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第10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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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自家匠奴视为神人的樊伉这几天心情非常不错。

自打玻璃水钻被他折腾出来后, 雍先他们便仿照着做了许多, 尤其是雍先还特地让人打了各种宝石的大小模具,烧出来的玻璃液直接用吹管挑到模具中成形,在这个基础上再稍加打磨修饰就成了, 效率大大提高。

这样的直接后果就是樊伉系统里的庄园币一天比一天多, 很快就将系统升级花掉的那十万庄园币赚了回来。

腰包总算稍微鼓了一点的樊伉心里多少有了点底气,原本还有些犹豫的刀伤药配方, 眼都不眨便买了回来。

现在正是大汉和匈奴战事最频繁的阶段,刀伤药早点配出来也能早点投入使用,就能多救一个人。

拿到药方子后,樊伉誊抄了四份, 分别送往代国的樊哙砀邑的吕泽还有长安城的吕雉和吕媭。

药方上面有很多药材都非颖川郡所产,还得从外地调过来, 他人手不够, 这种麻烦的事就交给阿翁大舅和姨母他们吧。

虽然说这个药方他自己来弄也能赚不少,可是一想到整个大汉国的皇帝是他姨父,二号军事集团人物首脑是他大舅, 他阿翁也是个手底下有十几万大军的将军,一家子全是大小将军,赚来赚去全是赚的自家人的钱, 顿时就让樊伉失去了赚这个钱的欲望。

再说他最近卖玻璃赚庄园币赚得正嗨,对于他来说,只要有庄园币就什么都有了,对发国难财这种不义之举就更加没有兴趣了。

他还是老老实实种地烧玻璃赚庄园币才是正经, 商城里头的好东西实在太多了,棉花、苜蓿、汗血宝马……

哪一样不要成堆成堆的庄园币来购买?

樊伉还想着将来有一天从系统商城里买几匹好点的种马繁殖,培养出一支自己的彪悍骑兵出来呢!

汉人跟匈奴对战为何如此艰难?气候是一个原因,兵种的差异也占据一个很重要的因素。

游牧民族逐水草而居,一辈子和羊马生活,他们生来就比汉人擅长骑射,而汉朝军队的主力兵种依然还是步兵,没有一支属于自己的精锐骑兵,在战场上以步兵对阵骑兵的冲锋陷阵非常吃亏。

倘若他们也能培养出一支属于自己的精锐骑兵,想必匈奴人也不敢如此放肆,想南下就南下,想走就走了。

而现在他的系统里有世界上最古老优秀的良马,又有最好的牧草,若是再给他一块水草丰茂的土地,说不定有一天他还真能培育出一批优良的战马出来。

更有梦想一点,猛犸骑兵和恐龙骑兵似乎也可以期待一下。

咳咳!

想远了想远了!

樊伉连忙将自己不知道发散到哪儿的思维拉回来,强迫自己将精力关注眼下的现实问题。

彼时已是十二月底,冬天已然过去,开春在即,等到天气转暖,就要着手红薯育苗,油菜也已经开始抽苔,还要组织人锄草,他还要准备一点硼肥,等到油菜花实期施到地里。

总而言之,想闲下来是不可能的。

没过两天,给吕泽送配方的人回来了,还带来了一个不算好的消息。

匈奴联合韩王信卷土重来,再次进犯雁门关。

樊伉吃了一惊:“那舅舅呢?他是不是也要出征?”

那人道:“奴不知,不过周吕侯让奴给郎君捎了口信,说如今北边不太平,郎君若是无事,还是早日启程回长安的好。”

那就是说吕泽也要出征了,不然不会说出让他回长安的话来。

樊伉心中了然,担心吕泽的同时又有些哭笑不得。

雁门关距离舞阳城将近两千里,快马加鞭也要二十多天才能抵达,吕泽也实在是太会操心了。

“没事的,舅舅只是担心我罢了。”樊伉道,“阿翁和绛侯都在北边,舅舅的驻地就在砀邑,匈奴人打不过来的。”

若匈奴人真的能打败周勃和樊哙的大军,直逼舞阳,相信长安城也没有多安全。

再说了庄子现在将将才建出个模样来,地里的油菜再等两个多月就可以收获了,现在就回长安樊伉可舍不得。

话虽如此,为了安稳人心,樊伉还是特地把庄子里的人聚起来,开了个安慰大会,意思就是虽然北边在打仗,但是他们樊家庄目前还是很安全的,让大家不要惊慌云云。

“放心罢,郎君。北边还有周太尉和主君,俺们不怕。”

“就是!匈奴人离咱们还远着呢!真打过来了,俺们再护着郎君离开这里回长安。”

“就是!郎君莫怕,若真有匈奴人打过来,俺拼了这条命也会护得郎君周全。”

樊伉舍不得这个他亲手筹划建起来的庄子,其他人比他还要舍不得。

这些人大多经历过前秦暴乱、楚汉之争,一生都在战火中颠沛流离,唯有樊家庄这些日子让他们有了家的感觉。

每天日出而作,日落而息,不用担心饿肚子,连觉都睡得安稳了,再不用担心睡到半夜的时候会有小吏踹门锁了他们去做苦力。

他们早从心里把这里当成了家,不要万不得已的时候,又怎么轻言离开。

樊伉:“……”

好吧,大家的心态比他还要好,看来他是白担心了。

话虽如此,为了安全考虑,樊伉还是加派人手在庄子周围巡逻的人手,尤其是玻璃作坊那边,更是让人严密把手,防的不是匈奴,而是那些趁着战乱不怀好意浑水摸鱼的人。

他们这个庄子人手少,然而却有钱有粮,是远近闻名的“肥羊”,不知道明里暗里有多少人盯着。

以前人家不动手,一来是因为地方长官胥珲与他交好,二来也有可能顾忌到他和吕泽的甥舅关系,不敢造次。

然而现在不一样了。

匈奴入侵,吕泽多半也是要出征的,吕泽一走,他这块小肥羊可不就成了某些人眼中那块躺在砧板上任人宰割的鱼肉?

樊伉最近也减少了外出的机会,最多就在庄子里转悠,绝不出去,倒是无名一反常态,带着大黑每日早出归晚,有时候半夜才回来,偶尔身上还带着一丝血腥气,樊伉问他,无名也只推说带大黑打猎的时候沾上的。

樊伉见他不肯说,便不多问,只嘱咐他小心些,晚上早些回来。

如此过了半月有余,有一日胥珲特地着人来告诉他,说是有一伙凶悍的匪贼的尸体在他们庄子附近的山林里被人发现,让他小心门户,若是看到有眼生的人,记得派人通知他一声。

匪贼的尸体?

樊伉第一时间就联想到最近总是早出归晚的无名兄,晚上等到无名回来的时候,特意提起这事,说:“你时常带着大黑进山,可曾碰见过那伙匪贼?”

无名在心里“啐”了一口,暗骂胥珲多事,倒是不曾欺骗樊伉,老实承认说:“那伙人是我杀的。”

樊伉:“……”

虽然早先已经隐隐猜到可能是无名兄动的手,但现在无名兄当着他的面就这么爽快地承认,那感觉也挺微妙的。

如果他还是以前那个和平年代小市民的他,知道自己朝夕相处的小伙伴不久前才杀了人,他一定会觉得毛骨悚然,打从心底里敬而远之。

然而现在樊伉却觉得自己的心情挺平静的。

大约是看死人看得太多了,心情麻木了吧。

樊伉自我解嘲地想着,从没想过自己居然也可以这么冷漠地看待这样的事情。

无名一直拿眼角余光偷偷观察他的表情,见他半天不说话,顿了一下,慢慢地走近他,语气有点不自然地解释说:“那些人是从外地逃窜过来的匪贼,手上不知沾了多少无辜人的鲜血,我杀他们并没有错。”

樊伉瞅了他一眼,说:“你认识他们?”

无名摇头。

“那你怎么知道他们不是好人?”樊伉随口道。

无名嘴一抿,不说话了。

这是有故事啊!

樊伉原本没多想,现在一见他这副表情,又觉得自己应该多想一点儿。

“你这些日子每天带着大黑往山林里窜不是为了打猎吧?”樊伉眯着眼睛,心中突然悟了。

无名兄多半是不放心庄子里的人的安危,所以才每天带着大黑进山巡逻,刚好碰到那些人在密谋什么不好的勾当,才把他们杀了。

无名还是抿着嘴不说话,脸上的表情倔倔的。

樊伉看了有点好笑,走过去仰着脸看着他说:“你做什么这副表情?我又没说你做得不对。说吧,那些人是不是打算想来咱们庄子里杀人放火的?”

无名的脸顿时黑了:“郎君别问了,反正人都死了,死人是不会说话也不会做坏事的。”

“好吧好吧,我不问就是了。”樊伉心想这表情怎么有点像是恼羞成怒了呢。

“不过无名兄你可真是厉害啊,我听胥公说那伙贼人有十几个吧,无名兄一个人就把他们全干掉了?厉害!”樊伉朝无名竖起大拇指,赞道。

无名瞅了他一眼,发现他脸上真的没有任何不悦的表情之后,才道,“还有大黑,他咬死了两个。”

“……”樊伉果断道,“明天给它加餐。”

“汪——”

大黑听到自己的名字,从院子里跑了进来,冲着两人汪了一嗓子。

樊伉顿时无语了:“今天都多晚了,明天再加餐吧,早点去睡啊!”

把大黑赶出去后,樊伉拉着无名到炕上坐下,撩起他的衣裳上上下下就摸了起来。

无名扭了一下身子,别别扭扭地道:“没事,我没受伤。”

“真的?”樊伉满脸狐疑的表情。

“一群乌合之众,岂能伤得了我。”无名的语气充满了不屑。

“是是是,无名兄最厉害了。”见他这副不可一世的臭屁模样,樊伉忍不住想要刺他一句,“哎呀,也不知道是谁,当初被人一刀刺在肚子上,真是好了伤疤忘了疼是吧。”

真是气死他了!

无名哼了一声,掀起被子往炕上一躺,不理他了。

他才不会告诉郎君,他每天带着大黑早出归晚,巡逻周围的山林时,无意中发现那伙贼人藏身在一个山坳里,鬼鬼祟祟地商量着怎么招集同伙来庄子里打劫。不仅如此,其中一人还敢对郎君满口污言秽语。

他知道这个世上有些人癖好很古怪,尤其偏爱那种唇红齿白的孩童,他对这种人素来不齿,倒是不曾想到这回居然让他碰上了,尤其那人怀有这种污秽念头的对象居然还是郎君,简直不能忍。

郎君就算是个妖怪,那也是天底下最好最聪明的妖怪,谁要是敢对郎君有一丁点不好的念头,哼,一剑戳死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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