苔米和雷蒙德两地分居,不过只要有时间,不是苔米去找雷蒙德就是雷蒙德去找苔米。
这周,雷蒙德因为要写教授布置的论文作业,不得不窝在图书馆中查阅资料,为了给雷蒙德一个惊喜,苔米以身体不适为理由,在周五请了一天假,提前一天动身前往英国。
雷蒙德在欧洲、北美都很有名气,虽然比不上j.k.罗琳这样的顶尖畅销作家,但是年轻人中非常有影响力,最初出版商为了吸引眼球,雷蒙德第一本书用了“英国的尼古拉斯?斯帕克斯”这样的标题作为噱头,不过随着他作品的迅速走红,现在的他已经不需要这样的宣传手段。
如今书商只要在图书馆鲜艳位置贴上“雷蒙德?培根的最新作品”,就足以吸引路人走进书店,在互联网日益发达,纸质图书业日渐萎靡的现在,很多成名已久的作家都做不到这一点。
虽然很多主流作家很看不上雷蒙德?培根的作品,认为只是给小女生看的,肤浅又乏味,甚至有很多人嘲讽雷蒙德?培根就是卖脸的,“若是他没有那张漂亮脸蛋,你认为那些姑娘会这样卖力掏钱吗”,但是无论他们怎样批评雷蒙德和他的作品,都没有办法否定一个事实,雷蒙德的小说一部比一部卖座,每次他举办图书签售会,场面都相当壮观,堪称青年作家里的“吸金王”。
亚伦反对苔米和雷蒙德在一起,很大程度因为雷蒙德名气太大,太受欢迎,尤其是小姑娘,亚伦曾经去雷蒙德的签售会帮忙,有些小姑娘看雷蒙德的眼神,恨不得将他生吞活剥,亚伦甚至见过一个四十岁的大婶儿在大庭广众之下脱下上衣,让雷蒙德在她胸脯上签名,虽然这位大婶儿很快就被警察带走了,但是这件事却给亚伦留下很深刻的印象(雷蒙德:→_→怪我喽?!)。
苔米和雷蒙德从恋爱到结婚,进展实在是太过速度,以至于亚伦还没来得及在妹妹耳边多唠叨唠叨雷蒙德的坏话,苔米已经已经变成了培根夫人。
兄长亚伦捶胸顿足,他有时候甚至觉得,自己应该不管不顾,就像屎壳郎一样黏在苔米身边,时时刻刻给她普及雷蒙德到底有多么招女孩子喜欢,而她若是当了培根太太,该有多么烦心。
可惜,一切都已经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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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伦总是习惯性的将苔米想的很脆弱。
毕竟苔米曾经有那么一段让人揪心的往事。
苔米很享受兄长的照顾,并很愿意看到他那疼惜的眼神,所以并不打算主动告诉亚伦一些事实。
比如,他的妹妹,从来不是需要保护的小绵羊。
雷蒙德有一项即使连亚伦在面对爱人时也很难做到的优点,就是他从来不在自己去哪里这件事上对苔米撒谎,哪怕他和大学同学一同去夜店参加某个派对。
苔米也从来不像别的女孩一样,对自己爱人的去向像警察审问犯人一样问东问西,当然她也不会不问,她会向问今天天气如何一样,随口问一问,然后等待爱人的回答,她乐意倾听雷蒙德向她说的一些发生在身边的趣事儿,哪怕地点是夜店,苔米总会在适当的情况下,表达自己很开心听雷蒙德讲这些事情,又会俏皮的提醒雷蒙德,不要让那些姑娘靠近他,因为她即使闻到他身上有别的姑娘的香水味也会难过好一阵子。
这种乖巧让雷蒙德的心柔软极了,他很心疼苔米的懂事,认为爱人实在是太委曲求全了。
“傻姑娘,你就这么相信我,半点都不质疑吗,你没有怀疑过我吗,比如我会骗你之类的?”雷蒙德有次实在是忍不住,问苔米这样的问题。
苔米眼神特别清澈柔软,她声音软糯,像小猫爪子一样一下下挠着雷蒙德的心,“你会吗?”
雷蒙德瞬间被萌化,抱住苔米赶紧表忠心:“我当然不会,宝贝儿,我是那么爱你。”
然后,苔米点头,“我知道你不会啊,因为我知道你爱我,所以我相信你。”
很久以后,当雷蒙德想起这番话时,不禁哑然失笑,他是怎么会认为小妻子是一只软乎乎的小兔子的,他的妻子,分明是一只狡黠的小狐狸,等着他这只自认聪明的笨狗一步步踏进她为他编织的温柔陷阱。
不过,他甘之如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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苔米找到雷蒙德的时候,雷蒙德就像他说的那样,泡在图书馆写论文。
他坐在靠窗的位置,阳光照在他柔软的金发上,好似给他染了一层光,他专注地书写笔下的论文,不时翻找桌上的书查找资料。
很多年轻的女孩佯装从他身边走过,她们有的用腿勾起椅子发出一些小声响,有的则是撩起漂亮的长发假装从雷蒙德身边路过,其中有一个女孩特别漂亮,她有一头灿烂的红发,像火一样热烈,她选择了一个靠近雷蒙德的位置坐下,她很有自信,可惜雷蒙德太专注他的论文,竟然没有抬头看她的意思。
女孩们发出惆怅的叹息,苔米还亲眼看到一个很可爱姑娘在朋友的打气下,鼓起勇气跑到雷蒙德旁边索要照片,让苔米开心的是,雷蒙德拒绝了她。
可爱的姑娘沮丧地拿起书本在朋友安慰下,离开了图书馆。
几位姑娘离开,苔米还听到她们压低声音的私语,“安妮,别沮丧,你不是第一个被他拒绝的,哦,我不是嘲笑你,绝对没有这个意思,要知道雷蒙德已经结婚了,一个已婚老男人而已,你会遇到更好的。”
“好吧,我想也是这样……”
女孩们的声音消失在长廊,后面的苔米也听不到了。
一个已婚的老男人……
苔米被这个说法逗乐了,抿着嘴笑起来。
她没有走过去宣誓主权,而是在书架里寻找了一本自己感兴趣的书,在图书管老师不满地眼神中坐到了美梦的对面,这个位置好多姑娘都虎视眈眈,但是她们出于矜持并不敢做得这样明显,看到苔米坐在了他们梦寐以求的位置,很多姑娘露出了遗憾的表情,也有一些小伙儿露出了看好戏的表情,因为坐在雷蒙德旁边那个一头红发的女孩正在挑衅的看着苔米,她似乎把苔米当成了竞争者,不过也有一些人疑惑地盯着苔米的脸,似乎觉得苔米很眼熟。
在雷蒙德旁边,哪怕对方并没有发现自己,苔米也觉得很安心。
雷蒙德的论文写了很长时间,在这期间他一直低着头,感觉脖子酸疼了才抬头,然后他看到了坐在他对面的姑娘,笔,狠狠一顿,“苔米?”你怎么在这里,今天你不是应该在上课吗?!
苔米笑得特别得意,她纤细白嫩的手指放在嘴边做了个噤声地动作,然后扬了扬手中的书,示意雷蒙德这是图书馆,需要安静。
雷蒙德原本想把自己写的东西,录入电脑中,但是苔米的到来,让他有些心不在焉。
不得不说枯燥的论文,永远比不上一周没有见面的爱人。
即使雷蒙德告诉自己,他要写论文,要努力写论文,这是他的作业……
可是他却对苔米说道,“我写得差不多了,走吧,带你去吃饭。”
然后苔米在所有人震惊的目光中,牵起雷蒙德的手,大大方方的离开图书馆。
苔米注意到,雷蒙德旁边那个红发姑娘眼珠子都快瞪下了,苔米在雷蒙德办理借书手续时,回头看了红发姑娘一眼,将她之前挑衅地眼神,尽数归还。
――滚开吧,这是我的男人!
挑衅完毕,苔米心情极爽的走出图书馆,然后在图书馆门口等待他还在办理借书手续的爱人。
苔米不知道,等她和雷蒙德走后,图书馆一阵小骚动,因为终于有人拿出电脑,搜索到了苔米的身份――塔玛拉?霍恩,1985年12月31日生人,法国新生代导演,代表作《牧羊人》,然后她的搜索页面下面,相关人物首位赫然是雷蒙德?培根,二人关系是,夫妻。
上帝,那漂亮软妹竟然是正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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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馆看到的一幕只是苔米和雷蒙德生活中一个极小的插曲。
但是苔米并没有忘记像以前一样很快忘记这件事。
夜晚,当写了一天的论文的雷蒙德困倦地入睡后,苔米躺在床上睁着眼睛瞪着天花板很长时间,谁也不知道她在想什么,黑夜中,她的眼睛越来越明亮,人也越来越精神,终于她起身,蹑手蹑脚地走出卧室,然后向隔壁书房走去。
第二天清晨,雷蒙德习惯性的摸摸枕边的爱人,他潜意识里还记得昨天和苔米睡在一起,然后他没有摸到熟悉的滑嫩的脸庞,雷蒙德一下子睁开了眼睛。
“苔米?”雷蒙德惊讶发现,昨天晚上还与他缠绵的爱人,不见了,摸摸被褥,她所睡的那边,枕头和床褥都是冷的,雷蒙德皱眉,套上内裤连上衣都没穿,光着脚就去寻找他的小妻子。
找了一圈的雷蒙德,终于在书房的电脑旁发现了他的小妻子,显然,他的妻子在他不知道的时候,工作了很长时间,或许,她一夜没睡,因为此时的她正趴在电脑前熟睡,如此不舒服的姿势,雷蒙德推门进入也没有吵醒她。
雷蒙德没有看文档上的内容,只是帮助苔米保存了一下,然后他动作轻缓的将妻子抱起,走出书房,今天是周六,她不用上课,那就好好地睡一觉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