玫瑰花园广场中央有一座月牙形的喷泉,喷泉的主体是一座展翅欲飞的纯白天马,一道道白色的水柱从天马雕像仰天的鼻孔里喷射而出,一颗颗晶莹的水珠四散开来,在初晨的阳光下发出七彩的光晕。远远看去,整座雕像给人一种神圣的姿态,就像一个天界的神仆,在代表主神无时无刻的向人间抛洒甘露,直愈让世人虐诚并敬畏!
而格里菲利此刻正站在水池边双手握枪,有一下没一下的刺着喷泉喷射出来最靠近水池边的一条水线,就像一个无聊玩水的大孩子。但是不管从他站立的姿势还是一脸严肃的表情,你都能从他身上读到“认真”二字。
事实上格里菲利确实在很认真的“玩水”,那一条条成抛物线形态抛落的水线,在下落时就断成了一颗颗相连的水珠,而他要做的不是用枪去刺那一颗颗白亮的水珠,而是水珠与水珠之间的缝隙。
用老奎奴的话说,如果你连续一个时辰向水珠刺出一千次后,枪尖未曾沾到一星半点水滴,就可以进行下一项了。所以格里菲利一大早就来到了这里,为了自己在这个世上活得更久一点而开始努力。
每隔一段时间,格里菲利都会直起身子喘息片刻,顺便把湿漉漉的长枪晾干。这个一开始就注定是一个极其乏味枯燥的修炼方式,让格里菲利练的津津有味,因为不管是前世的自己还是前身的自己,都没有一个明确的目标,而现在,两世为人的他在经历了一连串的挫折和迫害后,终于为自己树立起了一个目标,那就是活的尽可能的长久一点,虽然这个目标并不伟大,但是,但是身处漩涡中的格里菲利目前也只能想到这里,因而他认为只要还活着,顶天立地的活着,再多的磨难他都经的起。
更关键的是,当他专心的投入到武技的修炼中时,才能转移自己对体内无时无刻灼痛的注意力。
太阳无声无息的移到了中天,一串串水花在枪尖迸裂,溅到格里菲利的脸上合着汗珠湿透了半边衣裳。举着长枪的手臂由沉稳有力到酸软无力,再到微微颤抖。就算这样,格里菲利仍然在坚持。
“我不是一个天才,所以,我唯一可以依仗的就只剩下勤奋了!”
燥热的广场正中央,格里菲利挥汗如雨。一身黑甲的四个骑士,依然与格里菲利保持着五丈的距离伫立在马上纹丝不动,就连胯下的马儿也未曾移动哪怕小小的一步!
修斯特尔公爵偶尔会到公爵府门口,远远的看着耍枪戏水的孙子,凝重的脸上挂着淡淡的愁绪。老奎奴在临走前告诉过他,斯德曼在暗黑之地得了一种怪病,以至于脑子变得有些不够用。其实老公爵知道,奎奴这话说的有些客气了,什么叫脑子不够用?不就是傻了吗!
老公爵叹了一口气,开始向府内行去,心里在寻思着是不是把帝国中央大教堂的狄米特主教请来帮格里看一下,实在不行,就只有亲自带着孙子去金刚山教廷总部求教皇大人想办法了。
半天的苦练,让格里菲利双臂上的肌肉如针扎般疼痛,双手杵着钢枪保持着摇摇欲坠的身体,嘴里大口大口往外喘着气。“什么狗屁的中阶骑士,我看这小子以前都没正经练过枪!”格里菲利的诽议这具身体的同时,一扭头看到了母亲不知何时带着两名侍女站在了他的身后。
“我的孩子,该回去吃午饭了呢!”丽莎微笑的向前,从侍女手里接过干爽的毛巾,替格里菲利擦了把脸后,又从另一个侍女携带的篮子里拿出一片冰镇的红蛇果,亲自放到斯德曼的嘴里。
格里菲利向着丽莎咧嘴一笑,将香脆的红蛇果嚼了两下就吞进了肚子里,一股磬心的凉意顺喉而下,瞬间似乎驱退了不少疲劳。而后他粗鲁的从侍女手里拿过装着红蛇果的篮子,将长枪夹在胳膊窝里,一面不时傻傻的往嘴里送着红蛇果,一面拖着长枪随母亲向公爵府行去。
公爵府的餐厅在宴会厅的右侧一个小房间里,所谓的小是指相对于可以同时容纳数百人的宴会厅而言。相比于宴会厅的富丽堂皇,餐厅则主要突出了温馨这一主色调。未加装饰的墙壁只是刷了一层粉色的涂料,挂着几副美味菜肴的镜框就是唯一的装饰了。四张加了靠垫的檀木椅子围在椭圆形餐桌的两边,桌上放着擦拭着亮光闪闪的银质餐具。
好吧,就说格里菲利一进餐厅的模样。如果先前格里菲利是以一种懒散的方式从广场上一路招摇回来的话,那么现在,看着满桌的美味珍馐,他完全是一种饿死鬼投胎的形象。不管是烤的金黄地柠檬比目鱼,还是摆成了花式的酱爆鹅肝,又或者红的娇艳欲滴的凤尾软炸虾,总之那些精美的刀叉完全成了摆设——他直接用手开战了。这个平日在家里举止得体行事优雅的贵族少爷,翻眼间就将过往的形象在一众仆人侍女面前颠覆的体无完肤。
满手的油腻和鼓囊囊已经无法咀嚼的嘴巴,就连早有心理准备的丽莎也看的张大了嘴巴,她没想到装傻的儿子会以这种方式来迎接即将现身的家主。看着已经快要爬到桌子上去的格里菲利以及从过道里缓步行来的老公爵,丽莎连忙将一只腿已经翘到桌子上的格里菲利拉了下来,还来不及把他手上的污渍擦拭干净,老公爵已经一身简装的出现在了餐厅里。
看到神情威严的老公爵,一众仆人和丽莎赶紧行礼,只有格里菲利茫然无措的还在消化嘴里的食物。
“格里,快向祖父问候!”丽莎一副忐忑不安的模样提醒着儿子,为了儿子,她不管是动作还是表情上都在扮演着一个傻子母亲应有的角色。
格里菲利念念不舍的从满桌的美味上收回目光,有点儿畏忌,又有点儿胆怯的望向了这个对自己许以了无数期望的祖父。修斯特尔公爵这时也收起了架子,慈爱的眼神在看到斯德曼后瞬间黯淡下去,然后终于从枯槁的脸上挤出了几滴苦涩的笑意,向着往日宠爱有加的孙子点了点头。
格里菲利也很配合的向着老公爵咧嘴一笑,然后…,满嘴的食物向着老公爵喷射而出,喷的老公爵一脸一身,喷的餐厅里其他人都把心提到了嗓子眼上。
臆想中的雷霆大发并没有出现,老公爵接过侍女递来的毛巾擦了下脸后,只是很淡定的扫了格里菲利一眼,转身离去前向丽莎说道:“如果不够,叫厨房在置办一些,我公爵府养活一个傻子的饭钱还是有的!”
已经走到门口的老公爵特意回头看了格里菲利一眼,他想从斯德曼的脸上看出别样的情绪来,格里菲利在老公爵转身后已经迫不及待的向着桌上食物再次开动起来。
显然,老公爵失望了。
过道中的老公爵在这一刻似乎苍老了许多,以往矫健的步伐此时有一种步履蹒跚的姿态,让人看了心酸不已。
“对不起,爷爷!”
偶然回头一瞥的格里菲利,看着爷爷微微颤动的背影,顺着他眼角滑落的一滴眼泪被他用一整只烤乳猪盖住…..
…………
午餐过后,格里菲利小睡了一会儿,没办法,这是前世留下来的习惯,幸好帝都的贵族们也有午睡一说,这让一心想把自己贪吃好睡傻子本色展现出来的斯德曼做起来更加如鱼得水。
在丽莎的“再三”催促下,睡眼猩猩的格里菲利才“依依不舍”的从床上爬了起来,一把抱起被他放在床头的钢枪,依旧倒拖着向外走去,走出门口的时候,纳伦依旧带着三名黒骑跟在他的身后,就在格里菲利以为他京都的生活就要这样“依旧”下去的时候,一声带着惊喜意味的喊叫拨动了他有些模糊的记忆。
“格里!真的是你吗?该死的怎么这幅模样了,难道真跟谣言说的那样你傻了?”一个体形消瘦身材相对格里菲利而言有些矮小,长的尖嘴猴腮,穿着有些花里胡哨,却偏偏梳着一个大背头的贵族少爷站在广场的边沿满脸热情的喊道。
阿迪达斯!一个熟悉名字瞬间在格里菲利脑海里闪现,看着眼前一副猥琐模样,根据前世的目光来看因该颇具偷窥狂潜质的昔日老友,格里菲利在心里艰难的升起了一点儿热情的感觉,只是他的脸上依然挂着人畜无害的痴笑,仅仅一顿之后便继续向前走去,留下了一脸期待久别重逢后热情相拥的阿迪达斯。
“格里,我是阿迪达斯啊!你不记得了,求你了别用这种眼光看我,我真的很伤心就算你傻了也不该忘记我呀!”
这叫什么话?什么叫傻了也不能忘记你?显然,这个阿迪达斯已经气急败坏的急不择言了。格里菲利用一种戏虐的心态准备聆听这位昔日几乎形影不离的好友接下来的表演.
“格里,你难道忘了我们十岁那年一起毒翻了尼尔伯爵家那条看院的黑狗,然后摸进他小妾的房间偷看他小妾洗澡的事,当时要不是你放了个响屁,我们也不会被发现,事后我们可是被家里禁足了一个月啊!”
果然,这猥琐的家伙一开口就没有好话,开始掀过去的老底了。
格里菲利依然毫无触动的往前继续拖着他那杆铁枪,刺耳的声音让跟在斯德曼身后的阿迪达斯听了很老火,双手捂着耳朵紧跑几步后,开始继续掀着斯德曼那些不堪回首的过去。
“还记得你十五岁那年吧,当时你忽悠我说那些看起来一本正经的修女都是没穿内裤,于是你装作迷失了信仰的可怜贵族少爷到教堂的忏悔室聆听修女的布道救赎,让我跟在后面掀修女的长袍,结果害得我差点被当做赎神者被护殿骑士烧死!”
“那你当时看到修女的内裤没有!”差点把这句话说出口的格里,恨不得立刻把身后烦人家伙的嘴堵住,看来人果然是以类聚。
当格里菲利终于站在喷泉边一下一下的像个机械木偶一样刺着水珠时,一路上一直喋喋不休的阿迪达斯干脆就在他身边坐下,继续述说着他与斯德曼往日那些在大庭广众下羞于言齿的糗事,先不管那些事是否不堪入耳,但是连说了一下午就没停过,这让斯德曼在心里为这位老友小小感动了一把。
凯特和艾弗雷身体一复原,没来得及等格里菲里回来就重新返回了道拉斯的战场,在没有了血玫瑰高飒的威胁,道拉斯,正是他们这类有势力的贵族子弟大展拳脚的舞台。
这让格里菲利多少有些落寞,但是现在有了阿迪达斯,总算给他枯燥乏味的生活增添了一点乐趣。
于是,从这天开始玫瑰花园广场的喷泉边,出了一个整天拿着钢枪扎水花玩了傻子外,又多了个整日缠在格里菲利身边,不停的述说那些他认为有趣话题的阿迪达斯。
这位志在通过这些龌龊低级趣味的话题,唤醒格里菲利那颗已经痴呆了的心智的阿迪达斯少爷,当真是说的两唇发软口舌冒烟,除了偶尔换来斯德曼的几声傻笑外,再无别的回应….(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