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危险的对手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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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途仍然一片荒寂,直射的日光像烧热的钢汁,浇得沙砾滚烫。高登每走一段路,就稍稍歇一歇,始终让自己保持一定的体力。

他经过一座峥嵘高耸的风棱石,突然间,嗅到一丝隐隐约约的腥气。高登马上挥刀,向腥气的方向撩去。

“嗖!”一条灰色的蝮蛇从沙岩的阴影里窜出,撞上刀刃,被砍两断。高登向旁疾闪,一截蛇头跳起,咬在他刚才的位置,好一会才僵死。

高登捡起蛇尸,猛吸蛇血,然后拔出毒腺,涂在刀尖上,再撕掉蛇皮,生嚼蛇肉。蛇肉腥气十足,令人作呕,原本可以埋在沙下烫熟,但他不愿浪费时间。

蓦地,后方传来轻微的脚步声。高登丢掉蛇肉,霍然转身。

一个鼻如鹰钩、唇似刀削的黑发少年双手持刀,正向他悄悄逼近。

看到高登回头,黑发少年有些意外。但他行姿不改,迈着武技上的丁字步从容逼近,上身前倾,膝盖微弯,像一头作势欲扑的狼。

“这条蛇归我了。”黑发少年刀尖上挑,示威般地指向高登,手臂和弯刀舒展成一条稳定的弧线。

高登瞥了一眼对方腰间悬挂的十多只水袋,毫不迟疑地答应:“好,它是你的了。”高登认得这个黑发少年。他叫格鹰,在童奴中很出名,也是高登心目中的危险角色。

因为格鹰是唯一粗通武技的猪仔!他心狠手辣,出手无情,每次都能抢到足够多的麦饼。

格鹰手腕一振,旋出闪亮的刀花,神态傲然地说:“算你识相,饶你一条贱命吧。”

格鹰向蛇尸走去,眼看他侧身面对自己,高登目光闪动,一刀狠削对方的腰。他很清楚,格鹰绝不会放过自己。

与此同时,格鹰猛然转身,挥刀横劈,他本来就没打算放过高登。

“当!”双刀交击,刀身传来的强悍力道震得高登手掌发麻,上身不由自主地晃了晃。

“小兔崽子,你还想玩我?老子就陪你玩个够!”格鹰嘴角冷笑,跨步直冲,弯刀划过一道闪耀的弧度,斜斜劈下。

这是马贼的刀法!高登心头一凛,因为马贼习惯骑马冲锋,所以挥刀的角度总会绕开马头,斜偏三十度。

高登举刀封挡,又被对方强劲的气力震得后退。

格鹰借势吐气,弓身跨步,像一匹奔腾的烈马,裹着斜月般的刀光再次冲击。这是马贼惯用的“马步”,配合刀法,直冲直撞,不给高登丝毫喘息。

“当!”双刀再次相格,格鹰手腕转动,刀锋缠住高登的弯刀用力一绞,正是马贼最擅长的绞刀技巧。

刀柄在高登的掌心剧烈抖动,几乎脱手飞出。他抓紧弯刀,顺势后滚翻,一连滚出十多米,才摆脱格鹰的追击。这是地痞头子教他的逃命绝活,虽然样子难看,却非常管用。

“小兔崽子,就这么点本事,还敢跟你老子玩?”格鹰狞笑着,手腕抖出几个炫耀的刀花,不依不饶地斩向高登。弯刀在他手里,如虎添翼,发挥的威力远远大于不通武技的高登。

高登翻身疾退,和格鹰远远拉开距离。格鹰的力量、武技远胜自己,正面硬抗只有死路一条。高登突然意识到武技何等重要。不是所有的对手,都会给他时间从容布置,精心准备什么克敌的小工具。

一旦敌我狭路相逢,唯有武技决定生死。这也是软派刺客稀少,硬派刺客兴盛的原因。

“小兔崽子,有种你别躲!老子要把你的头皮割开,把骨头一根根敲断,再把你花花绿绿的肠子抽出来勒死你!”格鹰一边恫吓施压,一边凌厉挥刀。他从小在马贼窝长大,熟悉刀技,杀人如草,一刀接一刀的连攻逼得高登左躲右闪,连连退避,几无招架之力。

要不是高登身手迅捷,心态沉稳,早被他砍翻。

追击中,格鹰刀光一圈,环绕高登四周,限制他闪躲的空间,随后高高跃起,弯刀化作一道眩目的光芒劈下。

高登避无可避,只得硬接,刀身压下来的猛烈冲击力震得他双腿一软,半跪在地。但他并未慌乱,顺势摆腿一扫,扬起大片沙尘,罩向格鹰。

他以为格鹰会避让,孰料格鹰闭目、冲刺,弯刀长了眼睛一样劈过来。

“去死吧!”格鹰狂喝一声,刀光耀眼生寒。洒沙子这种伎俩他六岁就会了,自然懂得如何应付。

高登来不及躲了,呼吸在刹那间停顿。视野中,只有一线不断逼近的寒芒。

“轰!”他恍惚感到息微术在全身炸开了。

整个人融入了呼吸的节奏。

高登扬起手臂,手臂上的肌肉纤维像呼吸一样起伏,他轻盈挥刀,刀身也像呼吸一样起伏。

一声轻响,双刀交锋。高登的刀一抖一颤,巧妙消去了对手的刀劲。

格鹰脸露惊愕,但他应变极快,弯刀顺势下滑,斩向高登双腿。

高登刀锋下沉,再次截住弯刀。

两柄刀飞快交击十多次,高登凭借肢体的呼吸感,用起伏卸去格鹰更强横的力量。

他恍然领悟,息微术可以用来实战!

这是技胜于力的路子。

高登曾在家族藏书《武技概述》里看到过,武技的道路有两种:占主流的强调力胜于技,绝对的力量可以击溃一切技巧,就像雄狮可以撕碎狡诈的豺狐。

另一种就是绝对的技巧可以击溃一切力量,就像毒蚊可以叮死威猛的雄狮。传说臻至巅峰的技巧,可以斩杀任何级别的对手。

技巧派在近代早已没落。因为技巧需要千锤百炼,耗费的功夫远比提升力量多得多。可高登发现,这条路子非常适合自己。实战中的息微术,就是一种以呼吸控制肉体的深奥技巧。

高登侧身,挥刀,格挡,一次次化解格鹰的猛攻。他逐渐熟悉了息微术的运用,动作渐趋流畅,透出波浪般的韵味。尽管仍被格鹰的刀技压制,处于劣势,但高登劣而不溃,韧性十足,与格鹰巧妙周旋。

只是他的体力飞速消耗,肌肉开始疲软,纵跳的动作也变得有些滞重。但高登神色如常,瞧不出半点难受的样子。

热汗流过格鹰的背脊,他轻轻喘息着,心头渐感烦躁。本以为随手解决的蝼蚁,竟然如此难缠。

他不由萌生出一丝退意。这片戈壁凶险四伏,一旦耗尽体力或是流血受伤,后果不堪设想。

“住手!”格鹰骤然发力,一刀震退高登,口中喝道,“你杀不了我,我也杀不掉你。这条蛇我们一人一半,怎么样?”他紧盯着高登脸上细微的表情变化,这是一次试探。如果高登吃不消了,必然会同意休战,那他就和高登拼战到底。

“不怎么样。”高登目光闪动,主动挥刀劈向格鹰。他的手腕越来越酸,臂膀也轻微打颤,但越撑不下去,他就越显强势!

“当当当!”格鹰狠劈数刀,寒光大盛,再次将高登压制。但高登仗着胜过对手一筹的敏捷,甘冒奇险,趁隙反击了几次,摆出一副愈战愈勇的气势。

格鹰沉不住气了,再这么纠缠下去,只会两败俱伤。他弯刀连闪,用一串眼花缭乱的组合刀技逼退高登。“算了,这条蛇归你,我走!”

格鹰面向高登,一步步往后退。高登一言不发,步步紧随,刀尖跟着格鹰移动。

格鹰怒吼道:“小兔崽子,你到底想怎么样?在沙漠里同归于尽吗?”

“你浪费了我宝贵的体力,难道没有一点赔偿?”高登瞄向格鹰的腰间,“给我一半的水袋。”

“想都别想!”格鹰暴跳如雷。

高登微微一笑:“那就耗下去,我们一起品尝死亡的滋味。”烈日当头,两人持刀对峙,汗如雨下,全身湿得像从水里捞出来一样,眼皮黏得快睁不开了。

高登觉得手上的弯刀越来越重,大腿肌肉不住哆嗦,随时会力竭摔倒。幸好息微术融入肢体,用奇妙起伏的“动”,维持住身体平衡的“静”。

僵持许久,格鹰的面色一变再变:“你这个疯子!三只水袋,不能再多了!要不就拼个你死我活!”

“成交。”高登主动后撤一步。

格鹰把水袋扔到地上,小心翼翼地向后退。“你这条不要命的疯狗,咱们走着瞧!”他转身跑远,脑海不断浮现出高登平静的笑容。

他忍不住打了个哆嗦,曾为小马贼的格鹰非常清楚,真正可怕的不是那些凶相毕露的歹徒,而是谈笑杀人的家伙。生死对这种人来说,就像吃饭、洗澡、睡觉一样自然。

直到格鹰的身影消失在远方,高登才筋疲力尽地坐倒,身体近乎虚脱。如果格鹰够胆子拼命,死的会是自己。

高登吃力地捡起三只水袋,喝掉两袋,嚼完蛇肉。他要尽量在白天赶到小镇,夜晚的幽灵戈壁,也许比资料里描绘得更加恐怖。(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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