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八十四章
方沫两个这些天难得能坐在桌子旁舒舒服服的吃顿饭, 虽然这个门可罗雀的乡间露天小面馆,一碗只有两片薄的近乎透明的牛肉的牛肉面竟然卖的比新城会宾楼还贵, 但方沫还是吃的津津有味,一碗下肚后, 就坐在一旁喝着免费的大碗茶, 笑嘻嘻的看方炜吸溜吸溜的吃面。
看着幸灾乐祸的方沫, 方炜一拍桌子,怒嚷道:“不吃啦!”
方沫伸出一只手对他晃了晃, 方炜怒道:“五十文又怎么样?说不吃就不吃!”
方沫不理他, 五十文他可以不心疼,可是过了这个村就没这个店了,到时候想花银子还花不出去呢, 反正饿肚子的只会是这位闹脾气的方大爷,又不是他。
方炜怎么会想不到这一点,很快败下阵来, 气势矮了一大截, 悲愤道:“老祖宗说食色性也,什么意思?就是说东西是人生中最大的享受, 没有之一!
“我们十几年的兄弟,亏我这么信任你,你怎么对我的?不就是开了句玩笑吗?你竟然对我下药, 让我的舌头失去知觉,害的我整整一天,整整一天三顿饭, 吃东西一点味道都没有,跟嚼蜡一样!天底下有你这么做兄弟的吗?”
拍着桌子哀嚎道:“这日子过得还有什么意思哟!”
方沫一根根竖起手指,道:“第一,你活该。第二,食没有,你可以去找色啊!第三,我用的药药效只有四个时辰,现在已经是第二天了!”
方炜怒道:“那我舌头上的洞算谁的?说话疼,喝水疼,吃东西更疼,咸的辣的烫的更更疼……好容易弄到顿像样的饭吃,结果除了疼,什么都顾不上了,就算吃龙肉都不香!”
要不是舌头上那个洞,他至于比方沫这小子吃的还慢吗?
“算谁的?”方沫轻飘飘道:“当然是在谁的舌头上算谁的!要不然……谁咬的算谁的?”
方炜大怒:“要不是你下药,我会自己咬到自己的舌头?”
方沫翻了个白眼,他记得某个人十三岁第一次任务的时候,差点被人劈成两半回来,还强忍着一声不吭,现在竟然为了舌头上一个针尖大小的洞跟他闹别扭——好吧,他承认是比针尖大了那么一点点。
方炜和他相处十几年,哪里不知道他在想什么,断然道:“事关我的生活质量,绝不将就!这是原则问题!”
方沫无奈,从怀里取了个小瓷瓶出来,道:“疗伤效果一般,止疼一流……材料难得,用一点少一点了,你省着点儿啊!”
方炜大功告成,终于闹得方沫服软,心满意足、得意洋洋的接过瓷瓶,漱了口就开始装模作样的上药。
只是舌头上的伤,虽然一动就疼的厉害,但想要凭着这个自己把它找出来可不容易。
方沫实在看不过他笨手笨脚的样子,伸手夺过瓷瓶:“舌头!”
方炜嘿嘿笑着探过头来,伸出舌头。
方沫将瓷瓶凑到上方,瓶口微微倾斜,指尖在瓷瓶上轻轻扣了两下,灰尘般的药粉撒下来几粒,落在方炜舌尖猩红的破口上,口中道:“别动啊。”
方炜果然不敢动,眨眨眼:“嗯?”
方沫将瓷瓶收起来,道:“就这样待着,不到半盏茶的功夫就不疼了……但要是你舌头缩回去乱动,将药不小心吃进了肚子……哼,别怪我没提醒你。”
方炜小半截舌头晾在外面,含混道:“吃进肚子会怎么样?”
方沫端起茶杯喝茶,道:“你试试啊!”扭头不去看他故意装出来的丑怪样子。
方炜大怒:这缺德小子一定又在里面放了什么稀奇古怪的东西!也不知道吃了这个,是会浑身发痒,还是不停的打喷嚏……
正要抗议,目光忽然扫到一个窈窕身影正从路口走来,顿时息了声。
方沫没等到方炜发作,好奇的看去,发现他竟然真的老老实实伸着舌头,刚刚吐着舌头的搞怪样子早就不见了,倒显出几分痴傻来。
正要说话,却见方炜对他隐晦的使了个眼色,方沫会意,转头看去,只见一个提着剑、牵着马、一身鹅黄色衣裙的绝色女子正站在路旁,脸红的如同火烧,目光直直的盯着方炜,却不上前,面露挣扎迟疑,一副强忍着才没有落荒而逃的模样。
方沫和方炜心意相通,几乎立刻就猜出了她的身份,正是前天傍晚在破庙里遇到的故人。前晚他和方炜怕有什么人闯了进去,在破庙的必经之路上轮流守了一夜,昨天早上遥遥看着她离开才继续上路,没想到才过了一天就在这里遇到了——当时她虽然神智不清,但多少有些印象,大约是怀疑上方炜了。
也难怪方炜会这幅模样,若是让这位姑娘给认出来,他们两个只是尴尬,但对方不仅尴尬,更是难堪……是以这种事,大家都烂在肚子里只当什么都没发生才最好。
他倒是很佩服这位姑娘的勇气,要换了是别的,就算认出来也会假装不知道,跑的越远越好吧!
“这位姑娘,”方沫看着她,眨眨眼,歉然道:“我哥哥吓到你了吗?”
“啊!啊?”黄裙姑娘受了惊吓似的回神,这才留意到原本背对着她的方沫,待看清他的模样,顿时又失神起来:这少年,怎么生的这般好看?
方沫自顾自的说下去,道:“姑娘不要怕,我哥哥他虽然……这里……”
他指指自己的头,没有讲话说明白,苦笑一声继续道:“但是他心地很好,不主动欺负他的话,他绝对不会乱打人的,你放心好了。”
又对方炜道:“快把舌头缩回去,吓到人家姑娘了——面现在已经不烫了,快点吃完我们还要赶路呢。”
方炜瓮声瓮气的应了一声,憨憨的将头埋在面碗里大吃起来。
方炜的“痴傻”让黄衫姑娘明显松了口气,看看放在地上的铁锅,和一些乱七八糟的东西,问道:“你们不是本地人吧?”
这黄衫姑娘声音清越,语声爽朗,原本就是不拘小节的江湖儿女,恢复镇定后,举止言谈颇为爽利,令人心生好感。
方沫嗯了一声,随手一指道:“我们是从那边来的。本来家里有房子有地,日子过得还凑合,可这次朝廷征兵,十六岁以上的男丁都在征召之列……我也不是怕死,可是我一走,我哥哥怕是要被人欺负死了……没办法,只好带着他逃出来了。”
黄衫姑娘看看他指的方向,更松了口气,道:“这位小兄弟不要嫌我多嘴,你不去征兵是对的,何苦为了那昏君的一时兴起去卖命?只是出门在外,一举一动都要小心,外面什么样的坏人都有,不要以为身无余财就是安全的……到了人多的地方,你还是在脸上涂点东西,遮起来的好。”
方沫认真道了谢,目送她离开,方炜喝完最后一点面汤,嚷了声“舒服”,低声嘀咕道:“没见过这样的,救人的比被救的还怕见人。”
他自然不会在这件事上多说,又觍着脸道:“你的药可真灵,真的就不疼了……那个……吞下去的话……会怎么样?”
方沫转头,看傻子似的看着他,道:“吞下去就不管用了啊……你连这个都不知道吗?”
方炜一愣,只恨得牙痒痒:“臭小子,你给我等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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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走小路难免要风餐露宿,但是他们谁都没提转道官道的事。
官道上到处都是难民,百姓们以往逃难,还知道朝京都走,朝繁华城市走,那里有皇帝和大官,多少能发放些救济,可如今祸就来自京都,便连逃都不知道朝什么方向逃,只能闭着眼睛走到哪里是哪里。
走在官道上,难免就要目睹这些人间的绝望和惶恐,也会遭遇一些不开眼的人,仗着人多,看见有些油水可摸的人就上前勒索。这些人,宰了的话罪不至死,打一顿又没意思,而那些抱着你的腿哭的小姑娘和老太太,则比这些人还要令人无措。
两人既没有济世救民的本事,也没有视而不见的铁石心肠,只能做了懦夫,仗着有几□□手,专走没人的山路,来个眼不见为净,只偶尔在大些的城镇落个脚。
“听说中州刺史也反了,”方炜说起先前听来的传闻,道:“算起来,就我们知道的举了反旗的,就已经有五个势力了,这还不算还没正式开口的霍家堡。
“打仗打的是兵,是将,可更要打钱粮。各地已经举事的,和准备举事的,以及准备左右逢源的,都拼了命的囤积粮草,导致粮价一天一个样,只是苦了我们老百姓。这个季节原本家里就没什么存粮,如今有些城镇的粮价已经涨了快十倍了,还有价无市。
“青壮还好,闭着眼睛在征兵的地方报个名,战死也比饿死强,妇孺就可怜了……”
方沫一直安静的听他说话,听到他黯然叹气,才开口道:“现在是快到四月了,野外的草已经长出来了,树也发绿了……草根、树皮、野菜,怎么也能活一阵子,要是会捞鱼摸虾打鸟,还能偶尔吃顿饱饭。”
方炜知道他这是想起了小时候逃难的经历,他到现在都觉得不可思议,他们两个,一个九岁,一个七岁,身上没有一分钱、没有一粒粮,竟然就走了那么远……他会上树摸鸟蛋,会下水抓鱼,方沫年纪虽然小,但因为从小被父亲带着在外面辨认草药,所以对什么能吃什么不能吃一清二楚。
两个人白天相互搀扶着走路,晚上挤在一起睡觉,因为摸到了一条鱼,找到了一捧枣,笑的像个两个傻瓜……就那样,一天天的就熬过来了。
他也听出了方沫没有出口的话:所以那些人,也应该可以熬过去吧!
他不愿去回答这个问题,笑嘻嘻道:“小沫,要不我背你吧?”
方沫一愣,摇头道:“不要!”
方炜觍着脸靠近:“来吧来吧,我背你啦!”
那个时候,看着小小的还受了内伤的方沫一步一拖的走路,他就心疼的一抽一抽,可是逞强的把他背在背上,饿的浑身没力气的他没几步就摔在地上爬不起来……于是有很长一段时间,他最大的愿望,就是能够长得壮壮的,可以稳稳的将那个小家伙背在背上……
这个愿望,甚至比填饱肚子的渴望还要强烈。
“不要!”
“来啦来啦,走路多累,不要不好意思!”
“走开!说了不要了!”
“那你背我?”
“不要!”
笑笑闹闹的追了一阵,方炜看着如今轻功比自己还好的方沫,只好悻悻然打消了心里的“邪念”,在一块石头上躺了下来,头枕在胳膊上,道:“小沫,要不我们也找个地方去当兵吧?那些人,吃着草根树皮,能够撑过春天,撑过夏天,撑过秋天,可是,冬天要怎么办呢?所有人都出把力,一起推翻那个昏君,大家是不是就可以早一点有安定的生活?什么都不做的话,心里总觉得有些过意不去。”
方沫坐在他身边,道:“可是,推翻了皇帝,谁来做皇帝呢?还不是又要打仗?当了兵,先和被昏君强征入伍的士兵们打,然后再和同我们一起推翻昏君的人打……我不想打仗。”
方炜闷闷道:“我也不想打仗。”
又突发奇想,道:“小沫你说,这些人打的旗号,都是为了百姓好,为了天下太平,那会不会等打完了昏君,大家坐在一起,边喝酒边划拳,然后谁赢了谁就做皇帝?这样就天下太平了啊!”
话还没说完,就听到头顶上方传来方沫的闷笑声,方炜叹气道:“所以说,那些口号都是骗人的,这些人,有几个造反是真的为了老百姓?不过是骗人来投效罢了!”
方沫道:“其实真要招揽人心,这些口号还不够好。”
“你有更好的?”
“说白了就是以利诱之,”方沫道:“不都说是为了百姓好才造反吗,那么你说,什么最能让百姓安心?”
“什么?”方炜想了想,道:“地?”
“是啊,”方沫心里神使鬼差的冒出一个词来:“平富贵,均田亩。”
他顿了顿才继续说下去,道:“这天下原本就因为土地兼并,导致天下九成的财富,集中在一成的人手中,也就是说,这世上,一大半的人是没有地的,加上如今难民遍地……这个乱世,要造反真的不要太简单。
“找个人多的难民聚集点,带他们去抢一家大量藏粮的富户,让他们吃顿饱饭……然后打出口号来,继续抢,继续分,那些难民必会闻风而来。等打下一个大点的地方,就真的将土地分给百姓耕种,那些原本就没地的百姓也会心生向往……如果发展顺利,星星之火,可以燎原。
“说到底,这天下,还是百姓的天下。”
方炜听得入神,没有说话。
“分田地最能吸引人,其实那些人也不是不知道,只是他们不敢,因为他们自己就是豪门,他们不可能自毁根基。”方沫继续道:“而且这样看起来势头很猛,但肯定比不上那些豪门的精兵悍将,人再多也是一盘散沙,而且如果控制不当,后期容易出乱子。”
“嗯,要一步步走稳,”方炜道:“还有人才,不仅要有能打天下的人才,还要有能治理天下的人才。”
方沫嗯了一声,在方炜身边躺了下来,两个人都没有继续讨论下去的兴趣——造反这种事,离他们太遥远了。
春天原本就是犯困的季节,三月的阳光更是温暖诱人,两人躺了一阵,都有些昏昏欲睡,方炜打了个哈欠,正要说话,出口却成了一声低喝:“小沫!”
他话未出口时,闭上眼睛仿佛熟睡的方沫已经睁开了眼睛,方炜一句“小沫”出口时,两人同时一按大石,一左一右电射而出。
“轰”然巨响,碎石纷飞,刚刚两人落脚的巨石上多了一道深深的剑痕,若非两人反应迅速,此刻已经断成四截。
斩中巨石的利剑在空中回旋一圈后,落回一只青色的剑鞘中,握着剑鞘的手,修长白皙,握剑的人,清癯高挑,悠然而立,淡淡道:“反应倒是不慢。”
方沫与方炜对望一眼,都从对方眼中读出了深深的戒备之色:一品!
要知道方炜的武功在三品与二品之间,在他这个年纪,有这个实力已经很了不得了,但放眼整个江湖中,却真的不算什么。而方沫,因为偏科严重,实力很不好说……他可以在算计再三,提前用药的情况下,轻易杀死一个二品高手,但也有可能拼尽全力,连一个三品武者的防都破不了。
要知道两个三品有可能可以应付一个二品,但两个二品,遇到一品高手却只有逃跑的份儿。若是三品,则连逃跑都是奢望。
方炜江湖阅历更多,对此人知道的更清楚些,道:“原来是最擅长脱手剑的诡剑唐傲。”
又对方沫道:“听说他是唯一一个肯为钱出手一品高手,也不知道是谁那么大方,肯为我们两个花这样的大价钱。”
方沫“哦”了一声,道:“你要不说,我还以为是个玩杂耍的呢,好好的剑,非要用来表演碎大石……嗯,这么说,他的钱包很鼓”这个人一见面就下狠手,显然不会因为他们态度恭顺就放过他们,既然如此,他们也不必太客气。
方炜笑道:“那是自然,这可是送上门的肥羊呢,宰了他我们就发达了!”
又道:“你上还是我上?”
方沫从袖中取出短剑,道:“既然是用剑的,当然是我来。也该有人好心教教他,剑是剑,飞剑是飞剑,这是两种截然不同的东西,不要以为把剑飞出去,就成了飞剑……是剑,就应该好好拿在手里。什么脱手剑,不过是……邪门歪道!”
话一说完,一个飞身上前,手中短剑只刺唐傲面门。
然而人还在空中,迎面就闪过一道剑光,方沫短剑上挑,只听“当”的一声,一股不可抵御的力量从短剑上传来,方沫闷哼一声,被生生压的落地,几个踉跄之后才站稳,唇角缓缓溢出鲜血……才一个照面,那人不过出了一招,就已经让他受了内伤。
空中和方沫换过一招的长剑再次弹回,依旧落回剑鞘,从头到尾,唐傲连手指都没有动一下,看着他冷笑一声,淡淡道:“邪门歪道?”
方沫用手背抹去唇边的血迹,道:“当然是邪门歪道,看着花里胡哨,中看不中用罢了,不过仗着内力伤人。有本事,用你的脱手剑,伤我一根头发试试?”
又道:“方炜你不许出手,今天小爷我非要教训教训他,让他知道剑到底是怎么用的!”
唐傲淡淡一笑,道:“已经很久没人敢这样对我说话了,倒是有趣。”
方沫冷笑道:“武功再好,也不过是个为钱杀人的工具罢了,装什么高人?果然跟你的剑一样,中看不中用!”
短剑一挑,又合身扑了上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