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第 十二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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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你令我神魂颠倒。(四)

我说这段话的时候,t城的天空湛蓝,绣着几缕云边。我眼前的这个人随意穿着件白衬衫,举手投足间从容蕴藉,看过来的眼眸里带着一点漫不经心的慵懒。

我在他的眼神底下连动没有动一下,可是心脏那里跳得究竟有多快,只有我自己知道。

我在来问他之前,已经将这段话在背地里练习了许多遍。我想到许多他可能回答的方式。并且想到我来一一应对的方法。当时一边想一边觉得自己在自掘坟墓。因为这种问题不管顾衍之怎样回答我应该都会伤心。他如果给我详细描述了喜欢一个人的感觉,那必定就代表他喜欢过人,不管如今是不是仍然喜欢,我都觉得很嫉妒。可如果他说他不知道喜欢一个人的感觉,那就真的应了叶寻寻之前所说的话,他的掌纹里大概真的缺少一根感情线,这样看的话,本来就希望渺茫的我便更加没有了希望。

由此可见,喜欢上一个人是多么盲目的一种行为。人家分明什么都还没有做,我就已经悲悲喜喜得不能自已。

我一眨不眨地望着他。看到顾衍之笑了一声。他把剪刀丢到一边,两根干净修长的手指理了理我的领口。动作慢吞吞,又迟迟不开口,我忍不住催促:“你快点说行吗?”

他终于开口,却不是什么喜欢不喜欢的事:“我前两天碰见你的班主任,听说了一些事。”

“……什么事?”

“我听说,”他抬起眼皮来,有点笑容,“最近你收到的情书比叶寻寻还多。有没有这回事?”

“……”

我一下子睁大眼,几乎呼吸不畅。

我准备了那么多他可能回答的话,却没有防备他来这么一茬。后面的阵脚完全没预备,只能一面大声咳嗽,一面眼睁睁地听他接着说:“那看来就是有这回事了?”

我毅然决定说谎:“才没有这回事!你听谁说的这种话!”

顾衍之慢悠悠地念道:“亲爱的杜绾,冒号。你好,逗号。我是你隔壁班的陈旭光,句号。这是我第一次写情书,逗号。不知道要怎么写,逗号。如果写得错了,逗号。请你不要生气,句号。我很喜欢你,逗号。杜绾,逗号。你知道吗,问号……”

“……”

我踮起脚尖,一把捂住他的嘴。

手心的触感柔软温热。我的脸涨得通红。半晌只憋出一句话:“你偷翻我书包!”

他的眼睛里还有点笑意,声音在手心后面闷闷地:“我可没有。”

我还是有些愤怒:“叶寻寻告诉我,大人们说的话十句里有六句是假话,还有四句半真半假。留在肚子里没说出来的才是真话。我觉得这话挺适合你的。”

“这都什么乱七八糟的。”他把我的手掰下来,慢条斯理地,“情书里写的都是什么,我觉得我比你了解。刚才那些话都是情书里面最经常写的几句,我随口编一编,套一套你的话罢了。原来还真有这么回事。你的书包里经常有情书?看来以后要每天检查一次。”

“……”

顾衍之看着我的眼神再平静不过,我跟他对视一会儿,脑海中有一段时间不停地闪现着无耻啊可恶啊叶寻寻果然说得对这群老男人都是得道千年的老妖精最可怕最不要脸了等等,最后千言万语只汇总成了一句话:“我去拿水桶。”

说完转身就跑,被顾衍之抓住手腕拽回去。我没能提防住速度,脚下一歪,腰身挂在他手臂里。听到他悠悠的声音在头顶响起:“杜绾,你喜欢上谁了?”

我陡然僵硬住。

立刻抬头,去看他的表情。这个动作做起来非常不适,却根本顾不上。只看到顾衍之深长的睫毛,他低下眼,仍是几分不紧不缓的意味:“你是打算老实交代,还是我给你说出来?”

“……”

我觉得有些呼吸困难,心跳如擂鼓,找不出一丝开口的力气。直直地盯着他,像要把他戳出一个洞。

他又看我一眼,徐徐念道:“亲爱的燕燕,冒号。两个月没有给你写信,逗号。我很想你,句号。你最近还好吗,问好。我最近过得不太好,逗号。主要是有一点困扰,句号。我好像喜欢上了一个人,句号。可我不知道该怎么办,句号。”

“……”

我终于被他刺激得找回一点力气,瞪着他半晌,大声说:“你居然又偷看我给燕燕写的信!”

“首先说,上一次我只是无意中看到。然后,这一次我也是无意中看到。”顾衍之心平气和道,“你把信放在桌几上,我回来拿趟东西就不小心看到,怪不到什么偷看不偷看的头上。”

“那你也不能看我的信!就算看到你也该回避的好不好,我都没有翻过你的手机,你怎么能翻我的信啊?你这人怎么这样啊?”

“你想的话也可以翻我手机,我又没说不可以。”顾衍之说,“我只不过随便这么看一眼,你就给炸毛成这样。你究竟喜欢上谁了?”

“……”

我突然一下之间又丢了力气。过了一会儿,低声说:“我不能告诉你。”

那天我以这六个字作为结尾,后面不管顾衍之如何询问,都一言不发。他把人选从楚煜到江燕南一个个地猜过去,最后几乎把我可能认识的人都问了一遍。我始终不说对,也不说不对。后来想盘问这种事情也需要一定前提,如果不是当事人在意的事,那么随便说一说,套便也套出来了。可如果问题正戳中对方心口,那齿关无可厚非就变成两排金刚豆,再也撬不开。

之后从十二岁的那年暮春开始,到我十五岁的生日,将近三年的时间,所有的事都像水一样得淌过去。

没有发生什么特别的事。一切的改变都是按部就班之后的必然。对于顾衍之,如之前叶寻寻所言,果然在两个月内与叶矜分了手,自那以后没有再交新的女朋友。叶寻寻因此说顾衍之一面长成那样一张好看到让整个t城女人都心动的脸,一面又潜心把自己打造成一副温柔又疏远的圣人模样,简直就是暴殄天物。

这话被偶然路过客厅的顾衍之听到,脚步顿了顿,偏过头来:“叶寻寻你刚才说的什么?再说一遍。”

叶寻寻立刻坐端正,改口道:“我只是在恭贺教主您片叶不沾身的功夫修至顶重而已。”

顾衍之微微笑了笑:“总归比不上你对鄢玉使的暴雨梨花针。”

“……”叶寻寻刷地变了脸。

而我终究是不敢告诉顾衍之我心里的秘密。

我将这件事告诉了叶寻寻,又在十四岁那年回山扫墓时告诉了父亲。却无论如何对顾衍之开不了口。我将这个秘密在光阴交错中密不透风地守住三年,这期间只若无其事地做着一件事,努力学习。

我的成绩在三年中因此有了长足进步。从四年级期末考试时的吊车尾,到后来的中游,再到后来的上游,以至于直接跳级到初中二年级,我只花了两年时间。连老师都觉得十分神奇。而我想说,我的成绩可以快速发展到这步光景,一半归功于顾衍之的补课,另一半则只归功于顾衍之的美色。

顾衍之无意中提供的补课的借口,被我利用得淋漓尽致。语数外样样没有落下,但凡上课以及作业中不会的题目,全都跑去请教顾衍之。这样就导致顾衍之身边经常穿插有我这样一个移动背景。以及顾衍之在顾宅和办公室他的书桌旁各添置了一张小书桌,单独放置我的课本和练习册。每天他去公司,或者在书房读书的时候,我总是会抱着练习册蹭过去,假装聚精会神地做数学题。

我这样刻苦,有一天连语文老师也发觉。在一次家长会上夸奖我,说没有见过一个孩子这样喜欢学习。我站在顾衍之身边,攥着他两根手指,本来就听得心虚,跟我一起跳级到初中一年级的叶寻寻正好跟在叶家父母身后经过,又冲我特别不以为然地撇了一下嘴,让我终于负荷不住,一下子把头低了下去。

语文老师在一边笑着打趣:“杜绾还不好意思了。”

我抬起头来,说:“老师,你听说过一首诗没有。中间有句是什么红衣佳人白衣友,朝与同歌暮同酒之类的。”

语文老师说:“没有。怎么了?”

我扬起脸问顾衍之:“你呢,你听说过吗?”

他说没有,又笑微微地看着我:“所以?”

“啊,也没有什么。”我轻描淡写着说,“就是我跟叶寻寻打了个赌而已。她说这首诗流传得特别普遍,老师跟你一定都听说过。我说那可不一定。结果你们看,我就赢了啊。”

打赌实在是再好用不过的借口。即使是不擅长说谎的人,练习一两次,也能表演得臻于成熟。我被叶寻寻蒙骗过两次后,便开始拿相同的方法蒙骗别人。

那首诗其实很长,我并没有全部记得。叶寻寻最不耐烦的就是背诗,自然更不记得。所以我们之间根本没有打赌过。叶寻寻甚至不知道我还这样随手利用她过。而我在语文老师面前之所以念出这莫名其妙的两句诗,也不过是因为紧跟其后的那两句说不出口罢了――

红衣佳人白衣友,朝与同歌暮同酒。世人谓我恋长安,其实只恋长安某。

这样的醉翁之意不在酒。恰如我这样的努力学习,哪里是我真的喜欢学习,不过只是想离顾衍之更近一点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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