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偶遇还是缘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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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旭推开余青书,连连后退,余青书泪滴在面颊,动情的看着简旭,幽怨的说道:“青峰,你我青梅竹马,一起长大,怎么不认识我了吗,我是青书。”

简旭越发糊涂,这青梅竹马在余家原来是形容兄妹之情的,管不了许多,老人好哄,余青书既有才华,头脑不会太笨,别在河边溜达时间长了再湿了鞋,一戒师父教了我天下最给力的一招,跑吧。他运气施功,嗖的一下子便窜出门去,等余青书晃着她那曼妙的小腰肢追到门外,简旭早已无了踪影。

余青书无力的扶在门框上,哽咽着喊了声:“哥哥。”

简旭一口气跑回房间,腾的跳上床,用被子蒙住脑袋,被窝里仿佛都有余青书那美妙的香气,躺了一会儿,心情渐渐平静了,又扑棱坐起,天啊,计划不是逃出余府吗,怎么又跑回来了,哎呀,失误,不过是被一个美女投怀送bao,怎么这样无用,竟然吓到如此模样,看来我真是个好男人,若是换了个孟浪之徒,还不就势把余青书带到一个僻静的地方缠绵去。既来之则安之,既回来就睡觉。

折腾到大半夜,睡的晚,天已大亮,简旭还在蒙头大睡,门被轻轻的推开,余青书带着丫鬟走了进来,丫鬟手里端着一个铜盆,里面是冒着热气的水。

简旭依旧在睡,对她们的到来浑然不觉,余青书把食指放在嘴边,示意丫鬟不要做声,然后她静静的立在简旭的床边,呆呆的看着简旭出神。

简旭睡梦中感觉自己置身在花丛中,阵阵香气扑鼻而来,沁人心脾,他使劲的用鼻子去嗅,伸个懒腰,嘟囔句“好香”,睁开酸涩的眼睛,发现站在床边的余青书,他问自己,做梦吗?四下看看,又发现了一边侍立的丫鬟,感觉自己是醒了,吓的他腾的从床上坐起,茫然的看着余青书。

余青书微微一笑,“你醒啦,快,擦把脸,然后去吃饭。”老熟人似的,简旭不明白,是她看破了自己昨晚的伎俩,还是依旧把自己当做那个余青峰,这丫头,走火入魔了。

“余小姐,怎敢劳您亲自来伺候,简某担待不起。”简旭故意亮出自己的身份。

余青书道:“先生是余府的贵客,老太君喜欢的不得了,不过是打一盆热水,没有关系的,快洗吧。”一副无所谓的样子。

好吧,恭敬不如从命,简旭囫囵吞枣的洗了把脸,眼睛的余光不住的打量余青书,昨天见她之时还是一身素衣,今日竟然着了紫蓝的衣裙,发髻上也多了一些珠花,一直笑盈盈的看着简旭。天啊,可别纠缠,这样的美女加才女,我简旭也不是柳下惠,虽然不会动情,但动动心怕是可能。

吃过了早饭,简旭说什么都得走,老太太说什么都不放,一向和蔼可亲的的老太君,竟然撂下一句:“不就是耽搁几场演出吗,我十倍的赔偿你的损失。”简旭无奈的耸耸肩,心里却想,我还真不想走,昨晚那个和余主簿相约的人还没有查清楚,怎么听着都像高驰,那他们商量要办的事情会不会是捉拿自己,所谓走过路过不要错过,既然碰上了,就查一下,即使他们要做的事情与自己无关,若真是高驰,好歹再多抓些他干坏事的证据,回京之后向皇上弹劾他,这样祸乱朝纲的宦官,理应除之。

最后简旭答应下来,再住两天。可是,总得知会安庆班一声,别让人家以为自己攀附上了高枝便失了礼节。

简旭提出回安庆班告知一下,老太君没有拦阻,“这是应该的,去吧,哦,杜妈妈,去把那件黑貂的大衣给先生穿上,天冷,就快过年了,可别冻着了。”

一边的婆子答应着去取衣服,余青书对老太君道:“祖母,我想陪先生一起去,刚好去街上买些物件。”

老太君点点头:“去吧去吧,你们年轻人多逛逛玩玩,可别老是闷在家里,像我这个老太婆一样。”

两个人出了余府,后边跟着两个丫鬟四个家丁,余青书竟然也不坐轿,就和简旭一路走着,来到街上,依旧是那么热闹,卖年货的多了起来。余青书东看西看的,非常高兴,一件深紫的斗篷,帽子扣在头上,只露出一张无瑕的脸。

简旭此时却如坐针毡,不知道这余青书心里想的是什么。

余青书一边看一边问简旭道:“先生在安庆班很久了吧,看你也是饱学之士,如何做了个小小的剧作,如果不想为官,开个学堂却是绰绰有余。”

简旭心想,我还是太子呢,区区一个学堂的老师就把我打发了,编道:“我小时候家贫,多亏安庆班的洪班主帮助我,所以,现在是反哺。”

余青书心里高兴,这个先生还蛮重情义的,遂又问道:“先生可有娶妻?”

简旭直接答道:“没有。”

余青书又问:“可有定亲?”

简旭又老实的答道:“亦没有。”

余青书眼睛含喜,又问:“那先生可有中意的女子?”

简旭还是诚实的答道:“有。”

余青书正在街边的一个摊位上挑拣喜欢的小物件,拿着东西的手抖了一下,然后又道:“是吗,先生很喜欢她对吗?”

简旭蓦然想起了刘紫絮,叹口气,哎,余小姐啊余小姐,虽然你也是花容月貌,但我心里已被刘紫絮占满,无有一点空隙来放置别人。道:“此生只为她而来。”

余青书放下那物件,不再说话,往前而行,简旭跟上。忽然发现前面人群中有个熟悉的身影一闪,紫絮?不能吧,定是我刚刚心有所想,才至于眼花,否定。忽然又发现一个熟悉的身影,麻六?不会吧,我刚刚没有想这个臭家伙。

可不是麻六是谁,他也看到了简旭,高兴的跳了起来,拨开众人往简旭这里而来,一面大喊:“简旭!简旭!”那兴奋的模样,似乎就要过来拥抱。

简旭害怕了,刚刚还对余青书编了个故事,若是和麻六相认,他口无遮拦的,不知会说出什么,惹余青书生气也就罢了,自己还想查查那个声音如同高驰一般的人到底是谁,别坏了大事,先装傻充愣一阵,然后再想办法偷偷溜出来找麻六他们,详细解释。这样想着,简旭故意装作和余青书说话,没有去理麻六。

麻六跑到简旭他们面前,在简旭的身上捶了一下,高兴的说道:“喂,是我,六儿。”

简旭装作故意愣住的样子,说道:“这位小哥是谁,简某并不认识你,如何这样贸然相认。”

麻六以为简旭和他开玩笑,笑道:“得了吧,别装了,再装露馅了。”

简旭心里说,我就是怕露馅啊,傻小子,他无奈的晃晃脑袋,叹口气道:“现在的年轻人,自来熟,看谁都是一家人,大街上拉过一个便认亲戚,世风日下啊。”然后对余青书说道:“我们走。”

麻六见简旭真不认自己,他身边还带着一个美貌女子,两个人很亲近的样子,心里想,是自己认错人了,这是个与简旭长的一模一样的人?或是他就是那真太子?不会,即使脸面长的一样,但自己和简旭多年的哥们了,凭他身上的气味自己就能断定此人就是简旭。骂道:“简旭,你别闹了。”

简旭不理他,偕着余青书继续走,余青书问:“这个人好像认识你。”

简旭道:“余小姐你忘了,我是做什么的,所谓‘人怕出名猪怕壮’,走到哪里都有粉丝,哦,就是仰慕者。”

余青书点点头,她知道简旭是戏班子的人,到处演出,是公众人物,而简旭又是如此的才情,是个名家,被一些戏迷认出是很正常的。

麻六在后边追着走,絮絮叨叨,简旭气的心里骂,这个臭小子,成了狗皮膏药,贴上了。刚想回头去与他理论,心里突然一哆嗦,他面前站着一个人,墨绿色的斗篷,细长的身姿,惨白的面容,茫然的看着简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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