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唐姓豪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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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战家人怎么想,没有直接的证剧,就不可能公然出手对付自己,私底下的台面要来就来好了。

做完这一切,林剑就神色不变,径直往天都城的方向走去。

天都城在数万里疆域的大魏王朝不过一个小小城池,可在太行省内,也不能算是一个小地方。

此地连接着一条通往外省的官道,四面八方的客商都有聚集,论到繁华热闹,也是显赫万分。

林剑走在闹市里,发现自己意外的惹人注目,不少人察探到他挂在身上虎犼皮毛,都将眼馋的目光投了过来。这头虎犼的皮毛也算上乘,见到好买主,价格还要翻个倍。

“俗话说财不露白,还是赶快找个地方将这皮毛买了再说。”

他倒是不怕有人惦记自己,不过实在不喜欢别人投注过来的目光。

“让开,让开……”

马蹄声,呼喝声隔着远远的传来,周围的人群纷纷散开,大路上像是清了场一样。

“当街纵骑,好大的威风。”

林剑听到马蹄蹬在青石板上的声响,转过头去看见几匹骏马气势汹汹的冲了过来,那为首者身披锦衣绫罗,腰缠犀带,手执玉鞭,脚蹬马靴,是个面相阴柔俊美的年轻人,光看这一副打扮就知道身份尊贵。

他身后的几个高头大马上,清一色的是身膀体宽,一身腱子肉的武者,都着家丁打扮。这几人的实力都在淬体中期,拽着缰绳紧跟在年轻人身后。这年轻人的水准倒比这几人还不如,综合体能才8点。

咦!倒没想到那人也在里面。

林剑还发现,腊黄马脸的唐维庸也在里面,不过他这么一抬头,那唐维庸也发觉了他的存在,大声嚷了起来。

“哈,古尘风?你背上的是什么东西?”

这唐维庸这般大声嚷嚷,立刻引起他身旁那年轻人的注意。

“哦,竟然是虎犼的皮毛!”

年轻人被被唐维庸这么一提醒,有些惊诧的打量了一番古尘风缠在身上的皮毛,漫不经心的道。

“喂,你叫什么名字,姓古,算啦,我见你这张虎犼的皮毛,成色不错,不知道可不可以买给我……”

林剑摇了摇头,他并不打算卖给此人,而那年轻人却是毫不客气的投出一锭银了,砸落到林剑的脚下。

“这是十两银子,这块虎犼皮你就留下来吧……”

这年轻人抬了抬手,一副打发要饭的模样。

好一个纨绔子弟,林剑怒极反笑,他也不多废话,扬起一脚踩下去,一锭银子被他跺着一张银饼。

“你想干嘛!”

那年轻人吓了一跳,反倒是他身后的几个家丁齐唰唰的跃下马来。

林剑也不想多理会这些人,身子一转打算往人群里钻去。

“上去,给我拦下他来。”

年轻人以为林剑是怕了,眉头上扬,口气又发硬朗起来,他身后的一群家丁立刻围了上来

这跋扈的过了头了吧——————

林剑怎么也没有想到,这年轻人有这么飞洋跋扈,在闹市里就敢做出这般行径。

“且慢!”

还没等那几个家丁围上来,林剑就大喊一声,让这几人的脚步一停。

这十几位淬体中期武者联手,林剑也不得不退避三舍。

“这虎犼的皮毛你若真想买的话也好说,不过这生意先别急着做……”

林剑先是一句话稳住这几人,他慢慢踱步向前,自怀中钱袋里掏出一锭银子。

“我这里有另一笔生意,不知道阁下有没有意思?”

他刚迈出一步,那几个可能是护卫的家丁,立刻脚步微变,形成一个护围圈。

“这些家丁个个都不简单,不是什么泛泛之辈。”

单打独斗的话,林剑自然是半点不惧,不过看这几人动作默契,举止一致,联起手来的话自己恐怕难敌。

“生意!?”

那年轻人一脸的莫名奇妙,狐疑的询问了起来:“哦,你上前说话好了,什么是另一笔生意?”

这几个家丁让出一条路来,林剑顺势走过去。他手腕发劲,手中的银锭飞掷出去,奔袭腊黄马脸的眼前。

这一手兔起鹘落,众人都反应不及,唐维庸吃了一惊,不过他终归是有些功底,五指箕张,伸臂一抓将这银锭捏在手里。

“古尘风,你想搞什么鬼?”

他感到这一掷腕劲极重,偏偏力道不大,显然是刻意让自己接住。

林剑也不答他,而是盯着这年轻人笑着说话。

“你这匹马看上去不错,十两银子我买下了。”

“十两!想买我的马!”

年轻人大笑不止,他好半天才回过神来,笑着道:“你知道我这匹火云马值多少钱,你以为你能买的起吗?”

这位年轻人骑乘的马儿,身长一丈多,八尺多高,全身毛色暗红,一络鬃毛像是火焰飘飞,这是火云马,产地并非是大魏王朝,是岭国地域才盛产的灵驹,就算是豪门世家,花费数千金也买不到手。

年轻人的这一匹灵驹,是他的兄长所赠,这样一匹火云马,有钱也末必买得到。

“哦,那我就再加十两好了,恐怕能买下来吧……”

一旁的唐维庸尖笑一声,他像是看傻子一样看着林剑,说:“你是不是脑子出了问题,火云马千金不易,这是什么人都能随便入手的吗,再说,你也配买它———”

“你配吗”三个字刚落下,唐维庸就发觉林剑正用一种冰冷的眼神横扫过来,他心中不由自主的一颤,情不自主的想到了当日在舍塾中的遭遇。

“那就算了,”林剑嘴角噙出一丝冷笑。

“不过十两银子也不能半花,就凑当买个马头好了。”

说话的同时,他一步迈前,电光石火的刹那,就欺进了那年轻人的身边,呛啷!剑鸣出鞘,谁也没有看清他是怎么出手的。一泓碧波眨像是清风冷电、青光一抹划过。

火云马的颈项住血光飙飞,血液大篷喷散,硕大的马头自颈子上滑落下来,可马身还是好端端的站在那儿。

“十两银子,马头归我!”

林剑抽剑、斩马、还鞘不过一霎间,他的动作一气呵成,还剑时身形已经一晃而过,冲过年轻人的身边,声音仍在对方的耳畔回响。

血花飙溅,沾了那年轻人一身,可林剑却云淡风轻,一晃衣袖就过去,加快速度,身法一展,就挤进了附近的人群。

等到年轻人、唐维庸还有众多护卫回过神来,他早就飘然离去了。

“我虽不欺人,也断然不容别人辱我!”

林剑刚才就看出来,那唐维庸故意祸水东移,那个年轻人恐怕是唐家背景极深的人物,这一次是故意来找自己麻烦的。

“唐维庸这等小人物,以为找了这人来,就能欺压我,可是他不知道一件事,那就是这般小手段根本上不了台面。”

林剑对唐维庸的小手段根本不放在心上,他眼下得了青铜傀儡、又有尸磷火功法。

相信实力很快就能突破,日后成了舍塾的精英学生,身份地位跟现在有云泥之别,武力和地位,才是这个世界的实质力量。

“我也不用怕,进晋的太夸张,要知道当日连乔羽霖也称赞我武骨不凡,我这样异军独起,舍塾之中也只会当成是乔长老眼光独到。”

不过这会儿,他也懒得再去买虎犼的皮毛了,而是孤身返还自己家中。

他回到自家的四合院,敲了敲自家门,开门的是小丫鬟巧巧。

“少爷,少爷,你总算回来了。”

林剑很喜欢这乖巧的小丫头,揉了揉她的小脑袋,道:“是呀,不过我也没出去几天呀……”

他走近家中,环顾四方,发觉没看到贞嫂的身影了。

“你娘了!”

“老爷的病又加重了,她去找大夫去了。”

小丫鬟眼神一暗,低下头没有多说什么了。

“这样啊,”林剑叹了一口气,古尘风的父亲的病状,不是他能解决的,换了现代的说法,似乎是精神疾病,智能芯片也是单人辅助型芯片,再加上也不支持古尘风父亲的症状。

“带我去看一下吧!”

林剑不得不苦叹一声,他对古尘风父亲的事了解也不深入,古尘风自己的记忆也是模糊不清,仅仅知道他的父亲沦落到现在这个地步,都跟之前的家中变故有关。

大魏王朝座拥元涣神洲的中心地域,占据最为肥沃的土地,疆土辽阔,幅圆广袤;自大魏武祖开国初起,如此庞大无边的国土上,册封二十五行省,城池星罗棋布,有数千之数;从南到北,至西向东,辽阔得过冬地候鸟都难以飞越。

太行省不过是小小地方,距离中心区域的帝都疆土,几乎是漫无边际的路程,古家原先并不是待在这太行省的,具说原先也是当地的一座豪门世族,有土地万亩,钱粮无数,那像现在这样落魄。

当年全家为了逃难,跋涉了三个多月,路程漫长无比,家中的仆役死的死,逃的逃,等到了这天都城,就剩下十几号人了。

“据古尘风的记忆,似乎父亲古云鹏这般所为,是为了躲避一个大敌,这人在原先的行省势力十分庞大,不过进了这太行省就鞭长莫及了。”(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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