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兜里的钞票见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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嬴政自从出关以后, 就把时间安排得很紧, 晚上去野外晒月亮, 顺便盯着赵宇和金大多练功。白天, 他则会在镇上四处走动, 观察周围人的生活,到了每日太阳最毒辣的时候,他就回到店里, 看书学习。

这还不算,这两天他似乎又迷上了新闻联播。

好吧, 他这一习性, 放在现代社会,那是顶顶的高大上...…连那些当官的说不定都没有他这么积极。

赵萱其实很不懂他, 看书也就算了,关注时政是要做哪样?

难不成...... 还想再去争一次

赵萱摇了摇头, 把脑袋里吓死人的想法抛掉, 自言自语地道:“这金大多可真是够厉害的,一只僵尸,竟然还会挣钱。嗳,你说, 我要不要把店里的生意交给他, 让他当店长算了。”

嬴政剑眉轻蹙, 刚毅的脸孔微微扯动了一下,抬头,直直看向她, 一句话拍飞了她脑海里异想天开的想法。

“他白天不能出入。”

“也对!”

赵萱其实还是很有自知之明的,知道自己不会做生意,她开家棺材店,挣来的钱也将将够她和赵宇花销。家里又多了两个家庭成员,虽然这两人不吃不喝,照样可以度日,但... 总不可能还叫他们不穿吧!

如今这个年头,就算是神仙没钱了,都没办法过安生生活。

她倒是能点石成金,可现在用的不是金银,是大红钞票,她也能把纸变成钞票,但是问题是,她弄出来的钞票过不了点钞机那一关...…

当然,赵大仙也没想过用这种不劳而获的方法,来满足自己的惬意生活。

赵萱叹气:“还得再想想办法,赵宇上大学,这花销可就又大了。哎,这世道,真是连神仙都不得不为五斗米折腰!”

赵大仙觉得心好累,她堂堂一个仙人,怎得混得还不如凡人来得自在?不行,得想个办法,再这样憋屈下去,她怕自己哪天怨气大太,跑去把银行打劫了。

“这事,我来处理。”嬴政垂下眼帘,神色淡淡地道。

“你有什么办法。”赵萱睨了他一眼,才不相信他会放下身段,帮着家里挣钱呢。

“你甭管,我自有办法。”

“再看吧,赵宇的成绩还没下来,还不知道分数够不够。”

嬴政不再继续接话,眼神落到手里的书上,修长的手指轻轻一勾,翻开书的第二页。

此时的两人,宛若平常人家商量家庭生计的普通人,哪还有点高人姿态?不了解情况的,听了他俩对话,怕还以为这是夫妻二人在商量孩子的未来呢。

赵萱见嬴政一副“埋头苦读”的模样,气呼呼地抓起刚放下的鸡毛禅子,去了院子里。

赵宇高考已经结束,成绩如何赵萱不知道,毕竟,她有一年半的时间没有参与过他的生活,不过听他那语气,成绩应该不错,想来能考上。

赵宇读书这事,她虽是不怎么放在心上,但他要真考上了,她自然也很高兴。

可高兴过后,赵萱就开始烦躁了。

——因为她兜里的钞票快见底了!

此刻的赵萱已然就是一个地地道道的、为钱烦心的世俗凡人。

...... 神仙活成她这样的,真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了。

赵萱把家里收掇好后,就发起了懒,不想动了,她提着鸡毛禅子慢吞吞地踱回前面的店铺,见嬴政垂头在柜台下的抽屉里,似乎在找什么东西。

“在找什么?”赵萱把鸡毛禅子放到角落,走到嬴政身边。

嬴政没搭理她,从柜台下翻出一个笔记本和一只笔。

赵萱撇撇嘴,蹲下身,从柜台下面摸了一本不知是何年何月买的时尚杂志出来,然后坐到柜台侧面,慢吞吞翻着看。

嬴政放好纸笔,眼角余光无意间扫过杂志封面上那堪称伤风败俗的靓女图案后,眉宇轻皱,挪开眼光。

真是世风日下,如今的女子怎得如此大胆,身上的布料,还没他的亵衣多......

好吧,时下女子们靓丽的妆扮,着实让作古已久的始皇陛下极为不习惯。

还有这个赵萱,作为一个仙人,却随外面那些凡尘女子般肌肤外露,如此不庄重,真是... 真是...

赵大仙很无辜:陛下,你没听说过入乡随俗么。

对于赵萱身上那件浅蓝色的短袖体恤,始皇陛下是怎么看,怎么不顺眼。

他垂着头,脸色阴沉沉的,把笔记本翻开,修长的手指勾起桌上的铅笔,如千年前进学那般,满脸严肃地准备写字。

没错,就是准备写字。

始皇陛下好学,这不,他已经不满现下只堪堪如幼儿识字的境地。

嬴政两指勾着铅笔,目光如炬,铅笔在他手上转动,试了好几种方式,依旧觉得握得非常不协调。

他目光紧沉,腕肘用力,五指握笔,让笔与纸形成垂直之态,瞬间就进入握毛笔的状态。

嬴政满意地微微点头,这才是握笔的正确方式...…

可,始皇陛下忽略了一个极为重要的问题,毛笔尖儿软,可以随着腕肘的灵活转动而带出字体风格,但是铅笔笔心硬,任它腕肘怎么转,都转不出一个像样的字来。

嬴政盯着写得歪歪扭扭的字,不满地紧夹眉头。

他垂着眼,静静看了一会儿,随即又极为认真地开始下笔。

赵萱看完一页杂志,翻书时,下意识地抬头看了眼身边的嬴政。

就一眼,赵大仙就忍不住笑了。

当然,她笑得很隐晦,正在与笔奋斗的嬴政自然是没查觉到。

赵萱把杂志放到桌上,起身,站到嬴政身后。

“这是铅笔,不能用挥毫的姿态来握它!”

说着,她微微弯下腰身,白嫩的玉掌覆盖上嬴政微微冰凉的大手之上,纠正他骨节分明的手指。

双手碰触,嬴政不适地轻动额头,手掌微微用力,待弄明她的意思后,紧绷的手腕这才轻轻松下。

他坐在椅子上,略显僵硬地挺了挺背。

两人身体紧靠,赵萱气若幽兰,身上带了丝若隐若现的清淡香气,嬴政愣神片刻,紧接着一缕温热从她莹白柔软的手心传到他指尖之上。

嬴政微感不适,眼角余光扫过,只见身侧之人眉眼弯弯,肌肤若雪,微勾起的唇角带着一缕让人舒心的浅浅笑容,他眸子微沉,抽回落在她脸上的目光。最后,眼观鼻,鼻观心,双眸注视着手上的铅笔。

“对,这就是样握,现在的笔,其实写起字来很方便,只要撑握住握笔的姿势就行,你被当年挥毫的习惯影响,多练练,就熟络了!”

说话间,淡淡的清香吐在他耳旁,耳后几丝长发微微颤动,挠的嬴政耳垂发痒。

嬴政微微侧头,躲开耳边浅浅呼吸,淡淡的“嗯”了一声。

赵萱纠正好他握笔的手,握着他的手在纸上游走,一笔一画下去,“大秦”二字,就写成了。

写完两个字,赵萱直起了身,微微一笑,又坐回去,继续看杂志打发时间。

嬴政就是嬴政,在赵萱纠正错误的握笔方式后,哪怕五指握笔法已深入骨髓,也能当即就扭转过来。

再提笔时,写出来的字体风格自成一派。

两人一人写字,一人看书,店铺里静谧,却又带着丝丝温馨。

直至傍晚时分,金大多从棺材里爬起来,接手看店任务,才打破一室清净。

赵萱看了看天色,起身,活动了一下腰身,就进了院子里,准备去给赵宇做晚饭。

现在一家四口人,也只有赵宇这个普通的人族少年,需要进食补生机,另外三个皆是老怪物,吃东西,只是满足口腹之欲。

嬴政把写了一个下午的本子收进抽屉里,微微侧头,看着赵萱纤细的背影,若有所思。

他收拾好东西,对畏畏怯怯的金大多交代了一句,让他与赵宇天黑去镇外山林中集合,便踏着步子出了棺材铺。

金大多低垂着脑袋,等嬴政彻底走出巷子,他才愣愣地抬起头。

他学着人的样子,吐了口气,拍了拍被吓到的小心肝,坐到柜台后面,然后...... 做了和嬴政同样的事情。

——看书写字!

好吧,赵萱家里的两只非人类都是上进的好同志...

瞅瞅,得空了就抱着书看,不明情况的,怕还以为他们是要参加高考呢!

整个赵家,最没上进心的怕就是当老板的赵萱了。

作者有话要说:  喷了,我感觉我真心不会写这种小暧昧...写得我头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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