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③章 【兜满物,竞夸雏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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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关于肚兜,相关是杨玉环发明,还曾涉及一个典故,木瓜伤乳。讲的就是杨玉环那小骚货和安禄山偷情,不想安禄山意乱情迷之下,对着玉环大乳又啃又抓,小骚货怕玄宗看见,就拿一件红布遮盖:“哼……都是野史,不过还有一种说法,杨玉环倒是第一个发明花样肚兜的人,想不到那小妮子还挺时尚。”

所有人看着王子书这么停住了,还对着一件大红肚兜发愣。这件肚兜是雪儿的,在众目睽睽之下,自己也不敢取走,羞愧难当,心中不住暗骂:少爷怎么这么小年纪,却……却有这般癖好。

一阵凉风吹过,卷起地上残叶,几十余人,一个一岁孩童,前方是一件红色肚兜,定格片刻,这是何等场面。

王子书嘴一歪。就它了。想着就用手中长木条,把那件肚兜挑了下来。扛在肩上,穿过人群,又向正厅走去。走姿飒爽,昂首挺胸,就是胯下那又白又小的小JJ有点大煞风景!

后面那些人仿佛都是追星族,跟在王子书身后又来到大厅。就连王帆和王张氏都不知道这个怪儿到底想干什么。

王子书把肚兜展开,平铺堂上,再把那些抓阄物器一件一件的放在肚兜之上。但在最后,不料还剩一只毛笔,无法,王子书只能拿捏在手中。把肚兜一梆,甩在肩上,右手拿着一只狼头小笔,一脸纯真之笑,双眼聚神,转身对王帆笑道:“爹爹,我长大之后,要做个全能之才!”

之前是走路,现在是说话,但这说话和此等怪举比起来,已不能算做什么。王张氏看着此子,深呼吸一下,笑着昏了过去。

众人全都呆在原地,死寂无声,凄风吹过,都一动不动的盯着王子书。王子书看王张氏晕了过去,急忙把所有一扔,跑至身旁,急着喊到:“娘亲娘亲。”用小手还摁张氏人中。

此等举动横看竖看都不象一岁孩童能干的,王帆站在这个小儿之旁,觉得自己怎么就矮了一等!张氏悠悠醒来,看着身旁的王子书,再看看地上摊了一地的抓阄之物,会心一笑,第一句话就是:“我儿孝子矣。”

王子书这下可出了名,等到中午,他的事迹不仅已成王府笑谈,就是街上行人也大多都知道,王帆老来得子,一岁能走能说,还会手掐人中,为母弃物回神。段段几个时辰,王子书已是巷中名人。

王帆虽是吃惊,但心中喜悦是谁都无法比拟的,就是王张氏也不能望其项背。

“此儿真是不得了,夫人心中只关心我儿身体是否康健,可不会把他往生意上想。”王帆不是李靖,自然不会对自己儿子拔剑刺杀:“但我却是个生意人,以后家产都要落入此子肩上。一开始还担心这么大年纪生下的儿子会不会如同白痴。”王帆摇了摇头,喜不自胜:“现在看来,是我多虑了,看这架势可不一般,之后可要细心教导,说不定长大之后,真能成为一个全能之才。”

酒宴完毕在之后,自称王帆“哥们儿”的如同牛毛,不管以前见过,或是没见过的,都来攀赞,虽说现在王子书还没什么利用价值,但是,长此下去,今后必定不是池中之物。

相反那些真心和王帆做朋友的,吃过饭之后,只是拱手一礼,和王张氏打声招呼,转身而去,没有任何矫揉造作之态。

王子书看着一个个虚伪之人,心中除了鄙视,还不住冷笑:看来这些人还有点远见,觉得我之后定可飞黄腾达,抖抖身上一毛半发,就可帮他们大忙。

王子书想到此处,那种玩世不恭的劲直接收了起来,心想:既来之,则安之。不仅如此,我还要在此处大展拳脚,现代不留爷,自有留爷处——咳!这个唐代就是留爷的地方了。首先我不用为衣食住行担忧,有个老爹老妈这般疼爱我,自然会娇惯我,但为了我的大好前途,我可不能自甘堕落,定要闯出个明堂。

“算了,现在还是好好享受一下吧。”雪儿从劳累的王张氏手中接过王子书,虽是能走,但张氏怕伤了他胫骨,就让雪儿抱着。

王子书这一下又落入两团乳峰之中,挤来挤去,小白JJ在慢慢发生变化。雪儿一眼瞥见,脸红如枣,玉指轻轻弹了王子书额头一下,小声道:“少爷,你可真是厉害!才一岁,又能走,又能说,还……还……拿人家那个当众宣扬,现在又……”

雪儿心中真想把王子书扔在地上,但斜眼看到王子书装可爱逗着自己,小手一伸,甚是可爱,声音还不忘学学“蜡笔小新”。雪儿烦恼一扫,羞笑道:“真是鬼精灵。”

“王兄,为弟这就告辞了。嫂子停步,不必再送。”王子书看着李客脸色通红,定是喝大了,但举止没半点失礼之处,心中对他更增好感。

“呵呵……这个李客还挺重情谊。”王子书在雪儿怀中,暂且把温柔之乡搁下,心中暗忖:“不失为一个好父亲,对了!我不是要和他儿子李白结为兄弟吗?”

想到此节,王子书心中不禁有些发愁:“先下还好说,之后可要让那李白看不起了,不行,作为他的兄弟我可不能落了后腿,定要勤学这里学文才行。这是在唐代,字体文章肯定和现代不一样,幸亏我‘天生神力’,比他人早几年走路说话,而且简单字还能认得,成语寓言也知一二。

咱可是北大研究院博士,有着一目十行,过目不忘的超强本事,不然象我这样不爱学习之人,也不会成为什么古文博士了。幸运的是,我还带着一本盗版《唐诗、宋词、元曲三百首》合定本重生了,这真乃是那个什么!哦,对了!真乃是如虎添翼!”

王子书再一想,这么说,我不是要盗版李白的诗作?哎呀……管不了那么多了,我不说谁能知道呢!我就是说,也没人相信!如若真是那样,岂不是在几千年之后,那些成名诗写的都是我王子书的名字。”

想到此处,王子书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很多在席之人,都被吓爬在地,转在桌子底下,一动不动的看着王子书。

王帆也觉得,王子书这算是开了荤戒了,一发不可收拾,长此下去,奇怪之举,多不胜数,就连他都不知道王子书下个动作要干什么,还是快快让他撤离现场的好。

“雪儿,你先带着少爷回房,天色也黑了,外面多风,小心着凉。”

雪儿答应一声,转身进房。王张氏爱儿心切,看着满院之人,也无几个是王帆至交,也转身走了进来。王帆也觉得席间之人,走了一批,又来一批,似无消弱之势,无奈身为一家之主,却只能硬着头皮死撑下去。

王帆应酬完已是深夜,回到屋里,倒头便睡。在王子书身旁的王张氏温言道:“老爷,我明天想去趟天佛寺,谢谢佛祖赐儿之恩。”

“夫人说好,当然就好!只是……只是明天我还要回店中料理,不能陪夫人前去,还请夫人体谅。”王帆的确是累了,那么多人,一人一杯,也把王帆灌死了。王帆脸贴床褥,已有睡意。

“恩!老爷,你就放心,有雪儿陪我去就好。”

第二日,天气晴朗,正适合外出。王子书今天心情特好,原因就是重生已来,第一次走出王府院落,看看唐朝大街小巷,风俗习惯,早适应早好!

张氏怕街上人杂,伤了王子书,所以还是让雪儿抱着。王子书也不傻,既然有温柔乡,又何必找不痛快,自己走路呢!

唐朝富庶,现在可是天下第一大国,但是比起之后的“开元盛世”,还差了老远。至今,还是武则天当朝,虽是半古老人,但却还没死,李显那败家子儿也还没能登上龙位。这个时候的皇位之争,还不甚激烈,所以并不牵扯到百姓。街道两旁人烟鼎沸,生意隆隆,更使王子书心中愉悦万分。

王子书心中自然知道唐玄宗李隆基是公元685年出生,比自己大了小三十岁,现在还不是他牛比的时候,朝中政事更和自己打不上一点边。

但并不代表王子书不关心朝中局势,要知道,重生不易,我可要好好把握!王子书心想:现在我先积聚些力量,不管是在武力,还是文采,都要说的过去,再加上我这个和别人不一样的脑袋身躯,混进宫中,并不是难事。人常说:伴君如伴虎,我就不信这个邪!大不了一死,但机会难得,错过就不会重来,我可不想留下什么遗憾。(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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