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壁就那么一点距离, 小顾意又跑得飞快,所以不到一分钟就到达了目的地。
四点前入住的“邻居先生”, 如今已经是本镇“传说级别”的人物。原因无它,他出门的次数实在是太少了。在他之前, 本镇最宅的人是顾霜晓,而他来后, 镇上人想了想, 觉得“小顾还是挺勤快的”。甚至于,如若不是屋中时而会传出乐声,证明着其中的住户还存活,镇上人说不定真的会选择报警——毕竟前几年隔壁镇还真的出过“留守老人死于家中一周才被人发现”的事。
顺带一提, 这位邻居的买屋大事是托齐静帮忙搞定的。
事情到了这一步, 这位“邻居先生”的身份无疑已经很清楚了。
“老师, 我来啦!”
与镇上人不同,屋主人即使在家也会选择关上院门——此刻因为知道小安安要来, 所以它只是虚掩着。小安安推门进院后,又乖乖地转过身将院门给关上了,跟在她身后、体形比起数年前又胖了好几圈的小橘以就它的体型来看相当不可思议的灵敏姿态跳起身,一爪子稳稳地将门闩拍好。
“嗯。”正半躺在院中靠椅上的乐灿打了个呵欠,随手丢开手中那用于“召唤学生”的口琴。
四年前,与王洋达成共识后, 他便在齐静的帮助下搬来了这里。刚住下来时还是有点麻烦的,毕竟许多媒体就像鲨鱼一般拼命着追寻着他们梦寐以求的“血腥味”,上天下地地想将他挖出来。好在, 正如王洋所说的那样,娱乐圈内的人都是健忘的,几个月后,那些人便纷纷放弃了这件事,转而追寻其他“大新闻”。
因为每次出门时都需要伪装自身的缘故,所以乐灿不太喜欢出门,平时生活所需都是雇人一周一次地送上门来。他对这样的生活没什么不满,或者说,他其实本质上就挺宅,之前之所以给人一种“很爱折腾”的感觉,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上了王洋的“贼船”。
至于他选择暂时半隐退的理由……
一方面的确是打着隔壁人的主意;
另一方面嘛,也是因为他的确有些疲惫且厌倦了。
他当初就是打着“玩一玩且气气家里人”的心态入圈的,却不知何时就被一些事物紧紧地束缚住了,回过神时已然忙得像狗一样。他可不想继续过得那么累,于是刚好趁此机会做点改变。
毫不夸张地说,乐灿选择住到这里时已经做好了正式退圈的准备。然而世间事有时候还真就那么奇妙,公司都打算放弃他了,结果他一出新歌,专辑销量居然又创了历史新高。接连几次后,粉丝们好像完全接受了自家爱豆“从此以后只专心做音乐”的设定。
而从前那些骂他“只知哗众取宠”的人,也不知是抽了什么风,纷纷夸奖他曰“现在这个时代,已经很少能碰到这种放弃浮华、认真做音乐的年轻人了”,把乐灿给恶心了个够呛。
总之,如今的乐灿已然是一个不可复制的特例,是眼下流行乐圈的“无冕之王”——平时没什么新闻,一冒头就是一个大新闻。
最终结果就是,他这偶像还得继续当下去。
不过乐灿对此也无所谓,反正他对目前的生活也挺满意。尤其,有了空闲的王洋在收了两个据说很有潜力的新人后,也没再整天盯着他唠唠叨叨。
但人生嘛,不可能一切都一帆风顺,事业上得意,爱情上就很有可能不得意,这很正常。
乐灿永远都记得,自己刚搬来那边去拜访隔壁人时,后者脸上那难以言喻的神色——那是他第一次清楚明白地感觉到自己被嫌弃的事实。不得不说,还挺让人受打击的,以至于他事先想好的那句“你不是说不希望被媒体打扰吗?现在,什么都不用担心了”完全没能说出口……
而且,他有理由相信,自己就算真把这句话说出来,得到的也不会是感动的笑容,而应该是一个“mdzz”的眼神。
当然,死心是不可能死心的,难得碰上合胃口的对象,不努力追上一次可就亏大发了。而在这过程中,他发现自己的最大阻碍居然不是时不时就会来刷一下存在感的某位前夫,也不是某个出生时父母已经离婚的女娃娃,更不是某两只一见到他就露出警惕之意的动物,而是……
某个时不时就会厚着脸皮去别人家蹭饭的杂货铺店主。
刚开始的时候,乐灿误以为他也是“情敌”,但经过一段时间的观察,他发现自己错了,陈老三那混蛋不是“情敌”,而是“cp粉”。简而言之,他非常果断地站了“傅顾”这对cp,且与某位前夫私交甚好,所以对他这个试图拆cp的人很不感冒。
乐灿对此也是很无语,好在,齐静是他的粉丝。二比二,平了。
所以,小安安的这一票,就显得格外重要了。
不过,乐灿并不是抱着这样的目的才收小顾意做学生的,或者说,他要真怀有这样的想法,小安安压根就不会靠近他——她年纪虽小,直觉却很是惊人。乐灿不喜欢小孩子,却到底还是败在了小安安的“惹人喜爱光环”下。很巧的是,小安安虽然性格开朗,同时,也很喜爱音乐,会走路后,就时不时会跑到乐灿这里来扯着他的衣角奶声奶气地求他演奏乐器给她听。
待她更大一些,乐灿索性问她要不要学。他在音乐这块很有天分,各种乐器虽然都算不上精通,却也都会上一点,起码教个孩子是肯定没问题的。
于是乎,他便成了她的学生。
嗯,一边教学生一边努力泡学生她妈,这也是男人的浪漫!
虽然……目前的进展疑似不到百分之十。
四年了,才这么点进展,几乎要让乐灿怀疑起自己的魅力值。可上次开每年例行的演唱会时,台下的迷妹叫声明明没有比从前小!
好在,竞争者前夫先生几乎快把亲情值给刷满了,恋爱线也依旧没什么进展。
原因用一句话就可以概括——
妹心如铁!
“老师,我要学口琴!”小安安高举着手说道。
乐灿挑了下眉:“上次你来时还说要学小提琴,怎么今天就要学口琴了?到底要学哪个?”
“都学!但今天比较想学口琴。”小安安笑嘻嘻地说道,“教我嘛,好不好?”
乐灿从口袋中拿出一个儿童专用的口琴,抬手递给眼前的小女孩:“拿着。”
“嗯!”
接下来就是师生俩的教学时间。
乐灿没有教地太系统,因为他能看得出来,小安安来这里是全凭兴趣,或者说,她在“玩”。可这也没什么不好,兴趣是孩子最好的老师,而他所能做的,就是把这孩子所想要学习的教给她,至于她将来想往哪个方面发展,那得让她自己下决定。
以及,他其实也很清楚,这样的日子已经不会太长。
不过比起担忧未来,倒不如珍惜现在,说到底,他从来就是个“及时行乐主义者”。
今日的教学结束后,乐灿一边递给学生一只她最喜欢的冰淇淋,一边问道:“你来时好像有点不太高兴,出了什么事吗?”
他不提这个还好,一提小安安的脸顿时又微微鼓了起来。她没说之前发生的事,只是将童和平要回来的事说了下,顺带重点提了提童文对父亲的不舍,说完总结陈词——
“老师,你觉得该怎么办才好?”
“唔……”已经开始低头玩着掌机的乐灿头也不抬地回答说,“把他腿打断不就好了?想走也走不了。”说完后,他还补充了句,“这话别跟你妈说。”他已经不想再被过肩摔了,挺伤自尊的。
从这里可以看出,小安安拜乐灿为师不是没理由的,两个人某种意义上说都够熊!
“我就是这样说,可干爹和我妈都不同意。”小安安咬了一大口冰淇淋,哼哼地说。
“因为就算把腿打折了也没什么用,留得了一时留不了一世。”乐灿漫不经心地回答说,“该走的人,总归要走。”他那个粉丝,别的那里都好,就是在这方面太过优柔寡断,如果换成他,童和平坟头的草已然能有一尺高了。
“不,我现在已经不想留他了。”小安安一挥手,特霸气地说,“我只是单纯地想打人。”虽然还不太明白大人间的感情纠葛,但是,“童叔叔伤害了干妈和文文哥哥”这件事,她还是很清楚的,所以想打人完全没毛病啊!
当然,其实小顾意自己也知道,这话只能说说而已,真动手的话,会被亲妈骂的……而且说不定干妈和文文哥哥也会生气,毕竟童叔叔是他们的亲人。
可她没想到的是,不久之后,她还真就得到了这个机会。
作者有话要说: 总觉得今天是周一,然后一看日历……嗯,明天还要过一个周一,简直绝望啊……t.t
感谢修竹、荔枝、路过和wllll的地雷,么么么么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