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枫的住处位于枫城市一处有名的贵族小区,在病倒之前,林枫凭着他奇特的能力,数年内挣下了一份惊人的家业,这只是其中之一,遗憾的是他来不及享用就突然被癌症缠身。
这套被林枫三百多万元盘下的房子,里面的装修装饰完全对不起他的售价。打开大门,就是一个几十平米的大客厅,却被整整十排的大书架塞得只剩下走道。边上的客房,除去一间主卧室,一间工作室外,余下的几间也被书架填满。除了一些必须的桌,椅,沙发,床之类的个人生活用品外,这套房子几乎没有别的家具。
“价值三百多万元的房子,你就用来塞书了?”
“房子装修,麻烦!上图书馆查资料,麻烦!现在这样,正好!”
当年第一次到老友家做客的方宇,当场被这房子的布局狠狠地雷翻了。唯一摆在客厅大门左侧充当装饰品的那个“思考者”的雕像,也是林枫在养病期间因个人爱好而亲手雕刻出来的,算是这套“高级图书贮藏室”里唯一象样的装饰品。
架上的书是清一色的医学方面的书,内科外科神经科,旁门别类无所不包,光是看目录就够让方宇这个正牌医科大学毕业的晕倒。这些书一部分是在林枫和李老头认识前买的,而更多的却是他们俩认识后李老头推荐给林枫的。在林枫病倒的这三年,李老头几乎是长住在这里。李老头出去替林枫做“安排后事”的准备工作,所以不在屋内。
开门而入时,瞧着这些巨大的书架,方宇感叹道:
“真想不到,这些书你居然都能看完.....”
“修车是车有病,医人是人有病。车是机器,人也是机器!在我眼里,人和机器唯一的区别就是,人是比机器更复杂的机器!理论联系实际,要看懂就很容易。”
方宇是医学院毕业,而林枫是正牌的哈工大的毕业生,主修的专业的是机械,毕业后他相当长的一段时间也都在和各种精密机械、仪表打交道,直到他认识了李老头为止。
林枫把右手搭在了方宇推轮椅的左手上,眼睛随即闭上。
“鸡蛋,牛奶,面包,还有一根火腿肠!小丽的厨艺还是这样没长进!咦,原来今天早上起来的时候,你和小丽在床上大战了一场,哦,不,是两场!难怪蛋蛋空得这么厉害!”
“滚,把你的爪子移开,我不想被人误会有特别的性趣爱好!”
不必等林枫收手了,受不了的方宇自己就赶紧把手抽出。差点忘记了,这家伙最妖孽地方的就是他的手了,被他的手碰到就和赤裸在他面前没有两样。
林枫的脸上露出捉弄人成功的微笑,他很得意地看着自己的右手。
和父亲一样,林枫从小就对机械有一种特殊的喜爱和灵性,而且随着年龄的增长,这种灵性越来越强。直到那一天后,它进化成了一种特殊的超能力——无论是多么复杂的机械,甚至是从未接触过的,他只要用手指稍稍地接触一下,指尖在机器表面轻敲几下,整个机械的结构,运行规律甚至缺陷,不足之处都能在几秒内了然于心。
因为所有损坏的机器他不经拆卸观看,仅凭手指敲两下做闭眼听声音状就能准确地指出毛病所在,所以同行们给他取了一个响当当的外号:黄金之手。而且这双手还有另一个用处:别人看美女是用眼睛看,而林枫看美女时却常常用他的手。只要被他的手接触到身体任何部分,倾刻之间就会从里到外被他赤裸裸地“看”个精光!
林枫这种“窥人身体于指间”的能力,实在是非常无耻的一项本事,所以每当方宇带着夫人黄丽看望病重的老友时,从来都是胆颤心惊、小心翼翼地防备他们间有“身体接触”的意外发生。
当年凭着这份能力,林枫很快挣下了一份惊人的家当。而后随着这份能力的增长,林枫有了更大的目标或者说是野心,再后来他就通过方宇认识了他的指导老师,名为李明的李老头。
“两个疯子一样的家伙,一夜长谈之后,他们就象蜜蜂蜜糖一样地粘在一起了。”
方宇永远不会忘记那天他将老友介绍给导师后发生的事情。那天之后,有名的黄金之手不再玩机器了,而是完全沉迷在医学里,确切地说,是对人体奥秘的解析之中。
“人,不过是一台更复杂的机器罢了!”
这是林枫在那天之后常挂在嘴边的话。为了将人这种更复杂的机器解析,林枫在李老头的建议下,开始疯狂阅读起各种医学著作。方宇嘴上虽然不服,心里却很清楚,这位老友如今在医学领域的造诣,绝对不会亚于这个领域的那些所谓专家教授们,更是远在他本人之上。
看着精神越来越好的林枫,方宇忍不住再次关心地问道:
“怎么样了,你现的精神,气色,好象有点......”
“过度亢奋吗?放心,这不是快要死了的回归返照,而是正变得越来越好的过程!我感觉得到,体内的癌细胞正在消失!脑子里的那个瘤子也在快速缩小!现在我的体温偏高,只是因为细胞分裂,新阵代谢的速度在变快引起的!现在的我,感觉很好,非常地好!得病这三年来,从来没有象现在这么好过!我急着回来,只是想查查,这倒底是怎么回事!天空中那个奇怪的光圈,是他引起了我身体的变化!”
林枫双手用力地搓着双腿,两条大腿的骨头有些微痒,原本已侵蚀到大腿骨髓几乎每个角落里的癌细胞,此刻正神奇般地自动转化,还原,改邪归正般地变回正常的细胞。照这个速度下去,过了不多久他大概就可以再站起来了。
回到家后,林枫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埋身于书海之中,他要找出这一切变化的根源。他正在恢复健康,连带着连从前的那些本性也正在回归。
方宇是世上唯一知道林枫那些见不得光的过去的人,别看林枫现在开朗、幽默,极好相处,可是这只是因为脑部的那个肿瘤而引发的异常——脑子长了恶性肿瘤后,这颗肿瘤歪打正着地让他恢复了正常的人类人格。
林枫身上癌细胞正在恢复为正常细胞,方宇很胆心他的性格会不会也跟着变回去。刚才在路上的时候,已经有一丝苗头出现。
房间里很快陷入安静,只余下刷刷的翻书声。林枫在查资料,方宇也随手拿起书架上的书翻了翻。几乎每本书上都可以看到林枫从翻阅后加注的一些红线,或者笔记心得之类的,其中也夹杂着少数李老头的涂鸦。
方宇把目标投向客厅一角的墙上,那里挂着林枫父母的遗像。方家和林家从前是相识数十年老邻居,两家的关系一直很好。他对他早逝的父亲也有些印象,那是个能力极强的人,遗憾的是很早就死于癌症,听林枫说这似乎是他们家族的遗传病。
不过,方宇对林父的印象更多的始于父辈们的回忆。
“林天那个人啊!做事,了不起,是个可以拿一百分再加十分的人!认真,刻板,细心!没有人比得上他!但说到做人,他不及格!所以,明明是同一所大学毕业,明明成绩他啥都比我好,可是我当过班长,工段长,车间主任,厂长,他却永远是我手下的兵,千年不变雷打不动的一个技术员!”
“别看那家伙和我吵翻天不给我面子,让我气得吐血!再气他事后我还是会用他,他是属牛的,牛的性格牛的命!拉车很有力,就是不看路!那家伙也是运气好遇上我这个懂他的老板加老同学,否则他早就被人整死了。后来我调走了,他落到别人手里,嗨.......”
“林叔叔有什么缺点呢?”
“他最大的缺点就是做事不知迂回,反应速度太快,无法容忍傻瓜笨蛋!知道吗?工作上的事,有些事情,你明知道别人会犯错,但也绝对不要马上出面去阻止!最好的情况就是等别人掉水里快淹死只余一口气了,你再出手去拉一把!林天那家伙呢?他就是错在反应太快,别人离河岸还有十几米呢,他就看出他们要掉水里了,然后早早地在那儿嚷嚷了,你说他这样的人会不会让人讨厌?”
“啊,这个,防范于未然那不是很好吗?”
“不好!救人于水火之中人家会感激不尽!拉人于河堤之上别人烦你一辈子!所以,有人要掉河里,没淹到快死你绝对别伸手拉他!老林就是不明白这点,以在工厂裁员大下岗的时候,你那个最能干的林叔叔却是头一批就回家滚蛋的!”
这些话都是在大学毕业工作前昔,方宇之父有意向儿子传授的人生心得体会。
“你知道你老子我这一辈子最得意的事情是什么吗?”
“是什么?”
“我这一生最得意的事情有两件,第一是就是我会用人,第二是我会做人!我能容忍林天这头犟牛时不时地落我的脸。我知道他能干,虽然他常惹得我很生气,所以我一直忍着,捏着鼻子用象他这样的人。所以,其实什么实事都不会做的我,靠着会用人和会做人,最后当上了厂长到现在混成局长,而什么事都会做的老林,老来连饭碗都保不住,最后还死得那么凄惨!嗨,老林这头犟牛啊,做事那么行,乍做人就半窍都不通呢?”
这段教导令方宇受用无穷。虽然是学医的,但是方宇在自己的专业方面的能力一般。不过信奉其父的处世哲学的他,学会了做人,同时也努力地去抓住那些会做事又不会做人的人为伙伴,面对身边的傻瓜和笨蛋同事他也努力地学会容忍:他们虽然做事无能,但祸害人却都是高手,和这种人打好关系没有坏处,所以做人本事远大于做事本事的方宇也一直混得很不错。
“当年接老爸你的位置的人是姓吴的那个谁吧?”
“吴天来那个笨蛋!当年我调走前都反复对他说过了,老林这家伙虽然脾气不好却是能干的干将,你再讨厌他也得捏着鼻子给我用了。这家伙倒好,一上去就把一帮子象他这样的刺头赶走了!这帮刺头虽然讨厌却都是实打实的骨干,有真本事的!结果呢?刺头一走,厂子三天两头出事故,很快就倒了。老吴自己,最后也被人给剐了,死得比老林还惨!杀他的人,我一直怀疑都是被他赶走的那帮人干的!他那样折腾人,又黑又贪,做事还不给别人留后路,最后自己也没有活路!”
看着正埋头于书海中的林枫,方宇忍不住又回想和老父的那段闲聊。林枫,我的老朋友,那个吴厂长的死,是你做的吗?
那个被剐的吴厂长,死得非常地惨,全身上下被剐了一百三十七刀,最后是活生生地痛死。凶手剐人的手法非常地高明,人体有六百三十九块肌肉,凶手切下了他一百三十七块,每一块块肉都是独立的、完整的,没有粘连一丝别的肌肉——如果这是在上解剖课,这个手法可以拿满分!而且为了防止他过早地失血而死,凶手在施刀的过程中甚至还对他进行了精巧的血管结扎手术止血。
案发后本市的医院和医学院很自然地成为了警方侦破的重点。当时还是在校生的方宇所在的学校就有警察上门调查过,因而他对这个案件也有了解。不过这起震惊全国的大案最后却成了无头公案,凶手至今都逍遥法外。
方宇在知道了林枫的能力之后,一直都隐隐地认为这起案件,还有后来发生的几起案件都和他有关。尤其是在看到摆在门口的那个思考者的雕像后,这样的想法就更加的强烈。因为那座赤裸的人体木雕像身上的每一块肌肉,每一道纹理,完全是按照人体肌肉的纹路雕画出来,毫无一丝偏差,足以做医学院解剖课的教学样本。
林枫是凶手,这个念头埋在方宇心中已有很多年了,但他一直没有问。他对这个朋友的了解,就象自己的父亲了解这位朋友的父亲一样。林枫完美的继承了他父亲的优点和缺点,并且一度将二者都发扬光大。
后来,林枫也意识到了自己的性格上的缺陷,于是他主动地努力去修正——不是自己主观地用自我意识和理智去控制,而是从“化学反应”角度去控制。通俗一点的说法就是,把自己当成精神病人去“治疗”。
当时林枫自己为自己设计的“治疗方案”,方宇回想起来就浑身发寒,对别人狠没什么,但对自己也狠到这种地步,那简直是妖孽一般地存在!
自我治疗后的林枫,做事学会了迂回,反应恰到好处,也能容忍身边的傻瓜和笨蛋!但那样的他,那段时间的他,方宇绝对很不喜欢,所幸那台“人形机器”在三年前重新变回了人。
瞧着林枫,方宇看了又看,想了又想,正在考虑该怎么开口的时候,林枫衣服口袋里的手机铃声响了起来。
铃声只是响了两声,就被他的主人直接关掉,甚至连拿出来看一下是谁打来的也欠缺。一分钟后,边上的电话铃声又响了。
“我去接!”
“不必,烦!”
方宇移动脚步想去接电话,林枫却先他一步,抓起书架上的一本书,用力地砸向三米外的桌子上的电话机,正中目标,话筒飞了起来连着话线搭拉着掉在地上,屋里随即又安静下来。
“这下安静了!”
林枫的脸上露出胜利的表情,而方宇则抱之以见怪不怪的苦笑。林枫这样暴力地应对“骚扰”电话,他不是第一次看到。每当老友沉迷于自己的世界之时,他憎恨一切外来的干扰!象这种扰人清静的电话,他砸了不知多少次了。
趁着这个机会,方宇决定把想好的话说出来。
“我说小林子啊,有个事很想和你说说......”
“啥事?”
又回到书本世界中的的林枫连头也没抬,了解他的方宇也深知这一点,继续道:
“这三年来,你虽然病了,可是我却喜欢这个变回高中时的你.....”
“那是幼稚无知的我!”
“可是很真!”
“是脑子里那颗该死的瘤子破坏了我控制化学反应的能力,让我变回去了!不过这个瘤子正在消失!”
很木然的声音,象三年前的他,不伪装的话,真实的语气是僵硬得象木头。身体在恢复的过程中,那个“机器人”也快回来了,才几分钟的时间,他的性格竟变得这么快。
“啊,不能这样看的。至少这三年来,你变得很不错,周围的人,大家对你的感觉都很好。现在如果你真能完全恢复,没必要再做那种事,再把那些东西割掉吧,他们毕竟是人体自然形成的一部分?”
“为什么要保留那些东西,那些东西会让我变得愚蠢!我的父亲就是因为这些东西才会那样的!我不会重复他犯下的错误!”
“可是,你是知道,存在必有其必然的理由,就算是从前被认为是多余的盲肠,现代医学也认为他是人体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没有了那些多余的东西后,世界在我眼里变得很简单,非常地简单!什么都可以看透,什么都可以适应,一切尽在掌握之中,那种感觉很妙!”
方宇无语,他知道这一回又失败了,就象多年前一样。
手机铃声又响。
这回,串场的声音来自方宇身上,林枫微露不满的表情,轻哼一声,低头继续看他的书。
方宇知机地跑到阳台上,几分钟后,回来的他把话机递到林枫的面前,脸上一副带着一股怪怪的味道。
“你刚才不接电话,差点错过了一件天大的好事呢!”
“好事?”
“你徒弟打过来的!”
“那家伙除了泡妞能整出什么好事来?”
林枫做厌烦状地接过手机,交流了几句后,脸色渐渐地变了,在方宇看来,那分明一副**到极点的模样。
挂断电话后,林枫将手机丢还给老友。
“真是麻烦呢!”
先前那种机器人一般的刚硬猛地不见了,换之的是一副要马上相亲却没有准备好的小男生的表情,这样子让方宇看了很想笑。
“泡妞的机会来了!你不会打算把自己变成机器人去泡妞吧?”
高智商,低情商,用这六个字来形容林枫再贴切不过。至于他所谓的切割掉不必要的东西,在方宇看来不过是一种低情商人士面对人际交往和感情生活时的逃避。
“我不会做那么麻烦的事,看上哪个妞,直接推倒就是了!从前我都是这样干的!她要是来了,我直接就在这里把她推倒!你是知道,我的手,对机器管用,对人也一样也有效!没必要做“泡”这种低效率低产出的事情!”
方宇笑而不语。相处多年,他太了解这个人,林枫过去不惜将自己的情感“切割”,并不是因为他是无情的人,相反,他的内心世界比谁都丰富。(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