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第 71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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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鲲风有没有决定定居皇城, 白春笙不知道, 他只知道,他给鱼鳞皇叔偷偷留的一小坛子炸酱, 最终还是没能留得住, 被陛下以“令御厨们仿制”为由顺走了。侵犯知识产权侵犯得十分顺手, 让人不得不怀疑,是不是做了皇帝,都会变成不讲理的强盗, 俗称昏君,咳!

“昏君”还特别喜欢给人赐婚!

第二天, 宫中便有赐婚的圣旨下来, 圣旨里将河蚌精夸得天上有地上无, 皇室若是娶不到这样的儿媳妇便是天下第一大亏,因为“德行上佳”、“才德兼备”, 特赐予清河郡王为正妃,择期与春五月初六大婚, 拜堂的礼堂便设在梓阳宫。

“五月初六啊?那不是还有十几天就到了?”看着人生中第一道圣旨, 白掌柜忧郁了。

总感觉哪里不太对呢。

为什么别的男人的圣旨, 不是升官封爵, 就是金榜题名走上人生巅峰, 为什么到了自己就变成赐婚了?而且他还属于“被赐”的?

“还有十四天,便是咱们的大婚了,对了,父皇今日告诉我, 说乳娘和阿姌约莫还有两日便能抵达皇城了,春笙,你真的不后悔……”王鲲风看着自家河蚌在那儿挑螺肉,忍不住便开口问道。

他也不知道今天是怎么了,一会儿内心窃喜,他家河蚌果然对自己不离不弃,哪怕自己此行生死不知,还依然坚持要与自己成亲;一会儿又十分烦躁,担心自己这一去不知道能不能活着回来,若是不能,他的河蚌怎么办?

嫁入皇家,可不像寻常人家,夫君死了可以再嫁的,不知道自己明日去找陛下,求一道“自己战死后可允王妃另嫁”的旨意行不行?

这一刻,猫爷的求生欲达到了人生的巅峰!

尼玛这真是无论如何都不敢死啊!死了的话,这么好的媳妇就要便宜别的妖了!

“有什么好后悔的?”白掌柜奇怪地看了自家猫爷一眼,“难不成你后悔了?”

“我自然不后悔!就算死,我也要你成为我的王妃再死!”猫爷怒瞪,“这只河蚌是本王先看到的,本王还没吃呢,谁敢来吃?”

“好啦好啦,你就别在这胡思乱想了,快来帮我挑螺肉,今日皇叔和三郎想吃那炸酱做的宵夜都没吃到,趁陛下不在,咱们偷偷多做些藏起来。”

王鲲风:“……”

感情他纠结抑郁了这么长时间,都是瞎操心啊?

不过,到底舍不得他家河蚌自己一个人这么辛苦,猫爷无奈,拿起一边的竹签子,帮忙挑起螺肉来。这种海螺和寻常河里的螺蛳差不多大,螺肉不大,但嚼劲十足,也比螺蛳更加鲜美,若非如此,昨日陛下也不会厚着脸皮硬是打劫了一罐子回去,命御厨仿制去了,这种螺肉做成的炸酱,味道比他们以前做的炸酱更加鲜美,不管是拿来拌面还是蘸馒头都非常好吃。

煮熟的海螺泡在冰凉的清水里,螺肉瞬间紧缩,用一根细竹签将螺肉挑出来,去掉肠线内脏等,只留下螺肉,拿来直接炒酱也好吃,晒干了泡发后做成炸酱,嚼劲更足些,十分百搭的一种小海鲜。

“我知道你从不做没把握的事情,在陛下和宗亲百官们面前,将战事说得凶险一些倒也无妨,现在就咱们两个人,你装什么装?就你那性子我还不知道,若真是九死一生的死局,你早跟泥鳅似得带着我们远远地逃走了,会心甘情愿将我们留在这皇城做人质?”

“本来还想趁机让你心疼心疼我呢~”没有外人在场,猫爷也懒得再装了,挑了一块大个的螺肉丢到嘴里,略有不甘地盯着白掌柜,“难道你就真的不曾为我担心过?那可是海战!我是猫!你见过什么猫会下到海中作战的?”

未来夫君即将奔赴战场去送死,身为未婚夫郎,不但没有丝毫担心,还有闲情逸致在这里为皇叔和小叔子准备零嘴?这是心大呢还是无爱呢?

无论哪一个,都足够小心眼的猫爷心塞的了。

真是枉费他做戏做的这么真,简直可以去梨园挑大梁了!

“自然是因为我足够了解你!”白掌柜冷笑一声,放下竹签子,十分凶悍地一把拎住了清河郡王的耳朵,“你在我面前装作一副行将赴死的样子博取同情就算了,过几日乳娘和阿姌来了,你若敢吓唬她们,信不信你出征之日,我一罐子炸酱都不给你带?”

猫爷瞬间一个激灵,“王妃我错了~”

“算了!我知道你心里自然有一番打算,事关阿姌化形的大事,哪怕是冒险也是值得的,别看陛下和宗亲们今日如此和善,那白纹贝据说珍贵无比,产量稀少,到时候定然作为贡品,皇室宗亲们自己尚且分不到多少呢,又怎么可能会给阿姌化形用?”

“更何况,我也不单单是相信你,陛下,咳!能从亲王一跃成为这天下圣主,想来也不是会吃亏的性子。再说了,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这应该是陛下登基之后的第一场大战吧?抛开你对陛下的成见来说,你觉得,他会选择在这种时候让自己吃一场大大的败仗、令天下人嗤笑、令江山不稳吗?”

“其实,我觉得,单纯从性格和做事手腕上来说,你比太子殿下更像陛下,他不会做没把握的事情,你也不会。”

“所以,我还有什么好担心的?快点起来罢!赶紧将这些螺肉挑出来,我也不单单是为了做给皇叔和三郎吃的,他们的做好了,接下来做的都不要拿出去了,你带着路上慢慢吃,虽然朝廷此番定会准备周全,出门在外,到底也要吃饱才好,这炸酱我用油浸了密封起来,烹饪鱼虾的时候放一些进去,或者拿来蘸馒头味道都不错。”

“春笙,我突然有些感激那个女人了,当年若非她执意将我们送到别院,只怕我此生都不会与你相遇……”猫爷没想到自己的一番筹谋,到头来居然只有他家河蚌一个人看清楚了,一时间有些感慨,也有些不甘……他还没有趁机讨要些好处呢!

坊间那些话本子里不都写着吗?夫君出征之前,夫郎百般不舍,便会在床笫之间任由夫君这样那样……百般顺从,简直想想都要血脉贲张了!

为什么自家河蚌突然变得这么聪明?

其实不是白掌柜徒突然变聪明了,只是这厮上辈子就是在各种热血帝王剧里熏陶着长大的,什么汉武大帝啊、康熙王朝啊,虽然他没做过皇帝,但是他看过别人怎么做皇帝啊,上下五千年,多少皇帝啊!也难怪他能这么快就猜到当今陛下的想法了。

皇帝还真这么想的,登基后的第一场对外战争,打的更多的是自己的脸面,可以说,他会不惜一切代价确保这场战争取得胜利,而王鲲风,则会是这场大战之后,替他掌管好这批半妖军力的最佳人选。

一来,王鲲风到底是自己的亲生儿子,总归比外人放心些;二来,王鲲风有个致命的弱点,和那些无牵无挂、没有父母亲人的半妖相比,他有心爱的人,也有不得不保护照顾的亲人,有弱点的人,皇帝用着才放心。

不然,他也不会令人去将阿姌和那个亲手养大王鲲风的乳母给接到皇城来了。即便是亲生的儿子,有些事情,还是得掌握在自己手里比较好。

甚至于,皇帝近来对皇后多有敲打,也是因为皇后有些得寸进尺了,竟开始染指太子妃的人选问题了,这是他和宗亲们应该考虑的问题,何时轮到她来指手画脚了?太子正妃关乎一国安稳、朝堂平衡,又岂是后宫可以干涉的?

假扮柔弱凄苦试图骗取夫郎怜惜的清河郡王,不幸骗局被戳穿,代价便是替自家夫郎将采买回来的一百多斤小黄纹贝全部煮熟,将贝肉挑出来晒干备用。

“趁着王大娘和阿姌还没到,咱们赶紧把这些炸酱做好,王大娘离开皇城许多年,阿姌更是从小便在外面长大,我知道这皇城中人大多都是只认罗衫不认人的,到时候少不得要带她们去置办几身像样的衣裳首饰。”

想到王大娘的身份,还有阿姌那异乎常人的眼眸,王鲲风顿了顿,卖力地扛起装了小黄纹贝的箩筐,哗啦一声倒入大锅,开始点火烧灶。

因为这些贝肉是打算做成炸酱给自家猫爷带着路上吃的,小心眼的白掌柜便不肯让别人帮忙,免得到时候知道他又做了新的酱,万一陛下令人仿制的不成功,又来打劫他怎么办?

只有花蛤大小的小黄纹贝,贝壳上带着一圈一圈可爱的桔黄色花纹,这个季节正是这种贝大量上市的时候,一篓子十斤小黄纹贝,才卖一串钱,许多舍不得买鲜鱼的人家,都会买些小黄纹贝回去清蒸或者拿葱姜炒着吃,也算是一道海鲜了。

小黄纹贝的肉不算大,剥出来只有小指头大小,肉质却十分弹牙,晒干了之后拿来做炸酱,比螺蛳肉还好吃,猫大爷一边挑一边吃,还不忘用竹签子挑一块塞到白春笙嘴边。

“你吃吧!”白掌柜对于什么调料都没加的原生态贝肉没什么兴趣,一心一意在那儿剥蒜,给生姜去皮,手速快的惊人。

厨房里煮贝壳的鲜味,成功将住在一个院子里的鱼鳞皇叔和三郎给勾搭了过来,这两个蹭吃已经蹭出了经验,知道侄媳妇/大嫂对毛绒绒的喵星人最没有抵抗力了,特意变成猫跑了过来,果然成功得到了投喂。

一大一小两只猫蹲在那里埋头吃了个痛快。

第二天,猫大爷照例起了个大早去上早朝去了,没想到回来的时候身后却跟着一个陌生的中年男子,那男子也穿了将军的铠甲,看着总觉得有些面熟,却想不起到底在哪里见过。

直到三郎抱着一碟鲜贝肉煎饼走过来,白掌柜才恍然大悟!

这一位,十有八九,便是龚夫人娘家大哥了,俗话说外甥似舅,三郎的相貌,果然有几分像眼前这位将军。

三郎也有些呆住了,怀里还紧紧抱着吃了一小半的鲜贝肉煎饼。

这鲜贝肉煎饼是嫂嫂今天一早给他做的,大哥和皇叔都去上朝了,三郎颇为想念昨夜那鲜贝肉的鲜美,便特意没有戴帽子,露出了两只毛绒绒的虎斑纹毛耳朵,果然嫂子摸了摸耳朵之后,立刻心情愉悦地决定给他开小灶,用大哥昨夜辛苦剥出来的贝肉,给他做了比他脸还要大的鲜贝肉煎饼。

鲜美无比的新鲜贝肉,加入面糊内,平底锅中倒入豆油,再倒入加了贝肉的面糊,摊开后,打两个鸡蛋上去摊平,煎到两面金黄,闻着香喷喷的,再撒一撮葱花上去,吃着外酥里嫩。

三郎正吃着高兴呢,便看到大哥黑着脸带着一个面貌有些熟悉的中年男子进来了。

三郎不笨,一看到那男子的相貌,再看看大哥一脸不高兴的样子,这还用费心思去猜吗?

定然是他母亲龚夫人的娘家人了。

果然——

“三郎,我是你大舅舅,你母亲应该与你提到过吧?”那中年男子一脸愧疚地看着三郎。

“并没有~”三郎默默在心里吐槽了一句,不过,好歹是跟着白掌柜在码头混过日子的,三郎如今也算一只腹黑喵了,当下便祭出他无往不利的“内向柔弱”牌,迅速抱着盘子往他大哥身后一躲。

没敢躲嫂子身后,因为大哥一定会挠他。

龚大舅:“……”

“三郎,此番出征,你大舅舅乃是左翼大将,统帅十万精兵策应。”猫爷无奈,只能出言解释道。

白春笙:“……”呵呵!他就说嘛~他们那个便宜父皇是绝对不会做亏本买卖的,三郎这个灵江郡王的爵位,只怕也是由此而来,三郎性格温顺胆小(雾~),外家(平南王府)却十分强大,宫里还有贤妃,实在是制衡皇后一系的不二人选。皇帝对太子殿下十分满意,但是,对他的生母却越来越不满了,尤其是入主后宫之后,所作所为愈发的令人失望,只可惜贤妃无子……只能拿三郎来做筏子了。

龚大舅却没有顾忌这些,因为他终于可以光明正大地来看三郎这个外甥了!

知道妹妹和外甥过得好是一回事,真正看到是另外一回事,尤其现如今他们家因为从龙之功备受新皇恩宠,一言一行便更需谨慎,这也是三郎到皇城这么久,他们平南王府的人也不敢登门探望的主要原因。

实际上,虽然嘴上不说,其实龚大舅早知道,在三郎抵达京中的第一天,父亲与母亲便想派人来看看他了。

他们并不曾怪罪三郎回京却不主动去外家拜见长辈,归根结底,当年是他们对不起小妹和三郎,在他们那般艰苦、被迫母子分离的时候,他们作为娘家人,不但没有帮到他们,反而袖手旁观,任谁都会对这份自私的亲情心灰意冷吧?

之前他们不敢揣度陛下心思,一直不敢登门,现在知道陛下是想借这个机会、这场大战,彻底改变半妖这个种群在凡间的身份和地位,为整个皇朝增加一股新的战力,有了这样的考量,陛下那几个尚在人世的半妖之子,大约也是要得到重用了。

看王鲲风就知道了,他们家三郎虽然不比王鲲风乃是皇后亲生,但是,龚家如今也不是从前那般好欺负了,龚大舅这次来,便是想看看能不能给三郎也在朝中找个事情做做,他们龚家的外孙,总不能一直做个没有实权的郡王吧?

不过,龚大舅注定要失望了。

“大舅,我在清河有自己的买卖,窑厂生意不错,母亲也很喜欢那里,等大哥出征,我还要回清河伺候母亲左右的。”三郎笑眯眯地谢绝了龚大舅提出的想帮他在朝中找个事情做的提议。

“你母亲她……真的不肯回来了?”想到从前那个活泼明朗的妹妹,龚大舅黯然道。

“母亲很喜欢清河,况且,这京中久居不易,什么都很贵~”三郎弱弱道,“昨日嫂嫂本想买些蓝鳍鱼给我们尝尝,没想到那蓝鳍鱼竟要三十两银子一条,嫂嫂没带够银子……”

白掌柜看着三郎小心翼翼的眼神,在一边默默翻了个白眼,这小子真是学坏了(他才不承认三郎是跟着自己学坏了呢),竟当着龚大舅的面儿哭起穷了。

龚大舅这次过来本来就是想给外甥送温暖的,听到外甥说现在穷的连一条蓝鳍鱼都买不起了,立刻心疼起来,急忙从怀里摸出自家老娘偷偷塞给自己的银票,塞到三郎手里——

“这是你外祖母给的,快拿着去买鱼吃。这些年你们不在京中,舅舅也不便去看你,如今陛下皇恩浩荡,你若空了,不若与舅舅一起去外祖家认认门?往后在京中若是遇到什么解决不了的事情了,也可到外祖家来找外祖和祖母啊。”

三郎抿抿嘴,握着手中厚厚的一叠银票,看了看自家大哥大嫂,发现大哥大嫂并没有拒绝的意思,犹豫了一下,几不可查地点了点头:“多谢大舅。”

龚大舅今日过来,本没有报太大希望,觉得三郎肯叫他一声大舅,肯要他们给的银子就不错了,万没想到三郎竟然答应与他回外祖家认门,当下便高兴得不知道说什么好了。

“那三郎你陪龚将军稍坐片刻,我去给你准备些礼物带上。”白春笙没想到龚家的人会上门来,不过想想也是正常的,以前是有顾虑不敢上门,现在大约是陛下那边也松动了,龚家这才迫不及待想接三郎回外祖家认门的吧?毕竟,三郎长这么大,还一次都没有去过外祖家呢。

第一次去外祖家,三郎又是晚辈,自然不好空着手,好在陛下这次赏赐了不少东西,白春笙挑了些不违制的东西,找了礼盒装好,单独放了一辆马车,很快便拿着誊抄好的礼单回来了。

“谢谢嫂子。”三郎笑眯眯地接过礼单,在没人看到的地方,顺手将龚大舅给他的银票偷偷塞到白春笙手里,“嫂子,这些拿去做家用罢。”

当着龚大舅的面,白春笙实在不好推辞,只能先收下,想着回头有机会再还给龚夫人,毕竟,这也算是平南王府对他们母子俩的一些补偿了。

虽然白春笙并不觉得,亲情这种事情是随便给些银票就能补偿得了的。

三郎跟着龚大舅回外祖家探亲,王鲲风正好有时间,便带着白春笙一起去了正在修缮中的清河郡王府。

大约是对皇后意图谋害白春笙的一种补偿,原定的将军府被升级成了郡王府,无权无势的清河郡王,终于在皇城有了属于自己府邸。

郡王府就在皇城内城东大街,原本是皇室一位宗亲的府邸,新皇登基那会儿,这位素来与先皇亲近的宗亲不忿,着实闹了一阵子,新皇便大脚一开,将这位宗亲发配到了千里之外,做了一个徒有爵位却没有封地的王爷,京中原属于亲王的府邸也被朝廷收了回来,正好转手给了王鲲风。

东大街住的都是皇室宗亲,左右邻居不是亲王便是郡王,随便扔个砖头出去,砸中宗亲的概率非常大,因此各种治安巡防也非常严谨,陛下专设了一队御林军负责东内城的安全防务,防的到底是什么,也只有陛下自己心里清楚了……

王鲲风虽是半妖,但好歹也是陛下与皇后亲生的,建造处得了这个差事,着实卖力,陛下的旨意是赶在清河郡王帅军出征之前将王府宅邸修缮好,工期着实紧张,好在这处府邸从前维护得不错,抄家的时候保护得也很好,因此需要改换的不多,王鲲风他们过去的时候,主院的内景已经布置得差不多了。

“鲲哥,往后咱们真的要常住京中了吗?”白春笙有些舍不得鱼街,这里虽然富贵华丽,但是偌大一个王府,却给人感觉空落落的,不像鱼街,每天都充满了热闹的烟火气,他是个俗人,住不惯这样奢华的王府大宅。

“往后的事情,往后再说,我也不喜欢这里。”猫大爷鼻子有些痒,忍不住打了个喷嚏。

“咱们去找管事的,让他将主院这些花香浓郁的景致都撤换了吧。”白春笙抿嘴一乐。

“还有这池子,养的什么鱼?瘦巴巴的看起来一点也不好吃,不如养些草鱼鲤鱼之类的,想吃了随时都能捞起来。”

负责修缮王府的工匠们:“……”

作者有话要说:  这次真的会成亲的,我保证!食言而肥再胖二十斤!

感谢灌溉的宝宝们,爱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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