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亮出我们的旗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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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起来,维尔斯大踏步地朝佣兵们的地盘走了过去,几个负责警戒的佣兵望着他。对他的态度颇为不屑,维尔斯也不在意,他低声对警戒的佣兵说:“麻烦通报一下,我想见见你们的首领。”

侍卫们对维尔斯的举动不明所以,对佣兵们的态度感到生气,不过被凯瑟琳给拦阻了。凯瑟琳明白:在这个时候,与这些佣兵们拉拉关系,就算沙盗来的时候他不能帮忙,至少也不会与他们结成一伙。

佣兵通报首领的时候,神态十分恭谨,看来这个首领的威望很高,他边说话还边向维尔斯望了几眼,首领听完后向维尔斯望了一眼,点了点头。

便有几个佣兵把维尔斯引到了首领的旁边,这个首领坐在地上淡淡的笑了一下:“对不起,我并不善长你贵族的礼节,朋友你有什么事就说吧。”这个首领的言语还算客气,但是隐隐的有些抗拒的意思,他特别加重了你们贵族四个字,含义不言而喻。

维尔斯叹了口气,他就挨着这个首领坐了下去,“不瞒你说,我原来不是一个贵族,在那些侍卫中待着有些憋气,所以来跟你说说话。”

他抿了抿嘴唇,向这个首领伸出手去,“我的名字叫做维尔斯,不知道兄弟怎么称呼?”

这首领眯了眯眼睛,眼中的神彩蓦地亮了起来,对方衣着讲究,明显是一个贵族,但是他的态度可没有贵族那么趾高气扬的感觉。至于他说什么原来不是贵族,这个首领直接当他胡说八道了。贵族都是世袭的,只有少量的低等贵族是凭借军功策封的。这个家伙带的侍卫虽然武技看不出来,但是兵器马匹都是上等,只怕是高等贵族,这样的贵族通常都是世袭的。

任他怎么也想不到,维尔斯原来确实不是一个贵族,他到现在也没有把自己当作一个贵族。

“我的名字叫做辛普森,和您不一样,我原来是一个贵族,也获得了继承权。不过我不想去过那种贵族式的生活,蒙兄弟们看得起,拿我当首领,我自然就不能亏待他们。”

“嘶!”维尔斯心中的惊诧不小,这个人本来是贵族,贵族与平民出身的佣兵们本来就不是一路。这个人竟然可以和佣兵们打成一片,而且他的地位还不低。这个人很有几分手段啊!

随即维尔斯又看到了这个人的脖子上一道伤疤。伤疤很恐怖,竖着的十几道伤**错,可以想像当年的伤口如何惊人,这不是利器的伤,似乎是野兽的利爪抓伤的。“看来这个人是拿命换来的!”维尔斯对这个人有点敬佩了,一个贵族继承人可以放弃美人珠玉的生活与佣兵为伍,这本身就十分难得,更难得的是他真的可以和佣兵们打成一片。

难怪这个人说话还算文明,没有那些佣兵们的粗俗言语,原来他原来是个贵族。这也造成了他说话时粗鲁温和兼而有之的风格。

辛普森拿过了酒壸,灌了一口,咂了咂嘴唇。仿佛很享受的样子。看着维尔斯的眼光,他客气道:“要不要来一口。”光明神作证,他真的只是客气客气,他知道这个贵族不会喝的。让这些贵族去喝那些割喉如刀的劣质麦酒,还是杀了他们好了。

谁知道维尔斯想也不想,拿着酒壶对着嘴,“咚”“咚”“咚”“咚”辛普森的脸上的表情在抽搐,见鬼!那可是他最后的一壶酒。

维尔斯装作没有看见他的心疼,用袖子擦了擦嘴,他仿佛一个吸大麻的人在终于吸到了梦寐以求的大麻的爽快表情。

“哈哈!好久没有尝到这个味儿了!”维尔斯学着辛普森的样子,咂了咂嘴,末了还用他那欠揍的眼神示威性的看了辛普森一眼。

辛普森在心疼之余又有一点小小的奇怪,这个贵族可没有自己一开始时喝这种酒的扭捏,他是真的喜欢这种酒。这让辛普森收起了对维尔斯的轻视。

酒是佣兵们的生命,在经历了生死边缘的冒险后,在每一次接受任务时,他们都会灌得大醉,这会让他们忘记伙伴的离去,生活的困苦。他们都很享受这种感觉。

“抱歉,喝了你的酒,但是我不想给你钱,因为我觉得给你钱是一种侮辱。酒是佣兵们的生命,我明白的。我知道我车厢里的红酒淡得出鸟儿,你肯定也不会喜欢,这样吧!我送你一样东西。”

维尔斯伸出右手,嘴唇微不可察的动弹了几下,一阵轻快得声音响起,仿佛是音乐般动听。一道白色的光芒在黑暗中闪起,佣兵们的眼神中充满了惊异。

“魔法师?你是一名魔法师!”辛普森的声音也十分的兴奋。

魔法师可是一种传奇性质的职业,大多数人都不清楚魔法到底是什么。很多人以为魔法师是无所不能的,他们可以自己死而复生,他们可以让对手生而复死,更可以让仇人生不如死。他们可以把不存在的东西从手中变出来,不得不说,很多的魔法师被人们和魔术师都搞混了。

反正大多数的人都把魔法师们叫做“创造奇迹的人”。

得知这个贵族是个魔法师,辛普森的态度好了些,“哦!请饶恕我的失礼,没想到您竟然是一名尊贵的魔法师!”辛普森激动之下,原来的贵族腔调又出来了。

贵族中有很多习练魔法的,不过他们也就是玩玩而已,很少有贵族可以把魔法修炼得精深的,因为魔法修炼是很艰难的,贵族的事务是很繁忙的。不过这个维尔斯显然不是,他的魔法水平还算不错,这辛普森看得出来。辛普森对维尔斯的观感更加的好了,他也明白了,这个维尔斯不是一个一般的贵族。

维尔斯谦虚地笑了笑:“我只是一个低级的魔法师而已,上不得台面的。”

手中拿着一把狭长的巨形长剑,这柄长剑重而沉,适合力量强大的剑士的劈砍。“这是我的礼物。”维尔斯笑得十分的友好。

辛普森的眼睛瞪圆了,这把剑的做工十分的精细,肯定出自高超的匠人之手。剑刃十分的宽大、厚重,令辛普森惊讶的不是这把剑的做工,而它的材质。剑身呈黑色,上面雕刻着一些精密的花纹,花纹的样式古朴而玄妙,一枚风青钻石镶嵌在剑刃上。

武者都喜欢武器,辛普森自然不能例外,以他的眼光来看,这剑身的颜色明显是掺杂了大量的玄铁,玄铁可是好东西,普通钢铁加上一点立成神兵!比玄铁更加难得的是上面的银色花纹,这是用秘银镌刻的魔法阵,上面的风系魔法可以让出剑更迅捷,武者的动作也可以更快。

用了玄铁的兵器是好兵器,加了秘银的兵器可就是价值连城了,上面有魔法加持的兵器恐怕可遇而不可求了。这把剑是伊凡送给维尔斯的,他送了很多的战士兵器给有魔法师身份的维尔斯。

自从维尔斯把剑拿出来辛普森的眼光就一直盯在上面,剑是佣兵们的最爱。旁边的佣兵们看到这把剑,都围拢过来,眼中射出贪婪的光!

财不露白,这是生存的法则,有一些佣兵团除了佣兵的身份外还是强盗。不过维尔斯不怕,他有一种直觉,这些佣兵们是真正的佣兵,他们是有原则的!都说男人的直觉是不准的,不过维尔斯的直觉一向很准。这并不妨碍他男人的身份,维尔斯愿意赌一把,他用自己的命赌这些佣兵不会见财起意!

辛普森的眼睛看了几秒钟,就在其他佣兵们舍不得把眼光收回来的时候,他的眼光已经回到了维尔斯的身上。他的表情很严肃,甚至带了几分恼怒:“维尔斯阁下,你这是什么意思,难道你要侮辱我们佣兵的尊严吗?”

维尔斯松了一口气,他赌赢了,看来辛普森果然不是一个见财起意的人。

他托着这把剑,看了看辛普森,佣兵们的性格直爽而火爆,他们不喜欢拐弯抹角,所以维尔斯打算实话实说:“我知道你肯定不会收,虽然我喝了你几口酒,但是并没有欠你那么大的人情。”

看了看沙漠远处的黑暗,维尔斯幽幽道:“安卡拉是盗贼们的天堂,我们来到了这里,而且我们被沙盗们盯上了。”说道沙盗,他抬头看了看辛普森,辛普森的表情没有变化,看来可怕的沙盗们并不能让他顾忌!

“半夜时分沙盗将会攻击我们,我想把这把剑做为你们佣兵团任务的所得,我想求你们保护我们。”维尔斯说完了这些话,他看着辛普森的眼睛,辛普森的眼睛没有变化。

“其实我来到这里只是想和你们说这些话,我知道你们讨厌贵族的虚伪,说实话,我也讨厌!不过我是一名贵族,该死的贵族,虽然我很讨厌这个身份,但是我甩不掉他,你明白吗?”

说到讨厌贵族,他的眼神射出的厌恶的感觉让辛普森感到他的话是真的!这让辛普森顿时有了一种知己的感觉,辛普森原来就是一句身份不低的贵族,而且是世袭的。

对贵族身份的厌恶让他抛弃了一切,金钱、地位、美女,他毅然决然的加入了佣兵团,这个维尔斯倒很合他的胃口。

辛普森看了看维尔斯然后向周围的佣兵们喊道:“这位贵族想用这把剑来做为我们保护他的奖赏,兄弟们,你们说我们应该接下这个任务吗?”

“头儿,我们早就看那些可恶的沙盗不顺眼了,说实话他们肮脏的样子比这位贵族更加讨厌,所以我觉得我们应该接受这个任务!”

一个蹲在火堆旁边的佣兵这样说,他边说边拿着手里的不知名动物的大腿在狂啃。这个家伙的话让维尔斯大为恼火,拿我跟那些匪徒去比,这TMD是在夸我还是损我来着?不过有求于人,维尔斯笑了笑没有做声。

“头儿,我们接了这个任务,你正好缺一件趁手的兵器,这把剑就给你了吧!”

辛普森扔掉了已经空了的酒壶,他站起来:“这把剑是好东西,不要我不能要,我想我们的赖昂内尔团长缺一件这样的兵器。”说完他握着维尔斯的手,维尔斯笑了笑:“感谢你们!”

维尔斯把双手举向头顶,形成一个火焰的形状,弯下腰对佣兵们行了一个魔法师的礼节。

“伙伴们,亮出我们佣兵团的旗帜!”辛普森的声音洪亮,带着几分兴奋的吼叫!(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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