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冬至一进门就看见小样儿和西崽正在阳台上扑腾着抢什么东西,像在有限的空间里练习捕捉耗子的技能似的上蹿下跳。小灰拖着尚未痊愈的前肢躺在毛毯上晒太阳,圆嘟嘟的脑袋搭在花盆的边沿上,把花茎纤细的凤尾竹都快挤断了。
凌冬至觉得小样儿和西崽正在抢夺的东西看着有点儿眼熟,等他换了鞋进来才发现被两只猫咪兴高采烈地撕来扯去的玩具居然是……他的内裤。
凌冬至抬头看看阳台上方的晾衣杆,悲摧地检讨了一下难道自己晾上去的时候又没拿夹子固定住吗?
“太过分了!”凌冬至忿忿地拉开阳台门,一把从西崽肚皮下面扯出沾满了猫毛和口水印的内裤,“太过分了!这已经是这个月的第二条了!这东西虽然不贵,但也架不住你们这么折腾啊。”最关键的是这玩意儿是个很私密的东西,被两个小家伙堂而皇之地在阳台上撕扯着玩,万一被楼下经过的邻居看见……
凌冬至想想就觉得很濉
西崽趴在地毯上晃着尾巴尖儿,似乎还没明白发生了什么事儿。小样儿却已经反应过来了,老老实实地在西崽身边坐好,眯了眯眼睛,挤出一个像是在笑的表情,“哎呀,冬至,你回来了?”
凌冬至举起手里的破内裤抖了抖,“给个解释。”
“解释啊……”小样儿眼神乱飘,“我和西崽来看看小灰,小灰正在睡觉,我们俩就靠在它身边一起睡。快要睡着的时候有个东西忽的一下就飘下来了,正好飘在西崽的身上,把我们吓了一大跳。”
西崽连忙点头,“眼睛都挡住了,吓死我了!”
凌冬至哭笑不得。他觉得小样儿和西崽一准儿觉得只有挂在晾衣杆上的东西才是凌冬至的,掉下来的就归它们所有了。
凌冬至把那条破的不成样子的小内裤扔进垃圾箱,检查了一下小灰的伤,然后开始琢磨等下会有客人上门的事。
凌冬至知道自己是有些怪癖的,比如说喜欢安静喜欢到让家人都难以接受的地步,再比如生性懒惰,但是又有点儿强迫症,见不得自己的房间脏乱。这就导致了每次有客人上门,他都会很烦恼,因为这意味着他会多出很多工作:客人用过的物品要清洗,要重新搞卫生……
但是怎么就同意让庄洲上门了呢?
凌冬至自己也有些疑惑。因为不讨厌这个人?而且他会做饭,味道还相当不错?这些似乎都是理由,又似乎都不是。
凌冬至决定,等庄洲上门之后好好观察,争取找到一个合理的解释。
庄洲在电话里听到凌冬至让他买小鱼就知道这一定是给那只受伤的野猫买的。但是他没想到凌冬至的阳台上居然会有三只野猫,并且其中一只翠绿眼睛虎斑纹的野猫看起来还是那么的……眼熟。
庄洲觉得自己似乎触摸到了什么真相。
他决定什么也不问。
在庄洲看来,这件事已经没有刨根问底的必要了,如果猫咪们跟凌冬至很熟,而凌冬至在见到了猫咪们带回来的赃物之后,会设法让它们还回去几乎是顺理成章的事情。
庄洲没有深想为什么猫猫们会听凌冬至的话。一个能对受伤的野猫悉心照顾的人,野猫们会喜欢他似乎是理所当然的事。他是个养狗的人,自然知道,有的时候动物们会比人更重感情,也更加有良心。
庄洲神情自若地换上凌冬至递过来的拖鞋,把手里的大包小包递给凌冬至,“有两种小鱼。还有肉片和蔬菜,对了你这里有火锅没有?”
凌冬至点头,“有。”
庄洲松了口气,“吃火锅吧。你不是说爱吃辣?我刚去了趟和宽的店,底料是让他现炒的。和宽这人特别讲究吃,他做的东西,你尽可以放心。”
凌冬至这才注意到其中一个袋子里居然还有个摸起来热乎乎的饭盒,“这怎么好意思?”
庄洲笑着说:“肉也是从和宽店里拿的。他的店里每周都要从内蒙空运羊肉,应该是比较靠得住的。菜和鱼是我在菜市场买的,不知道你爱吃什么,随便买了点儿。”
说是随便买,他也是照着上次凌冬至在火锅店里点菜的种类买的。凌冬至自然也看出来了。他很早就觉得庄洲是个细心的人,现在看来果然是。
凌冬至的厨房不大,两个人就显得有点儿挤了。凌冬至先给猫做了点儿猫食端出去,回来的时候庄洲已经开始洗菜了,胸前还挂着一条崭新的围裙,上面印着喜羊羊和灰太狼。围裙的质量不怎么样,图案和颜色都错开了。一看就是在菜市场的摊子上顺手买的便宜货。
凌冬至抓抓头,“其实我家有围裙的。”
庄洲低着头把大白菜一片一片掰下来,头也不抬地说:“我看到你的画了。”
凌冬至挑眉,“觉得怎么样?”
庄洲很认真地想了想,“很生动,很有感染力。”
凌冬至咧嘴一笑,脸上带着点儿坏坏的表情反问他,“是不是跟周围的那一片阳春白雪格格不入啊?”
庄洲回忆了一下展厅里其他的作品,似乎以水墨画居多,也有几副油画,风景、人物,都是静态的画面,给他的印象并不深,“我不太懂。不过你的那幅画非常吸引人。嗯,一进去视线就被吸引过去了。”
“我是故意的。”凌冬至得意洋洋地哼了一声,“上次省画协有个活动,我送了一副农村题材的作品过去,结果组委会有个死老头说我总是弄些土里土气的东西来哄弄人,还说我没有格调。”凌冬至脸上流露出忿忿不平的神色,“你知道么,那个老东西最喜欢装模作样了,我们请他吃火锅,他非要吃西餐,请他吃西餐,又说我们点的酒不对,可能装b了。平时张口闭口就是马萨乔、多那太罗,好像谁不知道似的。”
庄洲稍稍有点儿澹蛭筒恢勒饬礁雒执砹松兑馑肌
凌冬至从庄洲的表情里察觉了什么,嘿嘿笑了两声,不好意思地转移了话题,“你是怎么会做饭的?”
庄洲反问他,“我要说是兴趣,你信吗?”
凌冬至摇摇头。他觉得庄洲应该是那种除了体育运动之外,对其他活动都不怎么感兴趣的类型。很多女人都对进厨房挺排斥的,何况他一个大老爷儿们。
“真聪明。”庄洲夸了他一句,神色淡淡地解释说:“有段时间我母亲身体不好,照顾病人么,总得做点儿有营养的东西。她不怎么信得过家里请的保姆,我哥那段时间又不在家,就只能我下厨了。厨艺就是那个时候练出来的。是不是还不错?”
凌冬至点点头,觉得他的话很难理解,“信不过家里请的保姆……是什么意思?”
庄洲沉默了一下,然后无所谓地摇摇头,“跟你说说也没什么,你应该知道我上面还有个哥哥吧?”
“庄临说过。”凌冬至点头,“不过听他的意思,你们家的大少爷经常不露面?”
“不是那样。”庄洲笑着摇摇头,眼里微微流露出几分遗憾的神色,“庄临大概没跟你提过,我们俩――我和哥,跟庄临是同父异母的兄弟。我的父母是出于家族结盟的目的而缔结的婚姻。婚前没有什么感情基础,婚后也没有培养出相濡以沫的亲情。有段时间我母亲的精神状态很不好,她总是怀疑……”庄洲迟疑了一下,缓缓说道:“她总是怀疑我父亲要派人害她。所以……”
凌冬至有点儿凌乱了。这就是活生生的豪门秘史么?
庄洲自嘲地笑了笑,“其实是她想多了。我父亲那个人,没那么多心机的。”
凌冬至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了,要不要安慰安慰他呢?
“那……庄临为什么会跟着你?”这是凌冬至最不理解的地方。在他看过的那些豪门世家的故事里,兄弟之间都会为了继承权之类的东西斗得你死我活。庄临的妈妈怎么会放心让自己儿子跟着前妻的儿子一起生活?
庄洲侧过头,看着凌冬至脸上纠结的表情,顿时笑了出来,“我父母离婚的时候我不满十岁,我父亲再婚的时候我已经上高中了。长大了,自然会学着去理解别人。事实上,我并不排斥庄临的母亲,她是个性格很豁达的人,而且帮过我很大的忙,”庄洲停顿了一下,轻轻耸了耸肩膀,“他们俩都忙得很,满世界飞。可是庄临还要上学,需要一个稳定的环境,所以他们只能把他送到我这里来。”
凌冬至咽了口口水,心里暗说好复杂的一家。
庄洲把洗好的蔬菜放进小竹筐里,这是他在冰箱上方的柜子里找到的。他发现凌冬至家里有很多类似的小玩意儿,精巧、别致、但是不那么实用。这或许就是艺术家的通病吧,无法拒绝美的诱惑。
“庄临说你父母也在滨海?”
“离得不远。”凌冬至指了指他们身后的方向,“不过我哥和嫂子跟我父母一起住,我嫌吵,就搬出来了。”
庄洲点点头,“你看起来就是一个幸福家庭里长大的孩子。”
“为什么?”凌冬至不解。
庄洲微微挑眉,唇边绽开一个几乎是温柔的笑容,“因为看见你就会有种温暖的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