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一章
老林见劝不动余耿耿, 只好退步, 说:“二公子, 要不这样,您在芒市等两天,我和陈助理把这边的事情交代一下, 马上就会赶过去,到时候如果有个万一,我们坐私人航线出国也方便些。”
余耿耿想了想,同意了,正好,等他们的这段时间可以做许多事。
挂断电话,他让小胖一个人先回g市, 说自己有点私事。
小胖不太放心, 想跟着一起去。
这段时间的相处, 他也看出来了,余耿耿背景强大,待人和气大方, 着实是一个不错的老板,他想把关系打牢一点。
余耿耿心事重重地摇头, 道:“算了, 你也辛苦了,回去好好休息几天, 工作上有事的话直接发微信, 我电话可能有时候打不通。”
小胖看他面色难得有些严肃, 没再说什么,帮他改签了机票。
余耿耿从行李箱里翻出了几件薄衣服,其他的东西都让小胖帮忙带回去。
小胖张了张嘴,无奈地问他:“那买的这些纪念品礼物什么的怎么办,总不能让我带回公司吧。”
有些是特产小吃,保质期很短,带回去就图个新鲜。
余耿耿给了他一个地址,低着头,微微出神道:“吃的就算了,你自己留着吧,其他的东西麻烦帮我送到这,辛苦了。”
小胖愣了几秒后,受宠若惊地点点头,微信对话框里的地址很眼熟,g市最贵的一块地皮,他全家人一起努力工作三辈子也住不起。
有句老话没说错,有些东西你要是生来没有,这辈子也不会有了。
相比回g市来说,余耿耿去芒市的路程要近得多,下了飞机后转乘大巴,坐两个小时就到了。
越靠近边境,来来往往的口音愈发稀奇古怪。
余耿耿一出客运站便被围住了,好几个人操着半生不熟的普通话,问他要不要住宿导游。
芒市天气潮热,这边的人肤色普遍偏黑。
余耿耿穿着纯色t恤和短裤,人长得白生生的,面容又显小,在人群中格外显眼,一看就是那种最容易宰的外地人。
余耿耿没理他们,一边查地图一边往外走。
根据老林发过来的地址,余淮之最后出现的地方就在这个小城市,再往南一点是接壤的m国。
绑架的人到底是谁,他们想干什么。
在原剧情中,除了原主丧心病狂地对杜归下过手,明明再没有出现过其他人了。
难道是自己漏过了什么重要剧情吗……
余耿耿站在原地,想事情想得很投入。
似乎是看到他单身一人,又没有朋友来接,几个大妈不依不饶地跟了上来,热情地推销自家的小旅馆。
余耿耿有点烦躁,看她们一副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样子,干脆越过他们,随意挑了个蹲在旁边等生意的人,问他接不接活。
那人正在埋头扒饭,没想到会有生意主动送上门,喜出望外,放下盒饭,连连点头:“接的接的,老板需要什么服务?”
余耿耿摆了摆手,示意他们俩边走边说。
身后,大妈们看到生意没了,才悻悻地各自散开。
这人叫苗伦,当地人,父亲是中国人,母亲却是m国嫁过来的,他常年往返两边,几种常用的语言都说得很溜。
家里穷,他什么活都接,明面上是向导,私下偶尔也打些擦边球,夹带一些东西入境,赚点辛苦钱。
当然,明令禁止的东西他不会碰。
余耿耿噢了一声,只说自己是一个学生,为了交实践作业,过来这边研究民俗风情的,需要一个当地向导。
苗伦恍然大悟。
余耿耿一下大巴,他就注意到这个年轻人了。
皮肤白得晃眼,眼睛微微睁大,拿着手机地图慢慢看的样子,学生气十足。
平常这种好下手的客户都轮不到苗伦。
余耿耿看了一眼,似乎是猜到他在想什么,笑着说:“我看你很面善。”
其实并不是,他之前看到苗伦把手里的盒饭分了一半给旁边的小乞丐,这样的人总不会坏到哪里去。
苗伦的车就停在客运站外面,是辆面包车,外表灰尘扑扑的。
上了车,余耿耿让他先给自己找个住的地方,最好在市中心,去哪边都方便,接下来几天就专门跟着自己,随叫随到,无论多晚。
苗伦愣了一下,慢慢点头,这要求有点古怪,但是,再古怪的他都见过了,只要有钱挣,一切都好说。
余耿耿从包里抽出两千块,递给他,说:“这是预付的费用,其他的等我要走的时候全部结给你。”
苗伦的表情动了一下,接过来,闷闷地说谢谢。
他以前也接待过学生,倒是很少见到这么阔气又懂规矩的。
客户事少好招呼,苗伦办事也会多用点心。
车子开了半个小时,拐了好几道弯,最后在一道灰白的矮墙前停下,探头往里面看,可以看见郁郁葱葱的树枝和木质洋房顶。
这是苗伦手里最好的房源,价格也最贵,本来是留着宰那些暴发户的。
苗伦下车,擦了擦额头上的汗,说:“独栋带游泳池的,很安静,住这里你看可以吗,就是价格有点贵,如果租满一星期的话,还能优惠些。”
他报的价格中规中矩,算是良心价,只是对一个学生来说,还是过于高昂了。
余耿耿进去后,粗粗看了几眼,便定下了。
他刚拿了片酬,手上正是宽松。
何况,余耿耿现在的心思并不在吃住上面,只想早点探听到关于余淮之的消息,他心里已经有了计划。
苗伦没想到对方好说话到了这个地步,连还价都懒得还,完全一副不知人间疾苦的模样。
他摸了摸脑袋:“那,老板,你要不要进去先休息会,等下再出去逛,这儿的景点我都熟。”
余耿耿看了眼手机屏幕,想了想,摇摇头,说:“你在外面等我一下,我放个行李就出来。”
没有时间可以浪费了。
芒市的天气和g市相较就像两个世界,又闷又热,空气中带着潮气,黏在身上很不舒服。
余耿耿的身体不容易出汗,更觉得难熬,他把车窗又往下摇了一点。
只是连吹进车窗的风都是热的,一点也没有凉爽的意思。
苗伦的面包车摇摇晃晃地从拥挤的人流中穿过,最后停在了当地出名的娱乐会所一条街。
看着招牌上五彩斑斓的光芒,余耿耿扯了扯唇角,说:“苗师傅,走,我请你喝酒。”
苗伦局促得不得了,他从来没进过这种地方,想也知道里面消费有多高。
余耿耿拍拍他的肩膀,笑了起来:“没事,我就是来做研究的,看看边境的酒吧跟我们那有什么不同,有什么不懂的,还得麻烦你给我说说。”
这下苗伦没办法拒绝了,束手束脚地跟在他身后。
守在门口的保安看着他们俩,犹豫着要不要伸手拦一下,这两人的搭配未免太过奇怪,一个年纪看起来太小,另外一个又土里土气的,也不知道是不是来错了地方。
余耿耿好歹也在这种地方打过几回工,扮演客人不在话下。
“入场费,多的给你了。”
他抬起眼皮,熟练地摸出几张钞票,夹在手指间递过去。
保安果然什么疑问也没有了,微微躬身,态度热情地帮他们拉开大门。
一进去,震耳欲聋的音乐声伴随着狂热的呼喊、口哨,齐齐扑过来。
这显然是一个不适合未成年人进入的地方。
酒吧中央的高台上站着四五个腰细腿长的女郎,表演已经到了最**的环节,她们把身上最后一点布料扯下来扔到台下,然后抬腿跨入一个巨型高脚杯。
杯中的水立刻漫出来,浇湿了前面几排的观众们。
表演女郎们的动作一个比一个尺度大,台下的欢呼声几乎把屋顶掀翻,纷纷扬扬的彩纸从半空中飘落,把气氛推至顶点。
余耿耿脸上没什么表情,心里却在想,跟这个相比,北极星会所简直是修生养性的去处。
有穿着制服的服务生走过来,微笑着问:“您好,二楼有包间,请问要坐哪里?”
余耿耿随意指了个卡座,说:“不用了,就那边,再找两个人陪我们说说话。”
照例又塞过去几张小费。
服务生愣了一下,笑容更加殷勤:“有具体要求吗,我们这都能满足。”
余耿耿想了想,表情正经地说:“要能说会道的,其他无所谓。”
“好的。”
服务生的笑容弧度丝毫没有变化,把他们领到了一个视野不错的卡座位置。
服务生离开后,苗伦站在原地愣了好一会儿,才绷着肩膀坐下来,只是眼睛始终放在黑色大理石台面上,仿佛往其他地方多看一眼都要收费。
一旁的余耿耿就显得要轻松多了。
他熟练地从冰桶里选了一瓶酒,又拿来两个玻璃杯,边倒酒边笑着问苗伦:“听说是你们这儿的特色酒,尝尝看正不正宗。”
昏暗的灯光下,余耿耿的手指看起来格外修长,指尖干净又利落,他推过去一杯给苗伦。
苗伦犹豫了片刻,还是小心地尝了一点,结果大失所望,还没有自家酿的水酒带劲,完全对不起价目表上高昂的数字,也就这些冤大头愿意来捧场。
他挠了挠脑袋,干巴巴地夸了句:“挺好的。”
“是吗。”余耿耿睁大眼睛,眼神中含着期待,捏着玻璃杯一饮而尽。
酒精的味道混合着怪异的甜陡然灌入喉咙,又冰又呛人,身体控制不住地想咳嗽。
“……”
舒缓片刻后,余耿耿微微张着嘴唇吸气,嘴角被残留的液体润湿,看起来有些红。
他在心里骂了一句脏话,接着皱着眉头,装模做样地表示不满:“咳,味道淡了点。”说完便不再碰了,侧过头饶有兴致地盯着台上的表演。
他要是知道苗伦的真实想法,肯定要握住他的双手深表赞同。
只不过,余耿耿现在扮演的角色是一个挥金如土的外地公子哥,学着余淮之平时的样子,也能装出几分架势来。
前面的卡座忽然传来激动的起哄笑骂声。
余耿耿他们碰巧赶上了一周一次的表演福利环节。
台上的表演女郎们纷纷退场,只剩下一位尤其性感的站在最中央,抬着下巴以挑剔的目光巡视全场。
被她选中的客人,将会获得她一整夜的亲密陪伴。
女郎似乎有了目标人选,撩了撩浓密的深栗色卷发,从台上一跃而下,晃着纤细的腰肢朝某个方向走去。
余耿耿愣了愣,他不确定,这个女郎刚刚是不是对着自己笑了一下。
邻座坐着一群看起来颇不好惹的男人,一直在喝酒划拳,此刻也停下了动作,忍不住朝女郎吹口哨挥手。
“阿棠,看这里,哥哥有的是钱!”
“宝贝儿,来我们这边坐,干什么都愿意!”
女郎越过人群,越走越近。
余耿耿看清了她的脸。
说实话,长得不是特别好看,只是,眼角眉梢全是风情,是所有男人都抵抗不住的类型。
阿棠身上仅仅披着一层浅色纱布,沾湿了水,紧紧贴在身上,领口开得很低,把她丰腴的身材曲线完全勾勒出来。
她最后在余耿耿的卡座旁边停下脚步,垂下眼,视线很快地从卡座上的两个人一扫而过,尤其在余耿耿脸上停顿了两秒钟。
余耿耿面无表情地跟她对视。
阿棠被他的反应逗笑了,微微弯下腰,把一枝鲜花塞进余耿耿手心里,轻声问:“先生,你今晚有空吗?”
声音夹杂着玫瑰的香味,勾魂得恰到好处。
热闹的酒吧安静了一瞬间,随后从四面八方传来遗憾不满的叹息声,在场所有人都盯着这个被选中的幸运儿。
余耿耿有些不自在地往后靠了靠,扭过头,小声问苗伦:“……你老实告诉我,这个附加项目多少钱,她看起来好像很贵。”
他可不能现在就把钱花光,还得留着去救余淮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