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八十八章
方炜湿淋淋的从荷花池爬出来, 就看见方沫正用茶水漱口,鼻端捕捉到一股淡淡的血腥味, 大惊道:“你怎么了?饼有问题?”
不是吧, 那个姓封的难道这么卑鄙, 要用药控制自己的女儿?
方沫忙放下茶杯:“没事,岔气了。”
方炜先是松了口气, 继而一惊:“岔气了?怎么又岔气了?不是说现在已经练到吃饭睡觉都能自动行功的地步了吗?为什么还会岔气儿?”
方沫道:“我之前稍微改了下功法, 现在还不太熟练, 刚刚封毅忽然发作……一分神就岔气儿了。”不然他怎么会任由方炜一个人和封毅对抗, 并且用喝酒来遮掩血腥味?
他用手指比出一点点缝隙, 表示自己真的只是“稍微”改了一下,可惜依旧没能安慰到方炜脆弱的心脏, 方炜抓狂道:“内功功法这东西, 怎么可以乱改!”
方沫看着他, 认真道:“我练的武功,都是你在外面找的各种秘籍, 上面从来没说过不可以乱改……你也没告诉过我。”
“你……”你你你小子是学医的, 还要我提醒你这个?!
方炜咬牙缩回指向方沫的手指, 怒道:“好!我的错,是我的错……那我现在说行不行?”
方沫一眨不眨的看着他。
方炜无力道:“小沫啊,我是说真的,内功这东西,真的不能乱来,会出人命的!”
方沫点头:“哦, 知道了。”
方炜将信将疑,盯着他道:“真的知道了?”
方沫认真点头:“知道了!”
见他还是一幅“我不信”的模样,举手发誓道:“我以后不改了!”
方炜嘀咕道:“怎么这次这么好说话……”
方沫解释道:“上次和唐傲动手,我发现自己的内力有点问题。”
他提起酒壶,道:“假如人的身体是这酒壶,真气就是里面的酒,世界上绝大多数内力,都专注于如何让它生出更多的酒,以及如何倒出更多的酒。而我修炼的真气,一开始的目的就是为了修补这个破破烂烂的酒壶。
“所以我的行功路线过于复杂且兼顾每一条经脉,酒壶的每个角落都被锤炼到,且能源源不断的生出美酒,于是壶被修的很结实,酒也不少,但是壶口太小,每次能流出来的酒太少,因此打架的时候很吃亏。所以我想把壶口扩大一点,现在已经改好了,不用再改了!”
方炜叹气,他对这个连内功心法都是自己折腾出来的怪胎,还能说什么?
只得吐槽道:“要打架了才来改内功心法,你不觉得太晚了吗?”
方沫道:“只要还活着,就不晚。”
方炜精神一振,道:“你说的没错,只要还活着,就不晚!”
又觍着脸笑道:“所以待会麻烦你用你那双巧手,把本少爷变得再英俊一点,本少爷今天晚上要去踩点!”
他家小沫是个天才,而且还是个不偏科的真正的天才,而真正的天才的意思是,方沫花了小半个时辰,从那个叫小梅的巧手丫头身上学会了女人的化妆术,再半个小时后,化妆术就在他手上,产生了堪比易容术的效果。
方沫侧头看他:“踩点需要长的好看吗?”
方炜笑嘻嘻道:“别的地方当然不用,但是有些地方,腰包里的银子不够多的话,长得好不好看就很重要了。”
方沫鄙视的撇了他一眼,道:“有那种地方,不是应该我去吗?”你有我长的好看吗?
方炜搂向他的肩膀,叹道:“我是怕你长的太好看,去了被人家给生吞活剥掉啊!”
方沫看透方炜想将他一起弄湿的险恶用心,侧身躲过,道:“你先去换衣服,晚上我们一起去。”
别以为我不知道你想去哪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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夕阳西下,天色渐渐变得昏暗,当持家有道的妇人将饭菜端上桌,大声唤回外面玩耍的孩子,想趁着天黑前吃好饭节省些许灯油时,有些地方已经是灯火通明了。
一身长随打扮的方炜没精打采的引着他家英俊潇洒的公子爷,朝整个庸城最热闹、最灯火辉煌的地方走去,他那张还算俊美的脸,被方沫涂抹几下之后,变成了那种谁看见都觉得眼熟,一转眼却完全失去印象的毫无特色的大众脸。
“幸好你配置的安息香只在北边极小范围内流传,庸城几乎没人见过,所以本大爷才能那么顺利的靠着鼻子找到他的老巢。”趁着周围没人,方炜低声介绍道:“我打听过,那宅子的主人名叫唐龙,对外的身份是庸城炙手可热的大客商,最有钱的那种。安息香的味道,是从主院中传来的,所以我觉得,这唐龙很可能就是唐傲的另一个身份,毕竟他是杀手,想要清清静静的享受生活,肯定不可能用本名。而且最妙的是,在唐傲追杀我们的时候,庸城还有个大老板唐龙,正在天香阁里倚红揽翠。”
方沫道:“见过唐傲容貌的人不多?”唐龙这般张扬,如果他真的是唐傲的另一重身份,那容貌就是一个很大的破绽——既然这么爱享受生活,肯定不会整日带着不透气的人1皮1面1具过日子。
方炜道:“何止是不多。唐傲实力虽然不怎样,但却是天下最神秘的一品,公共场合露面极少,而且都带着一个阎罗王的面具。摘下面具之后,再想确认他的身份就只能靠脱手剑三个字……但这老小人一惯喜欢恃强凌弱,近距离面对面见过他的脱手剑的,基本都是死人……我们两个小子算是例外。
“之前我一直很奇怪,为什么堂堂一品,会去做劳什子杀手?等我打听到这位唐龙唐大老板的光荣事迹之后,才知道那老小人竟然是个花钱如流水的豪客,而且还是花丛老手,不知道为多少花魁、红牌们一掷千金过,是青楼美人们最炙手可热的客人之一。”
他叹了口气,道:“所以就算是一品高手,吃饭喝酒逛楼子也是要钱的,对他们来说,杀人当然比辛辛苦苦行商来钱更快。
“唐大老板今天晚上在天香阁定下了包厢,唐傲受了伤,今天去的应该是他的替身‘唐龙’,我们找机会擒下他。‘唐龙’身边肯定有唐傲的手下,我们想在他身上做文章不被发现,只能在天香阁动手……他和美人儿亲热的时候,总不成还带着下人。”
小声说话间,天香阁的大门已经到了面前,方炜熟练的挡住几位向方沫靠拢的香喷喷的轻纱美人,笑道:“我家公子第一次来,几位姐姐矜持些,莫要吓坏了我家公子。”
轻纱美人掩嘴低笑,毫不吝啬的对方沫献上几个媚眼,调笑着退开,方炜带着方沫进楼,将一大锭银子放进老鸨儿手里,道:“我家公子想清清静静的找个地方看看歌舞,先来几壶美酒,至于美人儿……”
他低笑道:“且容我家公子先喝几杯酒壮壮胆儿,再寻姑娘们闲聊。”
老鸨儿见多识广,当然不是第一次见到这种新来见识的雏儿,会意一笑,亲自领了他们到大堂一个偏僻些的地方坐下,又令人上了酒菜。
天香阁的大堂面积极大,中心的舞台被灯光照的亮如白昼,四周却颇为昏暗,以方便客人们在欣赏歌舞的同时,占些手上的便宜。于是方炜很后悔松口将方沫带到这种地方来,虽然仗着人高马大,挡在外侧不让方沫看见某些活色生香的场面,却挡不住那些令人脸红心跳的声音传入方沫的耳朵,见他端着酒杯就要喝,忙道:“别,楼子里的酒都是加了料的……”
方沫道:“这点剂量,不妨事。”
端起酒杯一饮而尽,皱眉道:“酒倒是不错,可惜加了东西,口感差多了……你也尝尝?”
方炜见他神色如常,显然没有被周围的声音影响,松了口气,抬手给他斟酒,道:“你悠着点儿。”
天香阁里酒不错,但菜就不怎么样了,方沫不怎么动筷,有一口没一口的喝着加了料的酒,方炜很敬业的扮演着长随的角色,“一心一意”的服侍方沫,替他斟酒夹菜。
他们来的早,一开始楼里的客人不多,渐渐的就热闹起来了,看着那些楼里的老鸨龟公忙的不可开交,两人对望一眼,悄悄起身。
方炜这一身衣服原是刻意准备的,乍看之下和楼里服侍的小厮没什么区别,他弯腰含笑,身后施施然跟着一个锦衣华服的公子哥儿,便是楼里的姑娘见了,也只以为是新来的龟公正引着客人上楼。
方炜早便来踩过场子,熟练的带着方沫进了包厢,将帘子掀起来一条缝向外看,低声道:“刚刚小厮送了瓜果点心进来,可见预定的时间快到了,我们先藏起来,等他身边的人离开再下手。不过一般来说,总要等侍候的姑娘来了,从人才会退下,所以我们可能要多要挟一个人。”
方沫从怀里取出一个瓷瓶,不无得意的抛接两下,笑道:“哪用那么麻烦……二品以下,统统醉倒,醒了都想不起来是怎么回事儿。”
方炜大喜,伸手将方沫抛起的瓷瓶凌空拦截了去,道:“有这种好东西居然现在才拿出来……用多少?”
方沫道:“普通人一点就……方炜!”
正朝酒壶中加药的方炜听出他声音中的异样,快速闪到他身侧向外看去,顿觉头皮发麻:“不是吧……”
他可以百分百的肯定,下面正被笑的嘴都合不拢的老鸨儿领上来的男人,不是什么替身“唐龙”,而是差点要了他们两个两条小命的唐傲。
没搞错吧,这老小子明明怕死的要命,怎么会在受了伤的情况下还来逛楼子?妈的,肚子上一个洞,他还侍候的了美人儿吗?
两人对望一眼,方炜迅速将加了料的酒塞进怀里,这药对一品没用,反而会让他察觉出不对来,方沫打开后窗,刚探头看了眼,又闪电般缩回头,方炜低声道:“怎么?”
方沫苦笑:“封毅啊!”
那边封毅正带着人过来,他们两个小贼若从后窗翻出去,肯定逃不过他的眼睛,至于前面,从唐傲的方向看,包厢的大门一览无余,根本不存在溜出去的可能。
真是要命!
方炜迅速判断了下形势,道:“从后面走。”
封毅就算发现了,这事儿和他没关系,他未必会理会,但唐傲就不同了。
方沫摇头,若是封毅不理自然是好,若是万一他多事,哪怕弹颗石子过来,都会立刻惊动唐傲,到时候他们不仅要面对一个打不过的唐傲,而且还会在封毅面前暴露身份,连顾家都会被连累。
心中一动,将托盘上的果盘捡出来,空托盘塞进朝方炜手里,方炜立刻会意,道:“你小心。”
方沫点头,闪身退进屏风。
方炜拿着空托盘,开门出去,转身掩上门,低着头向外走,到了楼梯口,垂头恭敬站在一边,等着唐傲一行人先行。
满头珠翠的老鸨儿带着唐傲从他身边经过,还不忘瞪了他一眼,道:“不是早就吩咐了吗,怎么现在还没备好?”
感觉到唐傲有如实质的目光落在他身上,方炜头皮发麻,将头埋得更低,连身子都佝偻了下去,心里大骂这多事的老虔婆,口中哑着嗓子恭顺应道:“已经备好了。”
老鸨儿冷哼一声,道:“吩咐下去,唐老板还要等几位客人,稍后再上菜。”
“是。”
方炜应了一声,弓着身子,大气也不敢喘的和唐傲擦身而过,磨磨蹭蹭的开始下楼,耳朵却竖起来听着厢房的动静。
方沫没有他这身衣服的便利,不敢明目张胆的出门,但他心法奇特,对身体最细微的部分都能操控自如,只要他愿意,可以将自身的气息收敛到极致,只是能不能瞒的过一品,却从未试过。
老鸨将唐傲送进厢房不久就离开了,唐傲的两个从人也退到门外守着,而后厢房里便像空了似的,再也听不到任何动静,又过了一阵,天香阁的红牌翠柳姑娘抱着琵琶进去,不多时里面便传来隐隐约约的弹唱声,除此之外再没有任何声音。
方炜像热锅上的蚂蚁似的,耐着性子又等了一阵,实在熬不住了,找了个隐蔽的地方将怀里的酒壶取出来,放在托盘上,低头端着向唐傲的厢房走去——就算打不过,弄出点动静转移下唐傲的注意力,让方沫脱身也好。不然就算方沫能收敛气息,可人又不是石头,哪能一直不发出任何动静?万一被唐傲发现堵在房间,那就真的十死无生了。
顶着唐傲两个从人杀气腾腾的目光,方炜慢吞吞靠近,正犹豫是直接拔刀宰了这两个虚有其表的家伙,引唐傲出来,还是上去敲门的时候,忽然隔壁厢房的被一只手轻轻推了下,方炜一见门缝里露出的半只白玉般的手掌,顿时心中一阵狂喜,加快步伐上前,推门而入:“公子爷,您的酒来了!”
作者有话要说: 因为民族同胞的斋月到了,多妈这几天快忙疯了。白天照常上班,晚上下班以后,带着铺盖坐车到四十里外的民族同胞家里走访,完了住在民族同胞家里,要求同吃同住同劳动,去除骄娇二气……譬如昨天晚上十二点都没能找到睡觉的地方,后来和四个女同事,两个小孩,三个男同事一起挤在一个小房间打地铺,房间的内间还睡着一个不认识的名族男同胞,大家半夜一点半才睡下,然后三点房子开始漏雨……早上六点多起床,赶回单位上班。多妈和同事们已经这样连续三天了。
但多妈不是最可怜的,最可怜的是我那位女同事,家里没有老人,不得不带着一个六岁、一个两岁的小孩一起走访,小孩一整夜都哼哼唧唧。
真是一言难尽。
不是抱怨,只是想告诉大家,这几天真的很忙……评论中请莫论国事,千万千万。
明天尽量再码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