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第2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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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派来的仆人告诉我,我将会被遣往印度,五年内不得回国。

他命仆人偷偷塞给我两千英镑,并通知我因为政治原因,已经断绝了跟我父子间的关系,希望我能用这笔钱在印度安稳度日,将来自有再会的一天。

我坐在前往印度的航船上,这条船上有很多像我这样的罪犯,他们大多是平民百姓,因为偷盗或者杀人被抓。以前我总是高高早上,认为他们是卑贱的蝼蚁,根本不屑一顾,而如今,我跟他们一样。我们都是卑贱的蝼蚁,在权利和金钱面前,一切都显得那么无足轻重。

即将进入茫茫的大海,前途未知。而我望着故乡的土地,心中却没有丝毫留恋。

航船启动了,巨大的船桨整齐的波动海浪,耳边是水手们集体喊号子的声音。

船渐行渐远,我忽然在岸边的人群中看到了一个熟悉的影子,我不确定是不是他,他知道我的事情吗?他会来给我送行吗?这一切都没有答案了,因为航船不会停留,它正渐渐远行,直到驶入无边的大海。

很奇怪,作为犯人被押解殖民地的我居然爱上了航海。

我喜欢大海上乘风破浪的日子,每一次暴风雨都像在经历一次生死,但只要挺过去了,就是天晴。

我经常独自站在船头的处,迎着海风和炽热的阳光。强烈的风吹拂着我的身躯,许多鱼随着航船跳跃前行。我像只不惧风浪的海鸟,迎着风飞向大海深处,那种感觉是从未有过的心潮澎湃。

开阔的大海带给我全新的感受,似乎英国的一切都远去了,甚至连亲人的背叛和威胁都随着一个浪头落下,从此消失无踪。

在印度,我花钱贿赂了当地的总督府,获得了自由经商的资格。为了避免麻烦,我还更改了姓名,叫爱德华·加里。全新的身份让我重生了,人们以为我只是个毁了容的普通商人。

几年时间,我赚了一些钱,然后召集了一些船员打造了一支船队。我们来往于各个殖民地间,收购当地农产品,然后在欧洲销售。通过跟其他船队的合作,我们的收入很不错。

海上的冒险生活几乎让我忘记了自己的过往,直到我听说有人在各个港口打听一个叫爱德华·费蒙特的人。

谁会来找我呢?是父亲吗?

而当那个人的身影闪现在我视野中时,我简直呆住了。

港口上,他正行走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一身黑色修士教袍,苍白的肌肤被阳光晒得发红,柔顺的发丝被汗水打湿,贴在脸颊上。他还如同我记忆中的那样,那样温和,那样英俊,在出现的瞬间,就打乱我平静的内心。

他为什么来这里?他来找我做什么?

我站在高高的船舷上,居高临下的望着他。可在他即将看见我时,却转身躲到了帆板后。

过了一会儿,我悄悄望过去,他已经不见了人影。

夜晚的海港是热闹的,水手们三五成群聚集在一起,他们喝酒吃肉,享受女人,大声喧哗,为了一点点小口角打的头破血流。

这样的夜晚,天空却显得更加辽阔了。群星遥远,海洋上飘来的气流却似乎送来了比星空还要遥远的东西,犹如冰雪降落在心灵深处,使人悲伤不已。

我独自站在房间的窗口前,床头柜上一盏白蜡烛发出盈盈的光辉,光辉洒在玻璃窗上,映照出我的面容。

一道狰狞的鞭痕从眉间到嘴角,依然清晰的印在我脸上。我望着这张丑陋的脸,伸手捏灭了蜡烛,烛心在我指尖发出兹啦一声响,房间里变得漆黑一片。我把桌上的东西统统扫到地上,然后伏在玻璃上重重的喘息着。

我如今丑陋可悲,身上还背负着杀人犯的名声,我要怎么面对他?我该怎么面对他?他为什么要来找我?他不是讨厌我吗?如果找不到我,他就会自动放弃了吧?

第二天,我下令出海,把他抛在了身后。

我每次出海前都想,等我下次回来,他一定已经离开了。

谁知道他是个那么固执的人,一找就找了两年,经常在各大口岸出入,有时候还去内陆。我多想就这样出现在他面前,告诉他不用辛苦找寻了,我就在这里。可每当这个时候,我就像耗尽了勇气,变成了一个彻头彻尾的懦夫。

我还记得几个路边的孩子用石子丢我的情形,他们丢了石头,然后迅速跑掉,边跑边朝我喊:“疤脸!疤脸!”

跟我交易的商人们,面对我也会露出鄙夷,我知道他们私下时常重伤我。

别人的冷眼和嘲讽,经历多了,也就不放在心上了。可他却不是别人,他是我喜欢的人,小时候,我恨不能时时刻刻在他面前表现出最好的一面,我不要在他心中留下难看的回忆。

现在他真的当了神职人员,在教堂工作,因为帮助当地人的关系,教堂耗资很大,我听说他正四处筹款。我派船员给他送钱并隐去身份,心中却隐隐有种期盼。

他会找到我吧?如果他真的找到了我,我就再也不离开他。

……

爱德华跟我说起了他这些年的日子。

说的时候,他嘴角始终挂着笑容,内容也轻松诙谐,仿佛他这些年过的很满足。但我知道,一切并不如他所说的那样简单美好。常年在海上航行,日子一定不好过,说是在拿生命冒险还差不多。

原本那个一举一动都如同被绅士准则雕琢过的贵族青年,如今像换了个人似的。

他眉宇间的厚重和沉稳是历经了危险和风浪造就的,与青年人故意摆出的冷淡姿态截然不同,有些让人看不透了,看不透他那幽深的眸子,看不透他平静的表情下在想什么。

我们度过了整个下午,大多数时间是他在说自己海上的生活,他谈的兴致勃勃,经常引我发笑。我能感到他在特意讨好我,每当爱德华想要获得某个人的好感时,他总能做到的。我们虽然有过隔阂,后来又分开多年,可他却能轻易营造舒适的谈话氛围,而不会让我感到局促,我最初见到他的紧张无措统统消失了,就好像我们从未断绝往来,一直是最亲昵的好友。

到傍晚的时候,我起身向他道别。

他挽留我说:“我还想要好好款待你呢?今晚就留下来吧。”

“今天晚上教堂有活动,附近的太太们要为即将到来的圣诞做准备,我负责主持祷告。”印度一年四季都很炎热,以至于会意识不到圣诞节的到来。

“你介意我跟你一块去吗?”他笑着问我。

“我很高兴能跟你一起。”我望着他说。

从那天起,爱德华成了我们教堂的常客。他几乎每天都来找我,不需要有很多话说,我们就可以静静的斯磨一整天。我们还结伴到处游玩,像少年读书时那样。这样幸福的日子快活的像个幻影,我甚至感受不到时间的流逝,一切让我忘乎所以。

我们并没有对外说明彼此的朋友关系,所以来礼拜的人们还是会在私下里向我抱怨他。

“真讨厌,他怎么突然到我们教区来了?”一个妇人说:“还每天都来,我听说他过去从不上教堂的。”

“自从他来了,我先生都不爱来做礼拜了。”

“小孩子会被他吓到,他看上去就个野蛮的海盗。”

也有先生说:“交谈过几次后,我发现他的礼仪修养都很不错,如果他不是那么贪婪苛刻,也许还可以接纳他,毕竟他也算是个有能耐的男人。”

人们虽然私下里集体声讨他,但当面遇到时,却是完全不同的嘴脸,极尽讨好之能事。在我向大家宣布了爱德华向教堂捐款的事情后,人们对他来教堂礼拜的事情也无法反对了,甚至还有人悄悄打听他的身家。每一个有钱的单身汉都是夫人们眼中的蛋糕,哪怕卖相不好看也无所谓。甚至某些夫人还觉得,因为长相丑陋,所以没有人把女儿嫁给他。寻思着如果自家不嫌弃他,答应把女儿许配给这个毁容的男人,能从他手里换多少钱。

而我也遇到了新的尴尬。

每天早上都会有围在我身边等我祷祝的年轻小姐,过去也不觉得麻烦,可最近却越来越令我紧张。每当这个时候,爱德华都坐在教堂大殿正中的某个位子上,远远的看着我。我向他微笑,可是他却不像平时那样回赠我一个微笑,反而面无表情,幽深的凝视我。

“这里的姑娘都很热情,并不如绅士阶层的女士(lady:绅士的妻女)那样矜持。”有一次,我居然没头没脑的向他解释了起来,而我也不知道自己在解释什么。

“在很多商户眼中,你是个不错的女婿人选吧。”爱德华毫不留情的戳穿了我的掩饰。

“我……我已经对很多人说过终身不婚的决定了,可是……你知道……我不能因此而粗鲁的推拒她们,我是牧师,照顾教民是我的职责。”我讷讷的说。

“呵呵,是照顾年轻女性美梦的职责吧?”他讽刺我说。

我记得这家伙小时候就喜欢长篇大论,说些略带尖刻的话。长大后,长篇大论是没了,尖刻却好像刻在了他的骨子里。

“绅士不应当让人难堪。”我无奈的说:“你就不能假装没看到吗?”

“我早就失去绅士的地位了,何况作为一个正直有礼的人,我没办法对令我不舒服的事情视而不见。”他挑了挑眉说。

他头一次当面谈论自己的身份,我心中微微酸涩,于是没有反驳。

“你不如就答应了某位小姐的追求如何,我相信只要你招招手,大批姑娘都会沦落。等他们的父母送上厚重的嫁妆,你将来的生活会变得非常富裕。”他继续说。

“我早就说过了。”我说:“我不会结婚的。”

“或者你看不上商人的身份,想要娶一个地位匹配的绅士阶层的女士。”爱德华不依不饶的说。

“够了!爱德华,我们不要讨论这个话题了,我对女人没有兴趣!”我生气的说。

“哦,这还真是个令我高兴的答案。”他翘起嘴角,嗤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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