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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九年七月二十七日,B大某实验室
沈平抬头看了脸墙上的石英钟,扔掉手中的笔,伸拉僵直的颈背。熬了一夜,总算把最后的数据测算出来了,可以回家睡个整觉了。他起身走出实验室,换好衣服,背着包走出实验大楼。
才踏出实验室,他头顶上就传轰隆隆的雷声。抬头一看,天上却阴动密布,雷声滚滚,间或还有闪电现身,好好的夏日清晨就要被这雷阵雨打断了。
正当沈平还在犹豫是直接回宿舍睡觉,还是先回去吃早餐时,他的手机响了。“喂,你好……”
“是我,李明启。”手机里传来一个年老低沉的男声。
“李教授?早……”原来是他的博士生导师。
“早,我猜你又在实验室里熬了一夜,怎么样?”
“数据已经整理出来了,结果我放在桌上了,您来上班时就能看到。现在我正打算回去睡一觉,等下午再和您碰下头。”沈平还打了个大大的哈欠。
“辛苦了,早点回去休息吧?”
“好……啊——”一道不期而至的闪电,击住沈平的身体,他发出残烈的尖叫声。当闪电过后,却不见了沈平的影子,只剩下一部烧焦的手机残骸。
而手机另一边的李教授拼命的大喊:“沈平、沈平?发生什么事情了?”可惜他无论如何呼喊,回答他的只有冰冷的电话茫音。“嘟……”
沈平茫茫然地走在这深山密林里,脑子里却在不停地转动。回想先前最后的记忆,就是他在雷阵雨前站在户外接手机,结果被闪电击中。只觉得被电闪中后的麻痛,然后就人世不醒。
等他再次睁开眼睛,竟发现自己躺在一片草地上,四周不是他熟悉的校园,而一片看不头的森林。那个闪电究竟把他带到了哪里?
那巨大的能量把他的身体纳米化之后,带到了原始森林里?还是带他穿越时空黑洞,来到了他完全陌生的世界?
他低头看了看身上的衣衫,又从背包里翻到两包方便面和两只笔、一个笔记本,便他如今所有的家当。干吃了半包方便面,他就开始在森林延着一条若隐若现的小路前行。
幸好他是个农村孩,小时没少爬山越岭,不然还真有他受得。深一脚,浅一脚地走在山路上,他不自觉得想起小时候的日子。
沈平自小随母姓,他是由母亲一人带大的。母亲是个地地道道地农民,他的生父是个下乡知识青年。当回城潮一起,他便头也不回的扔上大着肚的母亲走了。
母亲再没改嫁,独自一人把他养大、供他上学,直到他以全省理科状元的成绩考上B大。他拼命的学习,年年拿最高奖学金,勤工俭学解决生活费,母亲身上的担子才轻了一些。
等他从B大化工、物理双学位毕业,并考上研究生时,他才把母亲接来参观他的学校,希望从此同她生活在一起。
可谁曾想,她竟会在这里遇到那个狼心狗肺的负心人?
也许他早就该发现她的异常,从她的眼睛盯着一对送新生入学的夫妻开始,从奔驰车上走下的男人惊愕地目光瞪着他开始,他该查觉得……
多年来压抑、隐忍的委屈,让母亲面对残酷的现实变得神情恍惚,悲剧终于在她独自去街上买菜时发生了。
看着母样冰冷的身体,沈平觉得自己的天都塌了,紧紧抱着她,他希望她象从前一样慈爱的拍抚他的脊背……
可回应他的只是一片冰冷。
“妈——”他撕心裂肺的哀吼,让闻都揪心流泪。
他把母亲的事故补偿金都捐了,除此之后,他想不出更好的办法。他愈发拼合的工作、学习,借以忘却失去母亲的痛苦。直到有一天,那人找上门……
沈平淡然冷漠地望着面前有些拘束的“成功人士”,冷冷地看着,一言不好。心中却庆幸他的相貌象母亲多些,不然他真怕日后再照镜子时会呕吐,最后忍受不了,毁容。
清了清嗓子,他终于开口了。“小平……我是你爸爸……”他抬头望了一眼,见沈平面色平静,他才又说道:“爸爸对不起你,这么多年……都没有照顾过你。现在你妈妈去世的,以后就让爸爸来照顾你。你缺什么,尽管说。车和房子,爸爸已经给你准备好了,马上就可以搬过去。以后……”
看着眼前自说自话、有些神经错乱的男人,沈平突然玩得非常可笑。想也没想,他端手面前的冰水,拨到那个男人的脸上。
自说得兴致勃勃的男人被当头拨了冷水,有些恼羞成怒,但最后还默默忍住怒火,用纸巾擦去脸上的水渍。沉默半晌,“小平,我知道你恨爸爸,可当初也是没有办法……现在条件好了……”
沈平冷笑一声,摆了摆手,打断他的话。“先生,我们是第一次面,只是陌生人。请你不要乱认儿子,想认去找别人,跟我没关系。至于你的房子、车,就更跟我没关系了。我叫沈平,只有一个妈,请你别再闹笑话了。”说完,他抬腿便走,完全将对方漠视掉。
“除了房子、车,还有市值几十亿的集团,这以后都是你的……”他狂喊着直起身,想要挽留沈平。
沈平笑了,回头可怜地看着他。“看来你穷得,只剩下钱了。”转身大步流星地走了,再没回头看他一眼。
他颓丧地倒地座位上,闭上眼睛,沈平那双冰冷淡漠的眼睛,一直在他眼前晃。原来他真得一贫如洗,竟然想用钱买回儿子,可惜……
他仿佛听见潺潺的河水声,又看到夏日月光下,那个梳着粗辫子的姑娘在对着他笑……
一切都太晚了……
沈平走了大半天,终于来一处雾气茫茫的山谷,走进去就仿佛走进了陶渊明笔下的桃花源。
这里竟然有眼山泉!
顾不得许多,沈平跑过去,趴在泉边,就是一阵牛饮。好甘甜的山泉水!
“扑哧——”身后传来一个女子的轻笑声。
沈平惊诧地回头,云雾间站着一个俏丽的姑娘,披着乌黑的头发,雪白粉嫩的肌肤,弯弯的眉毛、黑亮的眼眸、俏挺的鼻子、粉红的樱桃小嘴和俏皮的酒窝。可她穿着打扮,却是少数民族的装束。
姑娘被沈平直勾勾的眼神看得羞红了脸,最后她气鼓鼓地问道:“登徒子!怎么到山谷中来的?”
登徒子?好古老的称谓!
“冒犯姑娘了,实在我自己也不知道怎么会来到这里的。后来在林子里迷了路,走着走着,就走到这里来了。请问姑娘,这里是哪里?”沈平态度恭敬地问道。人生地,地不熟,还是老实些的好。
“这里是老人岭,很少有人能找到这里的。”姑娘眼神清澈透明,就如同泉水,甚至没有半分的戒备。
“姑娘知道想下山,怎么走?”下了山,一切就好说了。
“下山?”姑娘茫然地摇了摇头,“清儿从来没下过山,爹爹知道下山的路,不如去问问爹爹。”
沈平点了点头,起身跟在姑娘身后,往山谷更深处走去。山谷里面的雾气慢慢淡了,可以看到不远处有两间石屋。有位鹤发老者在石屋前,进进出出,象是在收拾、凉晒什么东西。
“爹——”那位清儿姑娘笑盈盈地跑向老者。“有人来了!”
老者笑眯眯地看着女儿,当他看到女儿身后的沈平时,眼睛里多几分戒备。他将女儿拉到自己身后,沉着脸问道:“来者何人?”
“老先生,我叫沈平。今天睁开眼睛就发现自己在山林之中,延着小路一直走到这,遇到了姑娘。我绝不是什么坏人,只是想问下山的路怎么走?”沈平试着用最简单的语言,解释来龙去脉,只希望老者能相信他。
老者上下打量沈平许久,见他虽然身着奇装异服,言语也与当地人不同,但看他的眼神正直、不躲闪,观其五官隐约透着书生气,应该不是什么大奸大恶之人。
“名叫沈平,是中原大唐人士?”老者捋着胡须问道。
“大唐?”沈平惊骇的瞪着老者,这时他才发现老者的打扮,分明就是一身的古装。咽了咽口水,沈平轻声问道:“老先生说得大唐可是高祖李渊建的大唐?”
“哈哈……”老者闻言大笑,“不是李唐,难不成还是张唐、王唐不成?”
天!他竟然穿到了大唐,难道他有机会见见李世民吗?“那当今大唐皇帝是……”
“僖宗李儇!”老者微笑着回道,不过他的眼底闪过困惑。难道沈平是别国初入大唐?
僖宗李儇!沈平的脸写满失望。若他没有记错,这个唐皇好像不是末代,就是倒第二代。他怎么偏偏穿到唐末来了?
难怕去隋末也好!
算了,还是搞清楚自己的地理方位吧。“老先生,请问这里是……”
“南诏的老人岭!”
南诏?也就是说他现在云南的老人岭里。沈平微微点了点头,转向老者深深地鞠了一躬。“谢谢老先生,还请老先生指点下山的路。”
老者见沈平行事彬彬有礼,相貌端正,再想到身后的女儿,他笑着说道:“想沈公子一路走来,也一定饿了。若不嫌弃,不如用过饭,休息休息再走。天色不早,只怕公子现在下山,还未到山下,天就黑了,莫再迷了路。先休息一日,待明日再走如何?”
摸了摸瘪下去的肚皮,看了看两条酸痛的双腿,沈平腼腆地点笑了笑。“那就打扰老先生了。”
“老朽姓陈,名英杰,字平常,你就叫我陈老爹吧。”老者微笑着说道。“这是老朽的女儿,陈清儿。”
“打扰陈老爹、清儿小姐了……”(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