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4、第六十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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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晓晨极其郁闷,小贾已经睡下,只能轻手轻脚的洗漱完,留了一盏台灯,躺在床上望着天花板发呆。心情还没有平复,想起往事,胸口轻颤。有些事有些人一辈子都不需要知道。

月经还没来就开始肚子疼,算算日子也就是这两天了。以前也偶尔会疼,廖清和总是体贴地帮她揉着小腹,力道总是掌握得很好。

冰冷的脚,温温的辈子始终捂不热。这点真的有些不习惯,每天早上起来脚还是凉的,琢磨着是不是该去买个热水袋。听说过两天有雨。

辗转难眠。刚刚拒绝得那么决绝,没有一丝余地,想来真的是不爱了,不爱连想念也没有了。即使爱也不能接受吧,将心比心,怎么能因为自己所谓的幸福而去伤害另一个无辜的女人。她不相信林跃不爱宋晴,在一起也不是一天两天了,没有爱至少有感情吧,他们不像她,可以和只见过两次面的陌生人结婚、生子,然后走完一生。他们不需要。

手机铃声在这样静谧的夜里格外刺耳,怕吵醒了熟睡的小贾,慌忙拿起,上面一串号码让她慌乱。颤抖的手越是想按掉越是不知道要按哪个键,红色绿色?还是按了绿色键,等屏幕上出现通话时间才知道绿色键是接通键。冰冷的听筒贴着耳壁,那端没有声音。用辈子蒙住头,她喜欢这样听电话,这样隐秘能听得更清楚。

“终于肯接我电话了?”

真的很久没听见他的声音了,连嘲讽都觉得弥足珍贵,也不想出声,听听声音就好。

“还是不肯和我说话吗?我现在都不敢确定这个电话是不是你了?”

李晓晨想说话的,一下子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也就那样沉默着。心里哀伤,眼泪无声的流淌,为什么还有眼泪,这样的电话还有什么意义?

“那好,我也不说话,但求你不要挂断电话。”

彼此急促的呼吸,空气仿佛有火药,只要谁划一根火柴就会引爆。

“晓晨。”

“嗯?”李晓晨有些恍然的应了一声,方才醒悟,这怎么就出声了呢。过去躺在他怀里时也这么叫她,她也这么回答。

“今天下午你家里有来电话,我说你去旅行了。”

“我知道了,我会和他们说的,打扰你了。”

廖清和早就猜到她会这么说,她的脾气就这样,无奈。他知道其实她也无法面对这样的转变,怎么向家人和朋友交代?

“过得好吗?”

“不错。还有事吗?”李晓晨很努力的保持镇定,尽量让声音变得自然。

“我把婚纱照取回来了,放了一张在办公室,他们都说很漂亮。还有一张24寸的,就是你穿旗袍我穿中山装泡乌龙茶的那张,你原来打算放哪里?”

“书房。”

“还有事吗?”

“乌龟冬眠了。”

当然冬眠了,都几月了。

“嗯。”

“想我吗?”

“以后有事没事的不要老是打电话。”

电话挂了。李晓晨又忘记了按录音键,手机放在律动的胸前,屏幕的亮光消失了,才发现原来蒙着被子呼吸很不顺畅。

电话没有再响起,李晓晨睡着了,手机一直死死地拽在手里。她梦见了林跃,两个人手牵手走在中学操场的林荫小道上,迎面走来的宋晴微笑着将他们的手掰开,奇怪的是他们都没反抗。目光交错,李晓晨看着林跃阴郁的脸,想喊她的名字,却怎么也喊不出来。眼睁睁地看着他一步三回头的被宋晴拉走了,想去追,可迈不出脚。他走了,剩下她独自面对空茫茫的操场。

乌云翻滚,眼看天就要下大雨了,她却依然站在原地,挪不开步。她怕打雷,怕闪电。

醒来时,发现左脚抽筋得厉害,额头还有冷汗。天刚蒙蒙亮,闹钟还没闹。看了一眼睡在对面床的小贾,她蜷缩在床边,似乎很痛苦。李晓晨觉得有些不对劲,叫了她一声。居然没人应。有些慌了,却偏偏脚抽筋还没过。连续叫了两句“小贾”,小贾方才抬起头看向李晓晨。

“你怎么啦?不舒服。”

脚终于缓过来才下得床来,在对面床沿坐下。小贾长得很好看,和黄小丽一个类型,青春逼人。摸了摸她的额头,有点烧,用气若游丝的声音对李晓晨说道:“李姐,我肚子疼。”

李晓晨倒了一杯开水给她:“吃坏东西了?还是来月经?”

“李姐,带我去医院好不好?我有点害怕。”

“怎么啦?”

“我前两天吃了药,好像没干净。”

李晓晨听得一头雾水,皱着眉头问道:“吃了什么药?”

小贾有些难为情,将头埋进被子里,“流产药。我还不想生。”

听到“流产”二字,李晓晨条件反射的捂着肚子,她也曾经历过两次。可眼前的女孩不应该啊,一直以为她还是个不懂事的孩子。

“很痛吗?”李晓晨探寻着,她尝过这种感觉的。“起来,我带你去医院吧。不要怕,很快就好。把衣服穿好,不要着凉了。”

李晓晨带着小贾去了妇幼保健院,和她那次一样,有值班的医生,也不用排队。只挂了个号,就进了手术室。李晓晨在坐在走廊的长椅上,想着上次在那家医院她也经历着同样的事。不同的是,陪在小贾身边的人是她,而她比小贾幸运得多,她有廖清和陪着,没有人会用轻视的眼神看她。

这半个多小时对于李晓晨来说是一场历练。让她想起了那些经历过的伤和痛。

医生出来后,迟迟没见小贾的身影,李晓晨有些担心。她是不愿意进去的,她讨厌那里的味道,只是怕小贾想不开不肯出来,进去安慰她一翻,才搀扶着她慢慢走出来。

李晓晨没在意和她擦身而过的人,她总认为在这个城市不会遇见什么熟人,至于廖清和的那些亲戚,也没那么巧吧。即使遇见了也没什么,已经这样了,迟早是要知道的。

把小贾送回宿舍,安顿好后匆匆忙忙去上班。今天圣诞,想必很忙。听说有雨,昨晚还星空朗朗,早上就变天了。只怕这雨今天是下不下来了,也没带把雨伞。

到了很多货,整理了一个早上。开始学插花了,还特意去买了本花卉艺术类的书。没事时就拿着那些残败的花练习。店里有两种花始终不会凋谢,过了鲜花的时段变成了干花。紫色的勿忘我,淡紫的情人草。它们通常用来配花。情人草,一种名为草的花。淡淡的颜色,淡淡的花香。不似玫瑰那般明艳动人,也不似百合那般清新脱俗,它只是一种不起眼的开着花的草,然而它却不会枯萎,也不会凋谢,它代表着爱情的完美。 客人们不知道,独独的一束情人草另有一番风格。李晓晨的宿舍桌上就插着一束。

林跃走了,走时只是站在远处看这忙碌的李晓晨,没有进去。s市有个大案子要开庭,得回去准备。其实可以晚些时候回去的,他在为自己找借口,他不想待在这里,不想让自己有机会去找她,那样太折磨人了。倒不如回去让工作冲淡心情。他知道她和廖清和会和好的,他会去找他,自己不能给她的,别人能给她也是好的。

索性结婚吧,一直拖着。结婚,有了家庭、孩子也许就不一样了。爱情,你那么想抓在手里的爱情,从指缝间流走了。他知道自己是没有资格得到那些的,他后来没有争取过,明明知道自己爱着,自己想要,却不知道该怎么去找寻。

如果十年前她和他说那该有多好,如果十年前他更加强硬些,是不是就可以把她留在身边,想办法让她上大学,现在是不是就少些遗憾?如果在她结婚之前与她重逢,那结果是不是又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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