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私塾离开之后,他们准备去县衙,看看张端有没有调查出什么来。
他们刚走进县衙,林树便迎了上来,兴许是他找到了什么重要线索吧,所以他一脸兴奋,见了花郎之后,连忙说道:“花公子,你让我们打听的事情我们打听出来了,在那三个人当中,只有钱来喜跟慕容通有过过节。”
“他们两人有过节?”花郎一惊,随后问道:“到底是怎么回事?”
林树请花郎等人进內衙,然后说道:“事情是这样的,那钱来喜极其喜欢喝茶,对茶简直到了入魔的程度,而且极其喜欢喝大雅居的茶,原因好像是慕容通的父亲会对茶叶进行发酵再加工,这样一来泡出来的茶就会浓香,喝起来也会让人舒畅,只是慕容通接手大雅居之后,却嫌他父亲的那道手艺太过繁琐,对于大雅居的发展很是不利,所以慕容通就省去了那些手艺,为了此事,钱来喜可没少跟慕容通争辩,可是大雅居是慕容通的,他钱来喜能怎么着呢?”
听完林树的话之后,温梦说道:“可钱来喜如何杀了慕容通,那他岂不是再也喝不上好茶了?”
林树连连摇头,道:“温姑娘有所不知,那道工艺慕容通的父亲曾经记录下来过,所以钱来喜只要找到了慕容通父亲留下的手札,他就能知道如何制造出好茶叶来,我想他很可能曾经向慕容通要过,可是慕容通不给,他一怒之下就想着杀了慕容通,而慕容通一死,他把大雅居买下来,这样他就可以慢慢寻找手札了,就算没有手札,通过对大雅居以前的下人询问,他也应该能够弄明白,这钱来喜对茶极尽追求,而且也很聪明,见微知著,对他来说应该不难。”
林树说完,还有些得意,因为他觉得自己的推测八九不离十,再怎么说他也是个捕头,破案的事情他也不差。
这个时候,花郎微微点头,道:“林捕头所言甚是,这钱来喜的确很可疑,那就劳烦林捕头对他进行严密的监视吧。”
如今花郎都同意自己的观点,林树更是得意,道:“花公子放心,我一定办好此事。”
从县衙离开之后,花郎说道:“如今只这临同县,就有三个嫌疑人了,看来此事真的难办了啊!”
众人点头不语,他们也知道这件事情难办了。
只是在钱来喜、童乐、吴品三个嫌疑人当中,谁最有可能是凶手呢?
如果慕容通的死和陆一白的死有关联,那么童乐的嫌疑是最大的;如果只看慕容通的被杀,吴品和钱来喜的嫌疑则更大一些,可如今再没有更的线索,这可让花郎他们为难了。
不过虽如此,他们此行也并不能说没有一点收获,至少他们打听到了大雅居有制茶密方,而这点邓翠云却从来没有告诉过花郎他们。
想到这点,花郎觉得去一趟邓翠云家很必要了,此时邓翠云虽然在龙须县,可她的府上还留有几个下人,兴许从他们口中能够打听到些什么。
不再迟疑,他们几人向邓翠云府邸赶去。
来到慕容府之后,府里的下人很恭敬的迎他们几人进去,花郎让一名下人把府里的人全部叫来,花郎看了看,大概有九个人,花郎望着这九个人问道:“你们家老爷有制茶密方,这事你们知道吗?”
九个下人相互张望,最后皆摇头道:“我们都不知道。”
听完这几个人之后,花郎眉头微皱,道:“这件事情外人都知道,你们怎么会不知道呢?”
那些下人摇头,说他们真的没有听人说起过。
此事越发变的可疑起来,难道钱来喜对他们说了谎?可若是说了谎,那林树是如何打探出来的?
这件事情必然是存在的,可这些人怎么不知道呢?
这个时候,花郎突然想到了一件事情,于是问道:“你们在府里多长时间了?”
“不长,才不过一年,老爷失踪之后,夫人就将府里的下人遣散了,之后她发现没有丫鬟服侍不行,就有找了我们几人来帮忙打理府上事物。”
听完这些话之后,花郎终于明白这些人为何不清楚了,而知道这些之后,花郎觉得他们必须赶快赶回龙须县,向邓翠云确认此事,如果此事真的存在,那么钱来喜的嫌疑将会很大……想到这里,花郎突然又摇摇头,他觉得不对,如果因为这件事情就认定钱来喜嫌疑很大,那么钱来喜又为何要告诉花郎这件事情呢,他这不是吧自己推向火坑吗?
慕容通的被杀绝非这么简单,花郎突然觉得自己来临同县所做的调查都是在浪费时间,他应该一早就坚持原先的想法,慕容通的被杀和陆一白的被杀,一定有某种联系,也就是说,凶手不可能是钱来喜和吴品。
而童乐的嫌疑最大,从一开始,花郎就应该把目光聚集在童乐身上的,因为只有他与慕容通和陆一白有联系,最重要的,童乐没有证据证明自己是清白的。
花郎点点头,他应该把所有重心都放在童乐身上的。
可就在花郎认定童乐嫌疑很大的时候,却发生了一件让花郎意想不到的事情。
他们本来在街上漫步,可就在这个时候,花郎听得有人喊他的名字,他寻声望去,发现是童乐,童乐急匆匆的跑来,一开口就说道:“今天花公子不是问我能不能证明陆一白被杀那天我是否清白吗,当时我说我一整天都在家,可花公子不信,不过我突然想到了一件事情,可以证明我是清白的。”
花郎眉头微皱,颔首道:“什么事情?”
“陆一白被杀的第二天早上,我的几个生意伙伴来给我拜年,并且商议接下来的合作,那天很早,大概辰时之前,而陆一白是晚上被杀的,试想在这么短的时间里,我怎么可能从龙须县赶到临同县的家呢,再有便是城门开的很晚,无论如何,我是不可能在龙须县杀人,然后第二天辰时之前赶到家的。”(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