里还是很热闹的。

单是前院就摆了十几桌,方道如带着四个儿子在院子里招呼,当然方之青和方之业在众人眼里只是顺带的,并不受重视,大家关注的还是两位嫡子,长子有爵位继承,是定安侯府板上钉钉的接班人,次子则是十七岁的举人,在郧贵里面算的上是头一份。

“方兄,真是家有麒麟儿啊!”靖毅伯拱手道,两个嫡子都争气,不但兄弟之间不会相争,还能互有助益,这在他们这样的家庭绝对是难得了。

郧贵之所以迅速没落,与家族内斗或多或少都有点关系,昔年这些家族都是跟着开国皇帝打过天下的,就是皇子皇孙也得拉拢,现在不过三代便后继无力了,像定安侯府这样混到在朝堂上连说话的地方都没有的家族也比比皆是,长子和次子相争,嫡子和庶子相争,郧贵里都不怎么讲规矩,那些曾经打过天下的老祖宗们当年就不怎么讲规矩,从根子上就不对,子孙也没有下大力气去扭转家风的,一代代下来,自然也就是慢慢开始没落。

方道如心里得意,面上却谦虚道:“崔兄说笑了,他们还有的历练呢。”

“方兄,这是故意眼馋我们吧!”旁边的留侯薛忠淼捏着胡子忿忿道,方道如这老小子向来好命,小时候有个精明的娘护着,不管是世子之位,还是定安侯这个爵位,拿下的那叫一个轻松自然,屁大的纷争都没有,娶妻娶的是清贵人家的女儿,性子软,会教育孩子,既让府里清净不说,也不会苛待庶出的孩子,这到了下一代,方道如就更好命了,多少年了,他们郧贵里头也就出了这么一个少年举人,还让这小子给摊上了。

薛忠淼越想越觉得老天不公,一样的侯爷,人家是掉进福窝里,要什么有什么,他就得靠自己,没人管、没人问、没人帮!

瞧着方道如板正的脸,薛忠淼闷哼了一声,这么一张催债脸,怎么就没把好运气吓到他这边来。

“薛兄想多了。”方道如一板一眼的回道,一点面子都不给对方留。

方之铭赶紧打岔,“伯父这边请,座位都给你备下了。”他爹可真是‘真性情’,人家好歹也是侯爷,哪有把话说脸上的!

薛忠淼笑道:“还是你小子有眼力劲,是个有出息的。”不像某人,就是茅坑里的石头,又臭又硬!

方道如面色不变,儿子出息就是他老子出息,总比一怂怂一窝的强!

这两人几十年了,都互看对方不顺眼,大家伙早就习惯了,要是哪天和风细雨的讲话,那才吓人呢,见留侯离场了,剩下的人接着吹捧,夸赞的对象也从方之铭和方之平两个人,办成了方之平自己。

都是四五十岁留着胡须的中老年人,基本上都是做爷爷的人了,夸起小辈来那叫一个顺溜,浮夸中不失真实,慈爱中不失平滑,夸的方之平都有点脸红,有种被当成小孩子哄的感觉,好在他已经过了被人夸走的稳当便要绕着院子走一圈的年龄。

方道如状若不经意的瞧了几眼次子,呵,这小子,脸皮还得再练,不过在年轻人里头到底是性子成熟的。

老爹的生日宴,方之平也把李昊然请过来了,毕竟做生意最不能缺的就是人脉,多认识几个人总不会有坏处,别哪天大水冲了龙王庙就成。

不过过往同窗里头,被方之平私人邀请的只有李昊然一个,其余的不是专心读书,无需认识郧贵子弟,就是像魏楚这样的,属于另一个圈子,来参加他爹的生日宴,双方都不自在,何苦来哉。

当然宋氏的娘家,除了宋老太爷和老夫人以外,其余的正经主子都来了,这也是定安侯府到场的唯一清流。

酒过半巡,方之平已经脱离开中老年人群,跟小伙伴们坐到一块,李昊然做了几年的生意,这口才也练出来了,跟周围人都能说上几句,倒是宋高杰一直在喝闷酒,要不是他哥宋高志在旁边管着,肯定早就喝醉了。

“少喝几杯,先吃点菜垫垫。”方之平不无关心的道。

“没事儿,我早膳吃的多了,胃里有底呢!”宋高杰端着小酒盅道,在家他爹娘管着紧,每天除了读书还是读书,若不是姑父生辰,他还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出来呢!

方之平见状陪他饮了几杯,古代的酒都是采用自然发酵法,度数不高,一般也就是十几度,基本上是很难醉人的,当然喝多了一样不行。

宋高杰自从参加乡试回来以后,便没有再去国子监上课,而是在家学习,由他爹爹和外公亲自教导,二对一的辅导,自然效果更好,只是时间太过紧张了,管教的也太严,他以前在国子监松散惯了,如今很难适应。

碍于大哥在旁边,宋高杰也不好跟表弟诉苦,只能不停的碰杯喝酒。

倒是宋高志看不过眼,照他弟弟这么灌下去,半个时辰以内准保把他自己和二表弟都给灌醉了,两个人若是大庭广众之下撒起酒疯来,那还了得!

“这么喝酒也挺没趣的,不如咱们玩飞花令怎么样?”宋高志提议道。

坐在这一桌上的基本上都是跟定安侯府比较亲近的年轻人,除了宋氏两兄弟和李昊然以外,还有崔家的三位少爷,慧姐儿的未婚夫,还有跟方之铭玩的不错的几个故交,除了方之平本人、宋氏两兄弟和李昊然以外,都没有功名在身,读过书、也识字,但飞花令这东西就玩不转了。

都是年轻气盛的小伙子,挺知道要面的,在家的时候又都是宝贝疙瘩,别人提出来自己不会的东西玩,这感觉就不好了,不是觉得对方看不起他,就是怪别人没眼力劲儿,总归是恼羞成怒。

“玩那个有什么意思,男子汉大丈夫,喝酒就喝个痛快,有本事比酒量啊!”

“对啊,是男人就比酒量!”

“别娘们唧唧的!”

“能不能痛快点!”

宋高志被同桌的几个人怼到不行,气的脸都红了,他不就是提议玩个飞花令嘛,不想玩就不玩,至于闹成这样!

方之平赶紧打圆场,“拼酒和飞花令以后再玩,今儿咱们来个新鲜的。”

李昊然接话:“什么新鲜的,说出来听听?”

“今儿是我爹的寿辰,咱们就比说吉祥话,说完一圈之后,推举说的最好的人喝一杯,我先来一个俗套的:‘福如东海,寿比南山’。”

李昊然紧跟着:“年年有今日,岁岁有今朝。”

宋高杰:“福禄欢喜,长生无极。”

宋高志领情:“德如膏雨都润泽,寿比松柏是长春。”

主人家都圆场了,剩下的人也就不好意思闹了,说吉祥话谁不会啊,虽算不上有趣,但放在这却既应景,又出不了岔子。

不过这说吉祥话也能看出文化水平来,比如宋高志能说出对联来,后面慧姐儿的未婚夫就成了‘吉祥如意’,不过好坏是大家评的,文采最甚的宋高志愣是一次都没能选上‘最佳’,反倒是方之平喝了四回酒,算是在座的人里最多的一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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