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风化也太开放了点吧》
作者:圆舒
和名妓成为好朋友。。。还想把大家闺秀拖下水,成为名妓朋友,这也太不可思议了!!!
换到现代,要是你妈妈知道你天天和几个名妓混在一起,不知道该气成怎么样了。
做生意可以,没有必要老往家领吧。你自己和名妓来往,有必要把人家好好的闺女拖下水吗??难道存着坏心,想要别人嫁不出去???
还有做丈夫的也奇怪,居然也同意妻子这么做???
我觉得这有个度,怎么样可以做生意,而又不败坏自己和别的好人家的闺女的名声。作者应该可以考虑一下,这放到什么年代都没有公开和名妓交往到如此密切的吧。
我觉得嘛,护肤品开个店也没什么。但是你要人家好闺女和富贵人家的夫人们同从事特殊行业的女子混在一起就不好了。还搞什么聚会沙龙的更加不妥。
这个就叫自甘下贱,连这些个人家都要被人看不起的。
不愿放弃青楼女子的生意,也该和其她人区分开来。青楼女子常去聚会的地方,其她女子去了能让人认为是正经女子么?口水都能淹死人啊。
就像你搞个女子聚会的地方你也得分,上层社会女人和青楼女子不可能混迹在一起。哪怕你心里想混在一起也不可能真混在一起。
去巴黎红磨坊看脱衣舞是雅。去农村看10元的脱衣舞就是贱,就是俗。
而且你的丈夫或未来丈夫是这些名妓现在的、潜在的恩客。。。
正常点的女子都不可能和这些人在一起的。
宋朝还是明面上禁止官员**的,也不许私下zhan有官娼、私娼。当然你背面可以做,那么有这样的法律在,可见青楼女子地位之低下。
真要明面上和这些人交好,还是穿到一个以做名妓为傲的社会吧
《在宋朝背景下,作者写得太过夸张》
作者:彤阿
宋朝以对女子礼教的保守出名.已有夫家的女子还能拉着大家闺秀与名妓一起喝酒自家相公还能那么放心让娘子单独与男子外出?与男子合作生意?如果在唐朝还能稍微接受点.小白文也太过小白.(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