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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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时完全意识模糊的李清晴早已完全忘记了她身在何处,和谁在一起,就是感觉她喜欢这个男人。

“你是谁啊……怎么能长得这么好看?做我男朋友好不好?”

李清晴睁着葡萄般的大眼睛,用力瞅着池海彬,仿佛是饿狼扑食般,将双手无意识地缠绕在他的颈项间,仔细地瞅着他的脸。

池海彬在听到前半句时顿时满脸黑线,正想着等她酒醒过后好好教训教训他的小丫头,结果在听到后半就时,满脸的阴霾随即烟消云散。

池海彬霸道又不失温柔的从座椅上将她拽起,直接搂紧怀里,想带她离开。

但无奈耍酒疯的人千奇百怪,毫无章法可循,只见李清晴猛然间将双臂从他的颈间抽回,奋力想从他的怀里挣脱,满脸的不情不愿:“不对哦,我好像还有个男朋友呢,他啊,可厉害呢,你要是敢碰我有你好看的。”

池海彬咬牙切齿道:“哼,还算有点良心。”

“不过你长得跟他一样好看,我还有点喜欢你呢。”

李清晴说完,直接照着他的重要部位飞脚一踢,趁他弯腰痛苦之际捧起他的脸,对着他的唇就是响亮的一啄,之后抱着他不再撒手。

“……”

醉了还不忘了她和他之间的高度差,居然用这种方式迫使他低头和她处于同一高度!池海彬咬牙切齿地盯着李清晴,真想给她个爆栗子。

是可忍孰不可忍,池海彬狠了狠心,生怕她再做出什么出格的举动,一把将她打横抱起,大步流星地朝着旋梯走去。

头脑依旧处在空白期的李清晴再次不安分地想要挣脱,刚想高叫着救命就被池海彬以迅而不及掩耳之势低头噙上了她的唇,将她嘴里的空气瞬间抽走。

世界在这一刻,终于恢复了安宁……

将一路上都在睡得酣畅淋漓却又抓住他的衣角不放的李清晴像扔死猪般直接仍在了床上后,池海彬又忍不住想帮她把外衣脱掉好让她睡得舒服点

多么好的中国好男友,池海彬一边自恋一边奋力去解她外套的拉链。

然而他依然没有摸着醉汉的规律,一直处在睡梦中的李清晴突然醒了,自顾自得脱了外衣。

“你酒醒了?”

池海彬诧异地看了看正闭着眼睛熟练将自己外套脱掉的李清晴,正在发呆时,随即被她一把准确地拽住头发。

必杀技又使出来了,池海彬悲催不得不向她靠近,想把头发从她的手里挽救回来。但醉汉的力量通常是平时的数倍,想挽救谈何容易?更何况酒鬼怎么可能会顾忌他的呲牙咧嘴状?李清晴顺势将她自己的唇准确无误地压在了他的唇上才肯罢休。

浓烈的酒气瞬间袭上池海彬的唇,依旧被她死死拽住的头发令他不得不小心满足着这个酒鬼的霸道的吻。

闭着眼睛居然准确率高达百分之百,池海彬算是彻底领教到了喝醉酒的小丫头的厉害,暗暗发誓,以后决不能让她有喝醉的机会。

……

李清晴第二天酒醒去洗漱时,就发现正在吃早餐的池海彬眼下的黑眼圈格外严重。

她完全忘记了昨晚发生的事情,一切的意识还停留在她趁他不注意偷喝酒的那一幕上。她喝醉了吗?思前想后,完全想不起来。

于是,她理直气壮地走到他面前,好奇地问:“你怎么啦?黑眼圈这么重?是不是晚上没睡好?”

还有脸问,池海彬悲愤地咬了一口面包,咬牙切齿道:“你真不记得昨晚发生了什么?”

“不记得了,我喝多了吗?”

李清晴纯洁无瑕的眼眸里满是疑问,一双干净的脸庞写满了无害。若是让外人看来,一定是他欺负她,而绝非她欺负他。

昨天他好不容易把头发从她的手里抢救回来,怎奈又招来她时不时就出手的达摩拳,搞得他是一夜无眠。池海彬无奈,默默吞下了苦果。

“半瓶的路易十三都被你喝光了,能不多吗?”

“路易十三?”

“下次少喝点,你耍起酒疯来可是要让你老公变秃头的。”

李清晴自动过滤了他的抱怨,路易十三她听说过,一瓶就要上万块。她不由得蹙了蹙眉,自言自语道:“嘻嘻……我本来在你面前也没什么形象。这个肖朗策真够奢侈的,这么贵的酒不喝完就走,幸亏我喝了。要不多浪费。还是小陶说的没错,好酒不上头。”

“……”

池海彬一口被面包噎住,见过要钱不要命的,没见过这么要钱不要形象的。他抬眼再次看看站在他面前的李清晴,确实是如此,昨天醉酒的疯子此时正顶着个鸡窝头穿着宽大的睡衣睡眼惺忪地站在他面前,毫无美艳可言。但怎么就在他的眼里,依然水嫩动人呢?

情人眼里出西施,连东施都能变成西施,何况是他的小丫头呢……

……

暮霭沉沉,寒风萧索。陵园的肃穆与平都的喧嚣形成鲜明的对比。池海彬按照约定的时间来到许凌启的墓前,叶勋早已恭候多时。

人生如戏,不走到最后一刻,还真不知道剧情会如何发展。

裁剪得体的西装第一次将叶勋胸有成竹的野心一览无遗。原来,在叶倾天面前最会演戏的还不止他池海彬一人。

池海彬俊逸的脸庞微笑依旧,深邃漆黑的眼眸里似繁星般璀璨。

“叶总,好手段。池某真是自愧不如。”

叶勋微微一笑:“彼此彼此,人无完人,我们不过都是钻了个小缝隙而已。沈总何必客气。”

平都真是个卧虎藏龙之地,稍不留神,就会被他人的面具所欺骗。

墓碑照片上的许凌启那样年轻,正笑着将一切置之度外。逝者已逝,随风飘散,而生者依旧为了各自的目标而奋斗着,哪怕最后的结局终不过还是与世长辞,安眠地下。

用句最俗气却也是最经典的话来说,就是不争馒头争口气。小人物是如此,大人物同样如此。

池海彬将目光从照片中收回,思绪复杂:“你和许凌启是什么关系?”

叶倾天一向谨小慎微,他池海彬同样是调查人的好手,却没有查到叶勋和许凌启之间的秘密,不得不说,他和叶倾天,都是这场博弈的失败者。

叶勋一声长叹,不做丝毫隐瞒:“他是我曾经暗恋的女人最爱的男人。”

十年前……

离歌是y大最耀眼的校花女神,她的一颦一笑如同罂粟花般令人一旦上瘾,便深陷其中。拜倒在她石榴裙下的男生不计其数,叶勋亦是其中之一。

拥有倾世容颜的公主需要的是一个同样高贵的王子来呵护。平凡如尘埃的叶勋自卑,同样自负。他将爱慕封尘心底,连他最好的朋友都无从知晓。他不奢望能与离歌成为众人艳羡的一对,只求能够远远看她一眼就好。于是,和平常人追星不同,叶勋成为了名副其实的狗仔,而他的对象,只有离歌一人。

离歌不爱说话,大多时间都是与书本度过。过于高傲的性子令她像一轮高高在上的明月,可望而不可即。大学四年间,她拒绝了无数人的追求,也拒绝了任何人的接近。

众人都说她太过冷漠,唯有叶勋明白,离歌是将自己的心完完全全的给了一个对她完全不屑一顾的男人。她高傲的自尊心不允许有人可以成功窥探她的秘密,也不需要有人可怜同情她的遭遇。

得不到的永远是最好的,离歌同样没有逃过这个魔咒。一次偶然的邂逅,她无可救药的爱上了许凌启。

为了他,她可以抛弃一切,甚至愿意出卖色相,只为博得他的一次回眸。当时事业有成的许凌启一颗心完完全全都扑在了事业上,并不需要爱情,更不屑于婚姻。纵然身边美女如云,却一瓢不取。离歌的美在许凌启那里,一无是处。

离歌以为,她只要不在公众面前曝光自己,不给许凌启压力,她的执着终有一天会打动他。但她不知道,许凌启是典型的不婚主义者,更不想跟女人有着一丝一毫的感情纠葛,太过执着的女人只会增加他的厌恶感。他身边的女人多如牛毛,多她一个不多,少她一个也不少。

生意伙伴的背叛,资金链断裂,许凌启一次的酒醉,最终让离歌得到了她期盼已久的他,却最终只是化作了一夜情。酒醒过后,依旧形同陌路。

他给她的,只能是一句离歌根本就不在乎的“对不起。”

得不到他的心,得到了他的人,也是好的。

当离歌整理好了衣服,满怀憧憬地走出酒店时,正碰上等她已久的叶勋。月光如水,拉长了他的影子,萧瑟又落寞。

几年的追踪,离歌何尝感受不到叶勋的炙热,不过爱情就是这么的自私,她不喜欢叶勋,更不可能跟他有任何的瓜葛。

叶勋几次欲脱口而出质问离歌:“值得吗?为了一个不爱她的男人连她最宝贵的东西都拱手相送?为什么不好好爱惜自己,找一个真正爱她的男人?他叶勋不奢求能和她在一起,只奢求她能好好爱自己!”

但最终,叶勋什么都没有说。

当离歌时刻注视着许凌启冷漠的背影时,他又何尝不是在注视着离歌的冷漠背影?

夜微凉,月无言,只剩下了一地的斑驳。

到最后,离歌留给叶勋的依旧只是一个擦肩而过的背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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