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天之后,以月陌尘为首的一行人出兀然地出现在万源大平原之上。
利用世界珠的特殊,月陌尘将所有人都带了出来,除了一个人,林无功。
当初林无功在四大高手的围攻下不敌,落荒而逃,按道理说无论他怎么逃都只可能在世界珠的范围之内,但月陌尘掌控世界珠之后,却无论怎么样也探查不到林无功的所在。
按红月的推断,那只有一个可能性,就是林无功用一种众人所不知道的方法离开了世界珠的投影空间。
不知为何,对于林无功的逃走,月陌尘的心里升起了一种不好的预感,但苦在无法找到林无功,也别无他法,只得将这事情放在一边。
但无论如何,月陌尘确确切切成为了此行最大的收益人。
除了得到无数的灵丹,大量的功法武技,和梦无剑上交的大量灵器,更重要的是得到了圣器级别的匕首,又借助神血将陪伴自己已久的单锋剑升级到高阶灵器的级别。
当然,还有世界珠,这一逆天的存在。
最后,还有大批的手下!
在月陌尘的威胁利诱下,烈尔亲王终于是臣服于月陌尘的麾下,这不仅仅令月陌尘的麾下又多了一名圣级猛将,更是缓和了他与玛门?伊撒尔?撒旦之间的关系,月陌尘相信,假以时日,两人必然会成为好朋友。
加上方明鹤的刻意投诚,月陌尘也选择了接受,这相当于放了一根钉在梵圣帝国的内部,在关键时候,方明鹤这个城主还是可以有不少作用的。
虽然月陌尘不放心南宫末中,觉得他有可能会坏自己的事,甚至连方明鹤都会遭其毒手,很想直接将南宫末中永远留在世界珠的空间之内,但毕竟方明鹤刚刚投诚,自己要是对他儿子下手,怎么也说不过,所以只好作罢。
对于光明翼人与青家两方盟友,月陌尘当然不会强迫对方,只是保持了友好的态度,随后,梦无剑清醒,在如此强大的阵容面前,流风箫也选择了妥协,立下誓言,跟随月陌尘的左右。
但月陌尘此行的收获却远远不止如此,还有一样收藏是连红月都没有意料到的,而月陌尘在这之前想都不敢想的收获。
在流风箫等人的臣服后,月陌尘发现在自已的体内竟然多了一种微弱的力量,这种力量被红月称为信仰之力!
所谓的信仰之力,原本是神级大能专属的力量,到达了神级之后,念师与武者的区分就不大了,正所谓殊途同归,当修炼到了神级的境界之后,无论是武者的灵气还是念师的住念力都会转变,变成法则之力。
而信仰之力,就是法则之力的源泉。
正因为这个原因,领悟了法则之力并不代表就拥有法则之力,而这转化的必须前提,就是拥有信仰之力。
但要获得信仰之力却又要有一个前提,那就是拥有世界。
按照红月的说法,月陌尘能够在斗士境拥有信仰之力,是因为他炼化了世界珠,这相当月陌尘体内多了一个世界,虽然是不完整的世界,但这已经与一般的神级无异了。
信仰之力并非是来源于自身,而是来源于他人,只要有人信仰神级大能,神级大能才能获取信仰之力,信仰自己的人越是强大,那么那位神级大能也就会更强大。
所以,在远古的时候,所有的神级大能都会极力地开宗立派,传播自己的教义,以此来换取他人的信仰,这跟地球上的明星做宣传来提高自己的人气是一样的。
信仰是珍贵的,但也是脆弱的,就好像感情一般,有时候某人深爱着某人,这是一份很珍惜的情感,但那并不意味着这份感情就能亘古不变,这是很现实的问题。
信仰也是如此,今天你可能信仰一个神级大能,第二天你就可能会信仰其它的神级大能,虽然有点夸张,但这问题的确存在,所以,神级大能们便开始利用自己的世界。
利用法则的力量去改善自己的世界,令其拥有生命,甚至于能够自我繁衍生命,这样一来,在自己世界里的所有生命,都只会信奉这个世界的主人,无论它们是否知道这世界的主人的存在。
就好像牧民牧羊一般,自己的羊群越大,自己所拥有的财富自然越多,而这些羊生长得越快,越大,越健壮,那么主人所获得的价值就越高。至于羊群是否知道自己的主人都不重要,重要的是,这些羊群都是因为这个主人而存在的,如果没有这个主人,他们就不会存在。
神级大能越是强,那他的法则之力领悟得就越深,而他体内世界就越是完善,越是接近真实的世界,那么体内世界中含的天地灵气也就越浓,这样一来,这里所存在着的生物就会越强。
而这些生物反馈到神级大能自身的信仰之力就会越强,这本就是一个很玄妙的循环。
所以,神级、世界、信仰、法则是相互依存,密不可分的,这当中不可能只是巧合,而是天道,但如此高深的概念,就不是现在只有斗士境的月陌尘所能理解的,甚至不理解更好,若果过早地理解这些,很可能会乱了月陌尘的本心。
月陌尘自己也清楚这一点,所以也没有深究这其中的关系,他在意的是,这神仰之力对于自己来说,有什么好处!
由于月陌尘并非神级大能,他的体内之所以突然产生信仰之力,全是因为世界珠的功劳,所以,他的信仰之力只是一个皱形,是绝对比不上真正神级大能的信仰之力的。
而法则之力是月陌尘此时根本无法接触到的,所以这对月陌尘来说,以后或者十分有用,但对现在的他而言,十分鸡肋。
对此,红月的说法是,只要月陌尘获得了足够的信仰之力,甚至可以让体内的世界珠再次变回体内世界,这意味着,月陌尘可以在神级之下便拥有自己的体内世界!(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