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竟是山脚下的林地, 开辟出来做的猎场, 内外场其实没有明显的界线,无非是以特地栽种修剪的灌木做分割, 再加几根充当标志的木桩。不同于外场那种闹着玩,内场是正儿八经逐鹿的地方,郎君用的箭更重, 箭头也更锋利,让流箭刮到起码得掉一块肉,故而一到木桩附近,长宁立即勒马。
“就在这儿吧,再进去就要被当做抢猎物的了。”她转头和谢忘之说,“退开点,等着他们过来, 能见一面。”
谢忘之不通骑射,没法让马后退, 只稍稍掉转马头, 让马往开阔的地方走了几步。
刚找到合适的地方停步,里边马蹄声滚滚而来,重且急, 听着是成群的奔马。谢忘之一惊,本能地朝着马蹄声的方向看过去。
果真是群马,匹匹矫健高大,蹄铁踏在草皮上,杂草倒伏, 踩出成条的跑马道。跑在前边的则是大群的鹿,年轻郎君们控着马,有些追在后边,试图拉近距离,甚至拉弓跃跃欲试,有些则往别的方向跑,像是要玩个包抄。
“这就是比马和鹿,谁能坚持更久了。”长宁眼尖,和谢忘之分析,“不过我看这次悬,这群鹿跑得快,过了这个点就进林子里,林子里不好跑马。可这里也没法放箭,人太多……”
她兀自苦恼,不由自主地代入这群逐鹿的郎君,想着若是自己混在里边,该怎么才能拔得头筹。谢忘之却不,她不懂这个,跟着长宁往里看,只看见跑在前面的李齐慎。
说来也怪,李齐慎今天穿的是骑装,近似翻领胡服,谢忘之见过他穿轻铠,也见过他骑马,按理说总是天德军的轻铠更飒爽些,但现下这么一看,却觉得这身骑装潇洒利落,衬得那张冷丽的脸都添了三分英挺。照夜的笼头也换了一副,皮革的面具覆住半张脸,马鞍边左弓右箭,箭筒里的箭羽支支分明,看着更像是轻骑兵的战马。
李齐慎控着照夜,跑了一段,忽然掉转马头,朝着侧面的方向跑,但他看着的确实是鹿,浅琥珀色的眼瞳锁死在领头的雄鹿上,十足是猎手的架势。
谢忘之不由想,此刻的李齐慎像是小将军,像是草原上的猎手,又像是行猎游玩的贵族,那真正的他又该是什么模样?
她有一瞬间的心惊,无端地想起了当时东市上的那只面具,松松垮垮地挂在李齐慎脸上,用黑猫面遮了漂亮的脸,眼睛却露出来,瞳子里清晰地倒映出她。
谢忘之闭了闭眼,再睁眼时,恰巧李齐慎控着照夜跑过一个弯,隔着葱葱茏茏的草木,刹那间和她对视。
李齐慎面上浮出略微的错愕,旋即变成个清浅的笑,他朝着谢忘之说了什么,下一瞬一挽缰绳,反倒让照夜加速,直直地朝林子里冲,继续追前边那群鹿。
隔得这么远,又是匆匆一眼,谢忘之不会读唇语,愣了一下。
“他说让你等着。以郡王的本事,我猜是要猎只鹿送给你呢。”好在长宁会读,她戏谑地看了谢忘之一眼,慢悠悠地掉转马头,“行啦,人也看了,我们回去吧。我猎几只兔子玩玩。”
“好。”话挺正常,谢忘之却有些莫名的羞涩,没敢抬头看长宁,只跟着她的步调换了方向。
马术不精,谢忘之没敢立即跑起来,只让马姑且按着自己的意思,缓缓加速。往外场的方向跑了没几步,长宁控着的马忽然一声嘶鸣,惊得谢忘之的马脚下一乱,直直地往前跑,若不是特地挑出来的性子温良的马,恐怕要把马背上的女孩摔下去。
谢忘之不怎么会控马,只好紧紧挽着缰绳,尽可能安抚,等一路跑到外场休息的地方,马才惊魂未定地停下来。
“这马性子倒是温顺,不像我这匹,发起病来控都控不住。对不起了。”长宁苦笑一下,在马头上敲了一下,“你没事吧?”
“没事,就是有点儿累。”谢忘之说的是实话,她的马受惊,跑起来也就这样,大概就是照夜在长安城里憋屈的跑速,“不过我得歇歇。”
“也好。那我过会儿再来找你,你且休息会儿。”长宁应声,转头和候着的驯马师说,“替娘子看看,这马有没有惊惧过头,若是不行,带娘子挑匹新的,要温顺听话的。”
驯马师应声,又有几个仆役上前,扶着谢忘之下马。谢忘之一身严严实实的骑装,大庭广众,也不矫情,下了马,抬头和还在马上的长宁说:“公主的马好像受惊了,不换一匹?”
“没事。惊什么惊,再跑一轮就行了。”长宁浑不在意,掉转马头,抽了一空鞭。马听见这声音害怕,撒开蹄子往前跑,带着长宁跑回了先前惊马的地方。
场地还是那个场地,蹄铁踏出的痕迹都没多添,看来是没人来过。长宁松了口气,放慢马的速度,控着马转了几圈,找到了她想找的东西。
她立即翻身下马,俯身拨开半长不短的草,捡起那支朝着谢忘之射来的箭。
惊马的说辞纯粹是糊弄谢忘之,欺负她没什么行猎的经验罢了,长宁用的马也是特别挑的,不求跑得多快,但求一个稳。这马在猎场里养了两三年,见惯了狩猎起来的箭羽,别说一支箭,只要不是朝着自己来的,千支万支也不动如山。
偏偏当时事出突然,那箭是朝着谢忘之来的,长宁不能打草惊蛇,谢忘之马术又不是特别精湛,喊出声吓着她反倒得不偿失。她也是实在没辙,不得已才让自己的马去惊谢忘之的马,好在两匹马都挺给面子,一匹听话,一匹胆小,这才顺顺利利回了暂且休息的地方。
猎场里的箭都是特制的,为的是能分清是谁猎的猎物,长宁顺着箭羽往前摸,摸了两下,就感觉到了上边的刻字,当即推断出这箭是谁放的。
她捏紧这支箭,往箭筒里一放,动静大得马都焦躁得叩了叩前蹄。
“……蠢货。”长宁眉头紧皱,一拽缰绳,重新上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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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支箭破空而去,带起呼啸的风声,领头的雄鹿来不及躲闪,光泽寒凉的箭就这么直直地破开,穿透眼睛,钉进里边更柔软的地方,浑浊的液体混着新鲜的血泼出来,打得雄鹿的前腿和脚下都湿了一小片。
雄鹿吃痛,发出长长的呜咽,但它瞎了一只眼睛,视野受限,又处在剧痛里,胡乱地换了几个方向,只堪堪躲开和先前入眼的箭并来的那支箭。剩下的箭雨就躲不过去了,它没跑几步,从颈部到腿,一支支箭钉进去,破开的口子里喷出淋漓的鲜血,让风一吹,全是鹿血的腥气。
中了这么多箭,还能爬起来就是神鹿了,显然这头鹿不是,它挣扎两下,倒在了地上,砸起烟尘和草灰,胸腹处仍在微微抽搐,身下渗出的血染红草皮,只是撑着最后一口气罢了。
头鹿死了,被追逐的鹿群更加惊慌,当即分成了不少小群,三三两两地往不同的方向跑。
打头逃跑的雄鹿倒了,打头狩猎的郎君也停下来,一同行猎的人自然也不再追,只最后朝着那些鹿放了几箭,运气好的倒真猎着几头跑不快的雌鹿或是幼鹿。
战况尚可,霍钧率先去检查,他本来就在军中领职,这回算是陪同,万一遇着什么麻烦也好处理。他控着马绕了一圈,回来和李琢期报告时神色寡淡:“雄鹿一,雌鹿二,幼鹿一。另有两头幼鹿伤着腿。”
李琢期点头。
他表现得平静,同行的孙远道却活跃得很,看着地上半死不活的鹿,摇摇头:“可惜了,都是死鹿,放不出鹿血来。幼鹿太没意思。”
“这雄鹿不还活着吗?若是着急,现在下马放血还来得及,直接对着伤口喝也行。”李齐慎认出说话的人是谁,开口呛他,“鹿群四散,应当还没跑远,郎君不如去猎头活的。”
孙远道面上的笑一僵,他不擅骑射,带着小娘子同骑跑跑还行,真到猎场上,马上连支箭都放不出来。李齐慎这么说就是当众打他的脸,偏偏还不能还嘴,只能赔笑:“我哪儿有郡王这般的好本事,猎不到的。”
“行啦。”自从李齐慎回来,兄弟俩就没怎么说过话,中间还横亘着太子妃当年惹出的事儿,李琢期对弟弟多有退避,出声打个圆场,“去收箭吧。”
先前放了箭的郎君先后下马,去各自的猎物那儿把箭收回来,李琢期和李齐慎当然也得去。挺巧,他们盯着的都是领头的那头雄鹿。
李琢期猎鹿爱射颈子,一箭毙命,也省得鹿痛苦。这回也是,他追了好一阵才找到个合适放箭的位置,本来这一箭稳了,背后不知道谁放了支箭,直接穿透了雄鹿的眼睛,雄鹿剧痛之下乱跳,反倒把他的箭避了过去。
不过反正是猎着玩,谁拔得头筹也无所谓,李琢期在雄鹿身上找到自己后来放的箭,不慎射在了鹿颈下方,口子倒是开了,但鹿还没死,往下的胸口犹在微弱起伏。
李琢期不由有些怜悯,轻轻一叹:“这鹿也可怜。”
“有什么可怜的,身在野地,逃过猎杀,也有可能死在泥潭里。”李齐慎则毫无怜悯之心,伸手抓住自己放的支箭,猛地一拔。箭头带着倒钩,这一拔,把雄鹿眼眶里的东西全带了出来,黏黏糊糊地往下滴。
这一下痛得雄鹿嘶鸣,反倒榨出了最后的力气,它猛地抬头,鹿角对准李齐慎,竭力撞过去。李齐慎丝毫不慌,一把抓住鹿角,迅速丢箭取刀,刀锋一闪,一刀切断了雄鹿的喉咙。
鲜血喷溅,两人身上全是淋漓的血,腥得李琢期一阵恶心。李齐慎收了短刀,一道细细的血线正好淌过眼下,衬得他犹如修罗。
但他擦都不擦,反而笑吟吟的,“阿兄,看来这回,是我赢了。”
作者有话要说: 是逐鹿(。)
谢谢各位安慰,我好了,我好得不得了(真的),我还能再写一百章(假的)但是如果我再被锁,我就又不好了,所以我是薛定谔的好和薛定谔的一百章(摸下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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