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秋天里的农庄
上一章 返回目录 下一章

第十七章秋天里的农庄

远之直接驱车回父母住处。

盛家爸爸妈妈如今已经处于半退休状态,日常最喜欢的,是一清老早,两夫妻携手,到附近农贸市场,同菜贩讨价还价,务必以最合理价格,买到最新鲜时令食材。偶尔兴致所致,还会得拎了新鲜食材,到老房子的私房菜馆露一手。

老饕们至爱盛爸一手出神入化浓油赤酱的本帮菜功夫。

只是大家越来越讲究健康养生,大鱼大肉的菜色,盛爸渐渐做得少了,如无预约,老底子饕客们爱吃的八宝填鸭,红烧蹄膀,草头圈子,已很难吃得到。

即便如此,仍不能抵挡老饕们的热情。

常有老饕呼朋唤友,闻香而来。

远之记得自己还没有从心理上抗拒烧菜的时候,顶顶喜欢就是放学做完作业,到厨房里去帮忙。空气中有各色香味弥漫,叫人垂涎欲滴。

有时盛爸盛妈厨房中事忙,来不及给远志远之兄妹做晚饭,便会为两兄妹各下一碗小馄饨,在碗里搁一勺猪油,上头撒上香脆猪油渣与碧绿生青的香葱末儿,只看着已经教人食指大动。

周六早晨起床,远之洗漱完毕,走出房间,一眼看见饭桌上刚端上来热气腾腾的猪油香葱小馄饨。

远之坐到饭桌边上,拿起调羹,稍微撇一撇面上的葱花,然后舀起一点点猪油渣送到嘴里。猪油渣瓜拉松脆,满口留香。

远之吃得眯一眯眼睛。

远志出来看见妹妹眯眼享受的颜色,笑起来,“这样好吃?”

“再好吃不过。”远之微笑,小馄饨在汤里沉浮,仿佛一只只小小桃花水母,吃到嘴里,皮子滑爽,肉馅鲜嫩,再可口不过。

“喜欢的话,我这碗也给你。”远志小时候还会同远之抢好吃的,谁也不肯让谁。可是渐渐长大,远之考去外地大学,寒暑假回来,远志总觉得妹妹又瘦了一圈,便再不同远之抢东西吃。

不仅不抢,还晓得把好吃的留给远之。

盛妈妈从厨房里出来,一边抹手,一边说:“我还有馄饨皮和馄饨馅,喜欢吃我再包,你们两兄妹不用让来让去。”

一家四口吃过早饭,远之进厨房帮妈妈洗碗。

说是洗碗,盛妈妈哪里真要女儿动手,远之不过是打些接过碗盘一一放进沥水架上去的下手罢了。

盛爸爸同儿子两人在客厅里看新闻。

“远之的点心店生意如何?”盛爸低声问儿子。

远志回头看一眼厨房方向,见远之没有注意他们,才以同样低低声音回答:“第一个月生意不是很好,第二个月大抵能收支平衡,下个月应该会有起色。”

“你多介绍几个供货商给妹妹,这方面她是外行。”盛爸爸心疼女儿,每次见她,总觉得一次更比一次瘦。

“我晓得了。等一下就带她去生态农庄看看。”远志早考虑过,然而远之自有远之的脾气,她决不肯平白倚仗家中势力。

等吃过午饭,盛爸盛妈习惯午间小睡片刻,远志提出来,带远之出去走走。

外头天高云淡风轻,阳光仿佛将深秋的寒意悉数驱散,的确是外出的好天气。

远之点一点头,才打算换衣服出门,想一想,又叫远志稍微等一等她。

远之跑进厨房去,打开冰箱,取出里头一只大玻璃罐子,又另拿一只略小一些的广口玻璃**,从大罐子里取出九只咸蟹来,一一放进广口玻璃**里,又倒了一些咸蟹的卤汁进去,拧紧真空盖。

远之将大玻璃罐仍放回冰箱里去,小些的广口玻璃**塞进自己包里,对远志笑,“麻烦先到粥记弯一弯。”

周六金融区远无平日那样喧嚣热闹,小马路上各家小店中午都十分冷清,粥记也不例外。偶有周末前来加班又或者住在附近的客人,会得到店里来,解决三餐温饱。

远之推门进去时,午市基本已经结束,两个服务员正在靠窗的座位上,一边晒太阳,一边绣十字秀。大师傅小武不在店堂里,远之估计小武大抵到后巷过烟瘾去了。

两个服务员见远之过来,打算起身,远之摆一摆手,“谢磊呢?”

小姑娘指一指后头办公室,远之挥挥手,示意两人继续午休,然后蹑足走到后头办公室门前。

办公室的门开着,正对门方向的办公桌后头,谢磊正低头看书。

远之微笑,鲁迅先生说:无聊总。

远之伸手敲一敲门,办公桌后的谢磊抬起头来,看见远之,眼中有诧异同欢喜颜色,“远之,你怎么来了?”

远之走过去,从背包中捧出广口玻璃**,放在谢磊办公桌上。

“我有事要出去,正好过来弯一弯。喏,这是我家自己腌的咸蟹,处理得十分干净,腌得时间刚刚好。我记得你说令尊是宁波人,应该会喜欢。拿来借花献佛,祝令尊生日快乐。”远之顿一顿,“也代我向令兄道谢,谢谢他上次送我去医院就诊。”

“却之不恭,那我就收下了。”谢磊放下手中的书,起身,“谢谢你,远之。”

远之微微笑,“那我先走了,再见。”

“再见。”谢磊目送远之的身影消失在视线中,垂睫望着桌上的玻璃**,忍不住微笑。

远之回到车上,远志见她的背包瘪下去,打趣,“千里送咸蟹,礼轻情义重,可对?”

远之的反应是大力拍哥哥肩膀,“快开车!”

远志驱车带远之到近郊的一处生态农庄。

那农庄占地面积颇大,远之一眼望去,都望不到头。

农庄里有四通八达的红砖小路,可以步行,也可以在农庄门口,借了脚踏车骑进去。

两兄妹选了那种样式复古,把手拗成形,龙头前挂着藤编车篮的老式脚踏车,远志在前带路,远之在后跟随,慢悠悠往农庄深处骑去。

因是深秋,红砖小路两旁的农作物并不茂盛,可是即使一片青菜地都能叫远之大为好奇。

远之没有绿手指,从来都不能将植物养得葱茏浓郁,小学植物老师发下来一人一株小小仙人掌,说是最好养活的植物,偏偏远之都能养到腐烂。

这是城市人远之第一次如此近距离与农作物接触。

远志回头看了,微笑,果然带远之出来走走是对的。

“等一会儿到农庄中心地带,还有更好玩的,你别把时间都浪费在路上。”

“哦。”远之这才加快速度,追上远志。

远志引着远之,将脚踏车骑往农庄最深处,越过搭在有潺潺流水经过的小渠上的木板桥,又穿过一片夹道旁一人多高的小竹林,等出了竹林,一入目,便是一大片波光粼粼,望不到头的池塘。

午后的阳光洒在水面上,仿佛为池塘笼上一层金色薄纱,有鸭群在池塘上游来游去,发出十分欢快的“呷呷”声,打破农庄的静谧。

远志停下车,指一指池塘,对远之说,“天气晴好的时候,来这里钓鱼,最惬意不过,可惜现在天气太冷。”

远之对着鸭子游过,划碎一池金芒的池塘,发了片刻呆,直到远志再一次踩动脚踏车,按响车铃,远之才跟上去。

又骑出很远,远到远之已经觉得累,倏忽听见风里传来小猪特有的“哼唧”声,还有母鸡发出的“咕咕”声。

远之精神一振,脚上用力,骑过去。

只见用竹枝编成的篱笆内,有大人孩子张开双臂,追逐小猪与母鸡,奈何散养的小猪母鸡动作十分敏捷,见有人来,即刻四下逃散。

那小孩子大约八、九岁年纪,已跑得满头是汗,面孔通红,可是并不气馁,哈哈笑着东本西跑,十分快活。忽然一只小猪大抵是被惹怒,蓦地返身冲向小孩子,小孩子先是一愣,随后尖叫着跑开。

远之看得微笑起来。

“要是喜欢,你等一下也可以进去,自己捉一只小猪,或者母鸡,当晚饭的食材。”远志见妹妹微笑,十分欢喜。

远之连连摆手,虽则烧饭烧菜做点心难不倒她,可是叫她面对活猪活鸡?

远之想,她或者并不比里头的小孩子勇敢多少。

两兄妹继续往里头骑,远之一路又看见一排大棚。

“这是一整个绿色环保的生态系统,”远志腾出一只手来,在空中虚虚划一圈,“大棚后头有沼气池,整座农庄产出的动物粪便,生活垃圾,统统集中到沼气池中,以生产沼气,供给农庄的燃气要。大棚里的蔬菜水果花卉,多数都采用无土水培,生物灭虫,喷灌滴灌技术,所以这里种植的蔬菜水果,全是无污染无化学残留的绿色蔬果,可以直接食用。”

远之听得大感好奇。

远志见妹妹并不嫌枯燥,又细细向她讲解,怎样利用频振原理,使用频振杀虫灯消灭害虫怎样用沼气池产出的沼渣养猪喂鱼栽培蘑菇。

远之大为叹服,原来现在当农民都有这许多讲究,难怪有报道说,大学生毕业,放弃外企高薪工作,跑到农村务农,还有企业高管,把自己的工作交给他人管理,自己去搞养猪种水稻。

“大家越来越重视食品健康,不但饮食习惯要健康,食物的原材料也同样要求绿色无污染。”远志终于将脚踏车停在一处三层楼建筑前。

远之也停下脚踏车,下车。

两兄妹并肩走进大厅,大厅里暖意融融,一点不觉得冷,却并不显得燥热。

“他们使用水暖地热,以沼气燃烧加热。”远志看出妹妹的疑惑。

远之在心里“哗”一声,是她孤陋寡闻,还将农民想得面朝黄土背朝天。不料他们使用的技术手段,其实已经十分先进。

这时有穿蓝色印梅兰竹菊四君子花纹布料对襟盘扣上衣,黑色直管长裤的工作人员上前来接待。

“两位中午好,请问有什么需要服务的吗?”

女孩子大眼生生,长头发齐齐拢在脑后,绾一干净的发髻,眉毛粗犷,面孔红润,有种野性的美丽。

远之暗暗赞叹。同都市女郎那种精雕细琢的精致美丽不同,伊的美丽天然奔放,自成一格。

远志微笑,“我姓盛,与程先生有约。”

上一章 返回目录 下一章
热门小说
我收了幼年大佬们做徒弟她的4.3亿年穿成绿茶女配后我出道了弥天记替身的我跟正主在一起了重生后我回苗疆继承家业命之奇书农家娘子美又娇重生之为妇不仁女配她天生好命
相关阅读
没出息的庄先生校服绅士养忠犬不如养忠龙[娱乐圈]赠君一世荣华和校草联姻之后掌中娇康桥一不小心和醋精结婚了和简总离婚的日子我踏九霄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