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4、完结章
上一章 返回目录 下一章

“伯父, 伯母好。”一见面,白寒晖就恭恭敬敬的行礼打招呼, 动作有些僵硬,很明显非常紧张。

“坐吧。”方之平很是随意的道,自从长乐那天跟他们说了这个人以后,他也私下派人去查过白寒晖了,跟他想象的不太一样。

白黎轩的第三子,在白府的确不受重视,但人还是比较争气的,一开始完全属于那种‘别人家的孩子’,读书刻苦, 行事也很乖巧, 对他娘亲也很孝顺, 十岁那年就考中了童生,然后紧跟着外祖父就被免了官, 没多久娘亲也去了,之后就完全像变了一个人一样,不怎么去学堂读书了不说,而且从乖学生变成了小霸王,没少在白府里闹腾,白黎轩又从来不惯着这个儿子,所以被罚、被关、被打几乎是白寒晖这几年的常事。

半大的孩子有这种遭遇的确是让人心疼,但同样也让方之平担心,毕竟他不是找儿子, 而是找女婿。

不过能看得出来,白寒晖对这事儿挺重视的,肉眼可见的紧张。

“我听说你之前读书不错,十岁的时候就考中了童生,后来怎么就不读了?”方之平问道,就算是招了父亲的厌弃,但白府还不至于连一个孩子读书的费用都要计较吧,一个十岁就能考中童生的人,不说是不是真的喜欢读书,但这份天赋绝对是万里挑一。

白寒晖抿了抿唇,脑子这会儿有点发热,很难冷静下来,他是真的想入赘到方家,不只是因为对长乐的喜欢,也是为了他自己。

白寒晖没想着在方伯父和方伯母面前撒谎,一来他没这个本事,二来他也不想撒谎,他是真心诚意的想跟他们成为一家人。

“我娘其实身体一直不太好,隔三差五的就要请郎中,但其实她没嫁给白黎轩之前身体没这么弱,给他看病的郎中也说了,我娘亲这是郁结于心才会时常生病,谁让她嫁给了京城有名的痴情人呢,时常在府里悼念就不说了,家宴的时候都会把旁边的位置空出来,让我娘跟他隔一个空的座椅,那个位置是给他的原配夫人留的,以前外祖父没有被罢官的时候,白黎轩好歹还会稍微给我娘留下点正妻的体面,但自从外祖父被罢官以后,就连这点儿体面也没了,我娘有时候十几天都见不到他一面,最后病逝的时候,强撑了大半个时辰,想要等他过来瞧瞧,但是也没能把他请过来。”说起往事,白寒晖的拳头攥得紧紧的,既然不想着好好待他娘,当年为什么要把他娘娶回来。

“我以前读书就是想给我娘争口气,想让她开心,她走了以后,我也就不想读书了。”书读得再好有什么用,他娘已经走了,让他娘伤心的人却活的好好的,甚至连外祖父和舅舅都没有想过要给他娘讨回公道,只觉得他娘是福浅命薄。

靖嘉这些年最是见不得这个,忙出声安慰道,”你这么孝顺,就算你爹对你娘不好,但她活着的时候肯定也因为有了你而开心。”

“嗯。”白寒晖点头,白黎轩是他的父亲,所以哪怕心里恨极,他也对付不了对方,这些年再怎么胡闹,对白黎轩而言可能都只是生几次气而已,伤不了人家什么,与其接着相看两相厌,还不如干脆入赘到旁人家,改了姓氏,从此就跟白家人没有任何关系了。

“做了赘婿以后,不仅仅自己要随妻姓,孩子要随妻姓,也没有走仕途的机会了,甚至出门与人交往,都要比旁人低一头,你才十五岁,好好想想再做决定吧。”

汉书里头曾说,家富子壮则出分,家穷子壮则出赘,也就是说,只有穷到连饭都吃不上的贫家子,才会去跟人家当赘婿。

哪怕妻主是郡主,但依然是很没有面子的事儿,少不了要被人背地里说闲话,若是看得开的人,可能不痛不痒的也就过去了,就像他一样,‘惧妻’的名头背了十几年了,但是却一点不往心里去,但要是看不开的人,恐怕要做出伤人伤己的事儿来了。

“您说的这些,我都清楚,我自己都不想姓白,也不想让我的孩子姓白,至于走仕途,我都五年没摸过书了,还走什么仕途,而且说句不怕您笑话的话,比起做官,我更喜欢做生意。”都说商人市侩,但起码人家活得真实,不会为了自己的名声去糟践人。

方之平继续牙疼,底下的年轻人,的确是实诚,可以说是太实诚了,这话是应该在女朋友她爹面前讲吗。

不过实诚也有实诚的好处,方之平倒是对这孩子有了几分的好感,长乐会选择他,肯定是有他的过人之处,毕竟谁养的闺女谁知道,那眼光也不是一般的挑。

“长乐是我跟她娘的掌上明珠,不可能你说几句话,就把她的后半辈子交给你,这样吧,我跟你布置几个任务,能完成的话,再过来找我,这期间,你不能和长乐有任何逾礼的行为。”方之平认真道,这性子有点偏激,得慢慢磨,等磨的差不多了,再看看这小子会不会改主意。

白寒晖过来之前就已经做好了准备,所以也没含糊,爽快的应下来了,对方如果对他没什么考验,随随便便就应了他做长乐的赘婿,那才奇怪了呢。

他虽然年龄不大,但也知道比起白黎轩那样恨不得全天下人都知道他‘深情’,但实际上身边从没少了红袖添香的女子,方伯父这样,一心一意守着一个人过的,才算是真正的深情,那些惧内的名声,不过是一些人的嫉妒罢了。

从长乐身上就能看出来,她是被父母捧在手心里养大的,性子很要强也很活泼,在某些方面真的就和男孩子一样,很能够独当一面,刚刚认识那会儿,他甚至都想如果娘的性子跟长乐一样,那不管白黎轩做的有多过分,他娘应该也不会郁结于心,甚至病死。

但是等到慢慢了解了,他就知道当初的想法只是妄想,长乐这般的女子真的不是普通人家可以养出来的,既有贵气也有侠气,会像小女生一样软软糯糯的撒娇,但也有男儿一般的坚强,最让人移不开眼睛的是她的自信,如同太阳一样发着光。

方之平在文坛并没有多大的名声,尽管是状元出身,但他在那之后却没写多少文章,也没作过多少诗,以至于很多人都忘了这位的才识也是不错的。

如果说写文章作诗是疏于练习的话,那骑马射箭打拳这些武人常做的事情,方之平却是几十年了也没落下。

所以考验未来女婿,方之平文武两方面都没放过,指导人家读什么书、写什么文章不说,还亲自带着人家去郊外打猎,在府里踢蹴鞠,硬生生从自己的闲余时间里挪出来将近一半儿去考验未来女婿。

哪怕无心声张,这么大的阵势该知道的人也都知道了,不过众人都以为方之平这是要收徒,毕竟白寒晖在读书上还是很有天赋的,就算近这五年来名声不咋地,甚至连学堂都不去了,但他才十五岁,有的是时间和机会。

谁也没有往招赘婿上想,毕竟还是很少见的,方之平和靖嘉长公主虽然没有儿子,但是也可以从族中过继,总比招赘婿要强。

一直到建业帝下圣旨,让白寒晖入赘给长乐郡主,众人这才恍然大悟。

且不说白黎轩有多气急败坏,自己的儿子去当人家的上门女婿,就算谁都知道他对这个儿子不怎么在意,但就跟一巴掌打在脸上一样,丢人呐,只不过皇上下了圣旨,他就是不愿意也不敢抗旨不遵,那个逆子从小到大就知道给他找麻烦。

白寒晖在接到圣旨的那一瞬间,除了兴奋和激动以外,还有点儿不舍,当然他绝对不是舍不得白府的那些人,而是舍不得他未来岳父的考验就这么结束了。

虽然名为考验,但他长这么大,第一次从男性长辈身上感受到关爱,给他讲学问、监督他读书、带他打猎、和他一起踢蹴鞠、给他烤东西吃……或许父亲对儿子就应该是这样的吧。

不过转念一想,等他入赘到长公主府以后,就是一家人了,多的是时间相处,白寒晖的那点儿不舍也就没了,只盼着赶紧成婚,从白府搬出去,和长乐、岳父、岳母,还有长安一起组成一个新的家。

大婚的日子在所有人的期盼中临近,因为是入赘,所以迎亲的是女方,拜堂的地点也是设在女方家里,别说是达官贵人了,就是底层的百姓也很少有招上门女婿的,所以这场婚礼办的很是别开生面,吸引了相当多的人来参加和观望。

长公主府虽然不能把看热闹的人也请进来吃喜宴,但却是没少往外撒喜钱,一把把的铜钱撒出去,也算是讨个喜庆。

女儿娶亲,方之平自然是没少被灌了酒,特别是这位一高兴,摆在婚宴上的都是自家酿的烈酒,所以等结束的时候,整个人醉的几乎都已经走不动路了,回房间都得让人搀扶着去。

靖嘉一边让厨房的人备好醒酒汤,一边儿帮着丈夫梳洗,难得有这么大的一件喜事,倒是也没怪景文这次喝这么多,毕竟高兴嘛。

等方之平酒气下去的时候,基本上就到了要用晚膳的时候,今天晚上是长乐和寒晖的新婚之夜,用膳也是人家小两口在自己的新房里用,所以今日在偏厅用膳的,就只有他们三个人。

“再有四、五年,长安也到了该嫁人的年龄,这时间过得可真快。”方之平感慨道,好像昨天都还是奶娃娃呢,转眼都成大姑娘了。

长安已经十一岁了,清楚嫁人和招赘婿有什么区别了,忙道,“我以后不嫁人,要跟姐姐一样招婿,那咱们就能一直住在一起了。”她一点都不想嫁出去,到时候就是别人家里的人了。

不管是刚刚感概人生的方之平,还是夹起面条准备往嘴里送的靖嘉皆是一愣,尔后对视了一眼,成吧,都是自己女儿,不能有偏有向,长乐能自己做主,也得给长安同样的权力。

要么说养孩子就是养麻烦呢,只不过他们甘之如饴就是了。

作者有话要说:  正文就是这些了,还有五章的番外会陆续发出来。

另外,新文 《一夜回到离婚前》已开坑,欢迎大家入坑!

上一章 返回目录 下一章
热门小说
重生后我回苗疆继承家业替身的我跟正主在一起了至高降临恣意风流重生之为妇不仁弥天记农家娘子美又娇重生后成了大佬心尖宠命之奇书嫡女娇妃
相关阅读
寡妇NPC在六零[圣斗士]时光恋曲苍天有泪之谷心植幽兰渔家夫郎顺治朝之皇后重生(快穿)心魔她又在搞事颜府管家要出嫁我只是个Beta别咬我被各路明星圈养的日子季大牌的追夫日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