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寻人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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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厕所的门大开着,杨乐天冲了进去,里面几乎没有人。唯一一个刚拉上裤链的小孩还在他锐利的目光下,脖子一缩,溜了。

除了西墙上一排站立的池子外,北面还有三个隔间,杨乐天一个接一个地推开去看,在他推到第二扇门时,突然眼前一亮,他看见他的黑色背包正湿哒哒地浸在马桶里。

杨乐天急忙抄起来,伸手去包内摸索,然而,摸了两摸,他的心脏也跟着手上空空的感觉漏跳了一拍——没有,东西呢,那东西呢,去哪里了?难道被冲下去了?——他往座坑的马桶里望去,一向冷静的他登时慌了,因为在他眼中只有一汪清亮亮的水。

没有!真的没了?——杨乐天眼光狂乱地向四周扫荡,将盛满纸的纸篓扣了个底朝天,用脚镗开,不信地将书包倒转过来,疯狂去抖……然而,那结果都令他失望。

乌七八糟的手纸、无辜躺在地上的手机、一瓶正在流淌着的矿泉水……都在默默地为他哀悼。杨乐天的七尺长躯缓缓蹲了下去,五指叉向那乌黑晶亮的发丝中,狠狠地抓起,向上拉扯。可惜这一切,无济于事,头皮撕扯的痛不能让那丢失的东西回到他手里。

回不去了,真的回不去了……没有那个,肯定是无法回去的……他感觉心脏的温度在一分一分的失去,陷入了痛苦的懊恼之中。也不知过了多久,杨乐天将地上属于自己的东西胡乱地塞进包里,站起身来,垂头丧气地推开了厕所隔间的门。

这时,一个身形胖硕的男人捂着肚子冲进了厕所,与他擦身而过。杨乐天没有在意那胖子,径自走到对面的洗手池旁,扭开龙头。

将背包向洗手池的石台上一扔,杨乐天无力地洗了把脸,然后就让水这么哗哗地流淌,抬头看着镜中的自己。一些细碎的水珠如泪般的挂在他脸上,滑过他眼角微微显露出来鱼尾纹。是的,他已经老了,已是而立出头的年纪,居然还趁着周末答应了和同事打球。只可惜这场球他赢得代价太大,他是真的承受不起。

正恍然间,突然有人从背后拍他,令他的额头差点儿撞上镜子。

“哥们儿,这是你的东西么?”

“嗯?”杨乐天回头,一个古铜色的圆筒忽然跳进了他的视线。他的双眸骤然一缩,一把扼住了那人持筒的手腕,“是你偷的?”

“哎,你干嘛呀?”那人被抓得吃痛,一脸不乐意,“这东西可是我捡的啊,不是偷。”

杨乐天一怔,恍然想起这个人是刚才捂着肚子进来的胖子,应该不会是自己要找的贼,于是生硬地道歉:“对不起。”旋即他松开了手,接过那个剑筒,视如珍宝地摩挲起来。

“呵,看你这紧张的,一定是什么宝贝吧?唉,也就是遇上我,好人。”胖子说着,从裤子侧兜里掏出一盒烟,捏起一根,倚在洗手池边的窗口点上了。他斜眼看看若有所思的杨乐天,热情地将烟包递了过来,“兄弟,来一根?”

“不用,谢谢。”杨乐天摇头,边用手指轻轻触到剑柄上的红钮,边问:“你是在哪里找到的?”

燃烧的烟头在那厚厚的唇瓣间上下摆动,胖子向着对面飞了一个眼神,含糊道:“就是那儿了。”

“那儿?”杨乐天顺着胖子的目光看去,原来是被他忽视掉的第三个厕所隔间。他的手指轻压到那个红色按钮上,结果同他所预料的一样,那个红色按钮直至陷入到剑柄里,也什么都没有发生。

没有那曾经印在脑海里的亮影,没有那瞬间能抽离灵魂的气流,他还站在原地,紧握着一只古铜色的剑柄,听旁边被烟雾包裹的人咒骂着。

“操,刚才那盘麻小里不知老板放了什么料,害得我那二十块钱全便宜给马桶了。”胖子看着杨乐天向前移动的脚步,笑着警告:“我告诉你啊,你可别进去,那隔间里全是麻小的味道呢,我这不是赶紧点根烟,去去味嘛。”他漫不经心地将烟灰弹到旁边的纸篓里,“要不,你也来一根吧?”

似乎想到什么,杨乐天没有回应他,而是脚步一转,抄起自己的背包翻找起来。拉开内兜的拉链,他找到了一个钱包,里面五张百元大钞整整齐齐的叠放在一起,根本没有人碰过。

那个贼根本没有拿钱,还有我的手机也在……贼不为财?不可能!——他边想着,推开了几步之遥的第三个隔间,发现每个隔间侧面的隔板下都有一尺的高度是空的,也就是隔间之间是相通的。

杨乐天捏紧了钱包,立在原地思考起来:永世剑的剑柄应该就是从隔板的空当那里,由第二个隔间滚到这个隔间里来的……那么不妨大胆假设一下,那个贼人是拿到了永世剑,然后无意中触动了按钮成功穿越了,而他没有“握紧此剑”,所以永世剑滚落,不知道穿去了哪个时空……假如真是这样的话,那说明剑柄上的按钮还没有坏掉,太好了!不过,为什么我每次按都回不去呢?难道,一定要同去才能同归?看来眼下唯有找到吴阴天……

“嘿,哥们儿,没事吧?”胖子吐出了最后一口烟雾,将烟屁在窗台的瓷砖上缓缓地撵灭,掷进了纸篓里。

杨乐天被他一唤,惊醒:“哦,没事,再见。”他稍一点头,便快步走出了厕所。

“操,这哥们儿,有点儿意思。”

第二天是个工作日,杨乐天习惯性地起了个大早,在街边随意买了油条和豆浆,便拿在手里匆匆忙忙地乘上了一辆出租车。这半年来,他都是用出租车作为上下班的交通工具,虽然手里拿着汽车钥匙,也明明知道小区里的那辆白色捷达车是自己的,可是看着那有他照片的驾照,却是不敢动车,因为他不会开。其实,有件事他一直想不通,他是怎么和另一个人交叠在一起的,那个人有着和他同样的外貌和名字,还有一份特殊的工作——警察。

杨乐天那日一醒来,就被人告之他在和歹徒搏斗时胸口中了抢,然后奇迹般地抢救过来了。他一出口,几乎露出马脚,还好那个警察没有任何亲人,只有一个刚分了手的女朋友向他讲述了一些事情。原来,这个世界上的杨乐天也是一个孤儿,他的父母在他十岁的时候死于一场绑架意外,而那个男孩也在那个时候立志去做警察。

警察!因为他在这次任务中的英勇表现,还破格由警司提拔成了警监?!

杨乐天一开始很讨厌这份工作,因为这工作限制了他自由活动的时间,他一心所想全是找到吴阴天,然后和那混蛋一起穿越回去。不过几个月下来,他也渐渐习惯了,毕竟人生活在社会中需要一份事情来打发那些烦躁的情绪,而更令他欣慰的是,他可以利用这份工作之便去搜找吴阴天。

正如现在,他坐在办公桌前,打开电脑,修长的手指在键盘上点了几点,就敲击出了“吴阴天”三个字。他按了一下回车,眼睛注视着屏幕,随手拿起办公桌上的早餐豆浆,喝了两口。

这三个字他已经在警局内部资料库中搜索过无数次,可是每次只有那四个令人绝望的字出现在屏幕正中——查无此人。

半年来,这四个字无数次出现在屏幕上,而杨乐天早已从一开始的兴奋、期待、抓狂,变成了现在这个样子,一口豆浆一口油条地嚼着。

而此时,电脑那个圈圈突然转了半天,然后不动了。杨乐天微微皱了眉:“加载不上,死机了么?”他放下豆浆,在鼠标上点了两下,可那屏幕上的各个图标还是一点反应也不给。于是,他气闷地将鼠标一摔,刚要俯身重新按动机箱上的圆钮重启电脑,忽然那屏幕在他眼前闪了两闪,居然弹出了令人欣喜若狂的画面。

吴阴天,男,现居住地:北京市……

屏幕上有详细的资料,却在通常有照片的位置是空了。杨乐天反复读了几遍后,将那些资料熟记于心,便关上电脑,在电话中和下属打了声招呼后便走了。

由于是私人的事,杨乐天依然是出门打车,直奔一个叫“非凡康复中心”的地方。下了出租车,他抬头望向康复中心十六层的大楼。这个楼并不算高,何况,在北京这个繁华都市生活了半年,高楼大厦在他眼中早已司空见惯。于是,杨乐天放开步子,平静地步入大门,进去一打听才知道,他要找的三号楼原来是这康复中心后院的一幢老楼。

穿过一片开阔的广场花园,杨乐天便见到了传说中的三号老楼。这老楼很矮,只有六层,是八十年代初新建的第一批抗震房。现在老楼外墙刚刚经过重新翻修,在原本的红砖上刷上了明亮的白漆,乍一看,还真有些刺眼。

杨乐天在阳光下眯起双眸,驻足审视着这幢白亮的楼房,在寻找入口的同时,不由向上望去。忽然间,在他那启开一隙的眼缝中闪出了一道锐利的光,他呼吸一窒,游离的眼神霍然凝聚,定格在二楼的一扇窗子里,因为那里有令他这辈子都无法忘却的面孔——白皙并不张扬的方正五官,勾人阴霾的一双诡异眼眸,还有那令人憎恶的两片薄唇。

阳光的金辉下,曾经仗剑的青衣侠客恍然重现,杨乐天狠狠地收拢了手指,在心底大喝一声:吴阴天,跟我回去受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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