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秦轩用锋利的小刀剥下黄鳍金枪鱼的一片鱼皮时,皮下一层薄薄的雪白脂肪和脂肪下隐隐粉红色的鱼肉,颜色十分的诱人。
“这鱼好肥美”
“伯母,做鱼脍最好的就是这脊背两边的肉,最是美味”
秦轩仔细的将一段鱼脊肉的剃了下来,切成长方条,然后用利刀切成均匀的两毫米后的鱼片,层层码放在装着碎冰的白瓷大圆盘上,碎冰上专门铺了一层绿色的菜叶。
一片片红色的金枪鱼肉,围成一圈一圈整齐的码放在绿色的菜叶上,绿底红肉,颜色就如同果冻一般的,中间是一朵伯母安排厨娘从花园采来的粉色的月季花,衬托着几片芹菜叶子,看着十分的漂亮。
“静远,你这手艺真是可以,一个大男人,把女人家的事干的这么好”
“就是,秦大夫这盘鱼脍看着都舍不得吃了”
“伯母笑话我,这不是嘴馋的人喜欢自己动手,这个金枪鱼脍做好了,配一些酱汁和芥末就可以,我在把这些生蚝收拾一下”
“对了,我还想问你呢,这个叫什么?这么难看的东西,是吃的?”
“伯母,这个叫生蚝,也叫牡蛎,这也是海里产的,贝类的一种,这是真正的败絮其外,金玉其中的好东西”
“这个是不是药用里的那个牡蛎”
“没错伯母,这牡蛎还有些种类里可以产珍珠,但是它的肉可是鲜美至极”
秦轩用小刀撬开一个磨砺,奶白色的一团肉在光滑的珍珠质的牡蛎壳内,水晶晶的,看着都十分的诱人。
“伯母,要不要品尝一下”
“这样就可以吃?”
“是啊,往里面滴一点酱汁,你尝尝这样吃味道如何?如果吃不惯这样的,我们就改炭烧的”
“算了,我有点怕,这个不是鱼脍,还是烧熟了吃吧”
秦轩没办法,不过自己也吃不惯生的,虽然目前海鲜是绝对的无污染的绿色产品,但是毕竟要自己感觉好吃才行,生吃牡蛎有点淡淡的腥味,不少人也吃不惯。
秦轩用小刀在牡蛎肉底下一镟,使肉和壳分开,将碾碎的蒜末撒在上面,滴一点酱汁,然后均匀的摆放在一个烧着木炭盆上的铜板上,将五十个牡蛎切完,全部放好佐料,就大功告成了,端上桌子,一会就可以开吃了。
炭烧牡蛎是现烤现吃是最好的,一次可以烤十个,听着受热的牡蛎吱吱啦啦的响声,闻着那飘香的海味,绝对叫你食欲大开。
“伯母,我的任务完成了”
“行,我这里也马上就好,现在准备开席吧,可以上菜了”
秦轩回到客厅,皇甫惟明在和张晨说着国子监的事情,皇甫紫瑶则是坐在一边倾听,不时的也说上一两句,有皇甫惟明在,二人都是中规中矩的。
“大家都别聊了,可以开席了”
“这么快就好了?”
“是啊伯父,伯母们都做的差不多了,我只是将海鲜收拾好了即可,很快的”
当大家进入餐厅了时,一桌子菜肴都摆上了,中间是一盘刚刚端上来的炭烧牡蛎和鱼脍,一个颜色奶白,一个颜色鲜红,在配上烧甲鱼、青椒肉丝等荤素搭配,一桌子十六个菜,无比的丰盛。
自从秦轩的女子会所开了以后,长安有权有势人家餐桌上的菜肴起了很大的变化,都是效仿女子会所的菜肴做法,完全改变了以前单一的炖、煮、烤,多了很多炒制的菜肴,红红绿绿的,看着都丰盛了许多。
历史上,在宋朝以前,基本上没有炒菜一说,除了炖、煮、煨、烤等做法,唯独没有炒菜,在秦轩来大唐以前,在丰盛的宴席,基本都是水席,都是带汤炖出来的。
女子会所的炒制菜肴,一经推出,立刻就收到了追捧,附带着榨油作坊生意也是节节攀升,百姓家里没那么多钱买油吃,也学会了用动物脂肪来熬制油,用来炒制菜肴。
“秦大哥,这个就是你做的鱼脍?好漂亮啊”
“呵呵,是你秦大哥做的,是一条三尺长的大海鱼,切这一大盘,就用去了一点点鱼肉,那么大的一条鱼,这吃不完会坏的,大家加油吃”
“伯母,这吃不完可以冻上,不过已经冻了很久了,实在不行可以给亲戚们一家分点,叫大家都尝尝鲜”
“那么大一条鱼,差不多有一石的份量了吧,切上一半给韦兄府上送去,他家人多”
这个时代没什么冰箱之类的东西,虽然有冰窖,但是没有好的密封办法,食物也难保持新鲜,何况这金枪鱼做鱼脍,越新鲜越好味道越好。
“这个就不劳你操心了,刚才已经吩咐厨娘做了,清姐最喜欢鱼脍了,当然忘不了她们”
“哎呀,父亲母亲,你们能不能先不要说这些了,闻着这个贝的香味,我都忍不住了,把人看着眼馋的”
“呵呵,这都是自家人样,动手吧,静远、张晨,都别客气,开始吧,不然这瑶儿要流口水了”
“那我可不客气了,先来个这个贝,唔唔~,这个好好吃,太鲜嫩了”
“慢一点瑶儿,也不羞,没个女孩子样,这个叫牡蛎,也是海里出产的”
不光皇甫紫瑶馋嘴,在座的可是个个都如此,特别是这两种海鲜,皇甫惟明眯着眼睛细细的品尝这金枪鱼的味道,从他表情就可以看的出鱼的滋味怎么样。
“这个是真正的美味,真正的好鱼啊”
唐朝人喜欢鱼脍不是一般的强,宴席里无鱼脍不香,以至于很多诗词里都提到鱼脍,这其中比较出名的诗仙李白、王昌龄、王维、白居易等等一大票诗人都有诗词提到这美味的鱼脍。
“这个鱼脍看着真像静远上次送的那个果子的果肉,红橙橙的,看着都叫人食欲大开”
“伯母在要吃那个果子,要等到明年了,伯父伯母,你们别光吃鱼脍,这个炭烧牡蛎的味道可是绝不次于鱼脍”
皇甫紫瑶这个小妮子可是连吃了四个牡蛎了,那吃的一个美,对于鱼脍她反而不怎么吃了。
“咯咯咯~父亲母亲,你们吃了牡蛎,就不想鱼脍了,这个牡蛎才叫鲜美”
皇甫紫瑶说的很对,只是秦轩也是这么认为的,对于鱼脍,秦轩不怎么感兴趣,从来没有觉得它多么好吃,也没觉得难吃,但是碳烤蒜香牡蛎,这绝对是十分的美味,而且营养价值很高,比起牛奶要有过而无不及。
“伯父伯母,这个牡蛎是好东西,对身体非常好,有强身健体的作用,女子吃了可使肌肤细腻,你们应该多吃”
“秦大哥,真得有这么好,那我可得在吃一些,只可惜不能经常吃到呢”
“常吃是比较难,不过一年能吃个五六次应该没问题的,只可惜我们这里离着大海太远,运送起来不方便,如果是住在扬州,那真是可以天天吃上这美味”
“静远说的是,这牡蛎果然美味无比,不过再美的美味,天天吃也会厌烦,美味之所以美,就是因为稀少不可以常食指物,以前鱼脍只所以美味,就是很难吃到鲜活的鱼,现在鲜活的鱼可是天天都有,就是到了冬季,一样能吃到活鱼,以前这只是高官厚禄府上的精美佳肴,现在普通百姓也是餐桌必备,如同普通菜肴没什么两样了,如今称之美味的鱼脍,这个金枪鱼算美味,还有就是鲈鱼鱼脍也算美味,鲤鱼鱼脍只能是家常菜肴了”
“伯父说的有理,不过我也有对于美味的观点,个人喜欢某种菜肴,对自己的口味就可以称之美味,可以百吃不厌,上次出海,在一个岛上生长一种如西瓜大小的果子,当地人常食之,大赞美味,给我们品尝,结果闻到那个味道,不要说吃了,闻着都受不了,这就是个人口味不同,感知的美味也不同”
“秦大哥,是什么东西,闻闻都受不了?”
“那个东西叫榴莲,长的就和圆形的狼牙棒似地,那个味道闻着有股子臭味,反正很怪异的味道,总之还有些当地的美食,真的不能说出来,说出来估计大家都没吃饭的欲望了”
想起在柯陵那家土著人家里吃的那顿饭,叫秦轩现在还是心有余悸,对于人类来说,没有不敢吃的东西,不过想想,在饿的快不行的时候,也没什么不敢吃的了。
“我敬伯父伯母一杯,感谢你们的盛情款待”
“什么盛情不盛情的,以后想吃,随时到家里来,你叫我一声伯父,那也就是和一家人一样了,以后有空就随时过来”
“就是,现在家里也没什么人在,你两个大男人,休息日就来家里吃饭,这住的地也离的不远”
“太好了,人多吃饭热闹,也吃的香,秦大哥和张晨要常来”
这一顿饭吃的十分舒爽,大家也都很开心,特别是鱼脍和牡蛎,基本没有剩下,长安城地处内陆腹地,对于海鲜类的,除了可以吃到些干海货,就目前这交通工具,想吃新鲜的,那是不可能的。
长安城距离扬州三千多里的,就算是不停的换马,至少也得七八天,再新鲜的海鲜也臭了,不过好在这个时候的河鲜也是很丰富,鱼虾都有,也能略略解决口腹之欲。
等到明年的时候,开通了长安到扬州的客船,冬季就可以一用客船运一些冰冻的海鱼、海虾之类的海产品过来销售,这样也可以增加客船的一些额外收入,一举两得。
尹玉泉的跑路,对于造船的事情又一定的影响,自己早上送出去的信件里,也嘱咐了子义督促那些为自己造船的作坊,明年一定要完工交货。
现在造船,已经开始使用铜质的大钉子,这样造出的船会更加坚固,有可这个钉子,就可以造出更大的船只来,这是一个很大的进步,这一点也是秦轩给给尹玉泉他们说的办法。
虽然金属目前还是稀缺之物,还在朝廷的管制之下,但是也不是民间完全没有一点金属,只要出钱,还是可以买到的,只要不用来制造制式兵器,官府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静远,跟我去书房,有事和你说”(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