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一十章 懒人走迷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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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夜也有关注土之通天之路上的情况。土之通天之路是一个九层之台,在通天之塔的内部,一层一层重叠而上,每两层之间通过传送法阵相连。

在土之通天之路上,有三人正在不断的攀登,一个是来自天铸城的孟阿蛮,身体练得如同钢铁一般,看上去自有一股惊天蛮力,不愧阿蛮这个名字。

另外两个就是流袖妹子和十月妹子。托天之分身和雷之分身的福,这两个人的情况,将夜一直都了解。

这土之通天之路,也是变态之极,三人不仅要通过由火墙组成的迷宫,找到迷宫之中设立的传送法阵,还要找到散落在迷宫之中的能量晶石,将他们安放在传送法阵的能量槽中,才能够完成传送。每次传送只能传送一个人,传送完毕之后,这能量晶石就会消融不见。

原本流袖和十月妹子都以为,这土之通天之路既然有迷宫,那么记忆力和智力高的人肯定能够更快的通过这条通天之路。

不过,她们真正走进这道迷宫才发现,她们的智慧根本就起不了什么作用。整个迷宫对她们来说,都是未知的,她们不能够知道迷宫的整个布局。所以,神马记忆力和智慧都没有用,最笨的方法也是最好的方法,那就是把整个迷宫都走一遭,这样不仅能够找到通向传送阵的路,还能够找全所有的能量晶石。

反过来,这迷宫是在考量人的耐力和毅力。流袖和十月两妹子对于来自天朝天铸城的孟阿蛮,还有一点点劣势。

对于三人来说,最先找全能量晶石,并且最快找到传送法阵的那个人,可以优先使用传送法阵,另外两个人就必须等待,浪费时间。因此,三个人可谓是争分夺秒,争先恐后。

将夜的天之分身一直跟着流袖,他知道流袖有惊人的记忆力,可以边走边记住路线图,防止自己走重复的路线。

将夜的雷之分身跟着十月,十月似乎也是一样,她根本就不用担心自己不记得路线,聪明的脑瓜子什么时候都能够体现出优势来。倒是阿蛮比起来,就显得笨拙许多,他一边走还一边拿出纸和笔,不断的记录自己走过的路线,生怕自己漏掉一点点。

十月有空间秘术在身,走得最快,很快她就在迷宫之中找到了第一堆金色的能量晶石。她把那能量晶石扔给雷之将夜,让他做苦力。那能量晶石有小磨盘那般大小,雷之将夜只是由阴影凝成的身体,要顶这这能量晶石有点吃力。

明明这些能量晶石可以放在自己的空间戒指中,却要雷之将夜驮着,这说明这位女恶魔猎手的本性其实很恶魔。

当然,将夜可是最会偷懒的人,他很快就想到了办法,向本体借来一个空间戒指,这样就圆满解决了。而且,他还在十月面前秀了秀双重扭曲空间的传送法术,让她眼前一亮。

不过,接下来的事情似乎出乎两位妹子的预料,那些火墙并不安生,居然时不时的吐出几道火焰,这些火焰虽然没有什么攻击力,但是对于美女来说,被火烧烤可不怎么美观。因此,她们在前进的时候,时时要小心火墙的动静,当火墙喷火的时候,她们要快速闪避开。

而阿蛮呢?他只是给自己披了一件一个晶币一打的防火斗篷,将纸笔放在防火斗篷里,防止纸被烧掉。这样,遇到火墙喷火的状况,他就直接不管不顾的穿行而过。虽然看上去狼狈,但是身体丝毫没有受到伤害。

这样久而久之,流袖居然开始不停的出错,当她躲过第十次火焰的时候,悲剧的发现那道喷火的火墙似曾相识。

“将夜,这道火墙我们上次好像来过吧?”流袖妹子向天之将夜问道。

将夜懒懒的说道:“阿袖,不是上次我们来过,上上次我们也来过,我们到过这个地方三次了。”

“什么?三次?你怎么不早说?”流袖埋怨道。

“我看你对自己的记忆力很有自信,所以没想打击你的积极性。”天之将夜传音道。

将夜自己是个懒人,其实他自己也懒得记路线。

“这些糟糕了,以前的路线我全部都记混了,看来又要从头走过了,悲剧啊!”流袖只好承认失败的现实,“难道我的记忆力不够好?想当初天理教各个堂口的大小负责人我看一遍就记住了。”

懒人将夜无奈道:“有的时候,聪明和智巧不一定有用,你看那位阿蛮小弟其实就挺不错的,这样边走边记,绝对没有记错的危险。你虽然走得快,但是一旦记错了又得从头开始,这样相对来说,就要比阿蛮慢了。”

流袖不得不认同将夜的观点,不过,她随即想到一个好办法:“好将夜,这个记迷宫的艰巨任务就交给你了。”

将夜慵懒的说道:“如果你听我的话,我觉得压根就不用记地图,很快就能够完成任务。”

流袖妹子眼前一亮,说道:“将夜,难道你找到什么窍门了?快点告诉我,我回去跟你做大餐。”

听到大餐两个字,将夜倒是食指打动,笑道:“其实也不算窍门,只能说是一种最笨但是又非常适合懒人用的方法。你看这迷宫,你如果尽最大的速度走,肯定能够在短时间内走完,但是你要边记地图便走,速度要慢得多。倒不如不记地图,总是沿着迷宫中火墙的一边走,火墙怎么转怎么走。”

“啊?这怎么能行?迷宫很多路口不止一个岔口,而且有些岔口可是死胡同,这样走下去不会浪费很多时间?”聪明的流袖反驳道。

懒人将夜懒懒的笑道:“我都说这是一个笨方法,而且是懒人的方法,我不能保证你是最快的,但是我可以保证你不是最慢的。”

有了不是最慢这个标准垫底,流袖还是赞同了将夜的方法。而且,潜意识之中,她很信服将夜的决定,就好像她有时候很盲从她老爹的建议一样。

流袖用出了将夜的方法,同时,她很聪明,在她的伙伴时光线虫的加持下,让她的时间流动速度更加缓慢,这样间接的就将刚刚损失的时间补会来了。

不过,流袖还是感觉自己速度太慢了,吐槽道:“哎,要是我有一对翅膀就好了,这样我就能够更快一点了。”

将夜懒懒的笑道:“让我来帮助你吧!你也是一只懒虫。”

“嘿嘿,如果我是一头懒虫的话,你就是一头懒猪!”流袖鄙视道。

天之将夜施展出逍遥奥义,化为一对由星光组成的翅膀,加持在流袖身后,大宗师,“大”境界的意念一作用,让这对翅膀有了大鹏展翅的威力。

“额,好吃懒做的小懒虫,这阵子倒是肥了不少。”将夜边飞边说道,‘肥得我都快驮不动了。”

“滚,敢说我变胖的人都得长嘴,我的身材不容尔等亵渎。”流袖压根就不上当,“我自己天天有量的,你糊弄不了我。而且我们天狐一族基因好,吃再多的东西也不会胖。”

流袖这说话的语气,还当真是有几分可爱,一边飞行一边调戏美人儿的感觉,懒人将夜感觉还真不错。

不过,另外一边,雷之分身跟随的十月姑娘就是另外一种情况了。这个世界上有一种人,名字叫做妖孽。

十月姑娘就是这样一种妖孽,她的心性可以让她一心二用,在躲避火墙喷火的同时还把迷宫的路线记得分毫不差。

雷之将夜也乐得清闲,可以跟在十月姑娘屁股后面看风景,顺便拍一拍马屁:“十月大人,你的记忆力真是太令人叹为观止了。”

“嗯,这话说得不错,有赏。”十月神情不变的说道,“赏你走在我前面。”

雷之将夜自然屁颠屁颠的上千了,第一次收到十月的好脸色,不同意啊。

可惜,雷之将夜走到十月前面刚想回头说点什么,结果就中枪了,一道火直接喷在他的脸上。

虽然是由能量凝聚成的身体,不怕喷火,但是这种椽子刚想冒头,马上中一棒槌的感觉,真让他有些郁闷。

“傻鸟,就知道你会得意忘形。”十月停下来笑得前仰后合。

在女王的训练之下,雷之将夜养成了小心谨慎的小受性格。不是将夜不想翻身做主,而是这女王太强大,智力足以压倒将夜,任何小心思都会被她看穿。

因此,将夜才会让雷之将夜不要动小心思,小心的伺候着,不要出什么差错。

很快,三人先后都通过了第一层的土之通天之路,十月是第一个,阿蛮是第二个,流袖是第三个。

流袖有点郁闷,吐槽道:“你不是说我们不会是最后一个么?现在怎么说呢?”

天之将夜欲哭无泪,解释道:“十月那个家伙是个变态,我本来以为她会是最后一个,谁知道她居然没有记错地图,是第一个。不过,你放心,到了第二层,以我们的速度,我们肯定不会是最后一个。”

到了第二层,没有浪费时间,流袖果然不是最后一个,而且砌墙的砖头----后来居上,居然超过了十月妹子,成为第一个通过传送法阵的人。

流袖自然心情愉悦,心情愉悦之下,自然打包票多做几顿大餐款待将夜。(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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