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泰斯特,真的要封龙了吗?”刚才还期期艾艾的塞斯卡亚一下子精神起来,腾空而起道:“怎么我没有接到龙王的消息呢?”
“我这不是来送消息了吗?”巨龙阿泰斯特和塞斯卡亚并排飞行:“我现在是大王任命的信使,专门负责通知法诺斯山脉中的巨龙去封龙台去的。”
“真的吗,太好了!”塞斯卡亚一阵欢呼。
两头龙扇动巨大的羽翼,闪电一般向北方飞去,几分钟之后,身影已经消失在山脉的另外一侧。
“喂,搞什么嘛,连个招呼都不打就走了,什么时候回来啊?”望着巨龙消失的方向,洛非愤然举起中指。
封龙台是一个响当当的名字,洛非很小的时候就曾经听说过。
封龙台位于法诺斯山脉北麓,是一座顶端被削成平面的巨大山峰。山峰高四百多米,顶端的平台面积差不多有一平方公里,地面水平如刀削,据说是远古时代龙神的杰作。
所谓的封龙,一共有两种含义,第一种含义是人类中的王者册封巨龙为飞将军,也就是人类龙骑士的坐骑龙。第二种含义是龙族之王挑选龙宫卫队,胜出者将会成为龙族的守护战士,被册封为龙使。
在三千多年前,统治整个邦托乌大陆的是强悍的泰坦巨人。每一个成年泰坦的身高至少有五米,最高的可达十来米,他们力大无比,会雷电系魔法,并且对大多数魔法攻击免疫。泰坦中的强者,甚至可以和巨龙单挑。
相传,有一年龙王派洛特路过封龙台的时候,突然遭到泰坦十大高手的袭击,险些丧命。碰巧人类圣魔导师德亚经过这里,他看到龙王遇险,就挺身而出,经过三天三夜的浴血奋战,终于击溃了泰坦,拯救了龙王派洛特。
龙王派洛特感激德尚的救命之恩,将龙族的镇族之宝——七颗龙珠送给了德尚。
派洛特和德尚约定,无论何时,一旦人类需要龙族的帮助,任何人都可以手持一枚龙珠,带着七个人类当中的强者来到封龙台,要求龙族派出七头巨龙到人类世界去做人类龙骑士的坐骑龙,服役期五年。
这就是人类的封龙仪式。
德尚在得到七颗龙珠之后的第二年就进行了第一次封龙仪式,一次性册封了七头五阶巨龙。德尚就是依靠这七大龙骑士击败了泰坦,第一次在邦托乌大陆确立了人类的统治地位,建立了第一个人类大帝国——德罗帝国。
德尚作为开国君王统治德罗帝国三十八年,在他死后的三百年里,七大龙骑士代表的七大家族开始了对德罗帝国统治权的争夺,史称七王之乱。最终,德尚的后人被屠戮殆尽,大帝国也一分为七。
德罗帝国分裂成七个国家之后,王室收藏的六颗龙珠也被抢走。在随后的几百年当中,先后有五颗龙珠被使用,人类中的王者一共册封了三十五位龙骑士。每一次封龙仪式之后,就会有七个龙骑士的出现,都能保证一个国家至少五年的霸权。可是,一旦龙骑士的服役期限到期,巨龙就会离开人类世界,整个大陆就会再次陷入混战之中。
两千三百多年前,又有一个君王捧着最后一枚龙珠抵达封龙台,准备再次册封七个龙骑士的时候,意外发生了。一群强盗袭击了国王的队伍,国王被杀,准备做龙骑士的三个高级战士和四个高级魔法师也被杀死,龙珠不知下落。
对于这次事故,人类当中有很多猜测,有的说是国王的敌人提前获悉了国王的企图,从而埋伏重兵予以歼灭。也有人说是国王的军队发生内讧,从而导致风龙仪式的失败。
但是最流行的一种说法却是,龙王派洛特已经厌烦了人类无休无止的厮杀,不愿意继续派遣族人冒险介入人类之间的战争,因此才伪装成一伙强盗,把最后一枚龙珠抢走了。
时间已经过去两千多年了,人类世界沧海桑田,发生在封龙台上的伟大传奇已经逐渐被人类淡忘,最后一枚龙珠也不知去向,但是封龙台却一直是人类心目中的一块圣地。
因为,人类虽然已经丧失了封龙的权利,但是龙王派洛特却依然在封龙台封龙。
自从人类最后一次封龙失败之后,龙王派洛特开始了自己的封龙历史。每隔三四百年,派洛特都会把龙族召集到封龙台,进行一场惊天动地的大比武,从中挑选七头最强大的年轻巨龙,册封为龙使,管理所有的巨龙。
洛非知道,巨龙信使阿泰斯特所说的封龙,就是龙王派洛特亲自主持召开的一场龙族比武大会。他也知道,在北方一千多公里以外的那座平顶山峰之上,将会上演一场精彩纷呈的大比拼。
然而,那都是强者之间的事情,像洛非这样的拾荒者,对这种事情没有丝毫兴趣。
塞斯卡亚走了,龙魂草吃光了,接下来将会发生什么事情,洛非连想都不愿意想。
三天,五天,最多也只能是七天,洛非就会因为饥饿而倒在悬崖之巅,成为龙穴中唯一的一具人类尸骨了。
洛非从事的是一种高危险的职业,他曾经很多次设想过自己的死法,但是他从来没有想到过,自己有一天会因为饥饿而死。守着堆积如山的财宝饿死,洛非可以算的上拾荒者中的奇迹了。
躺在冰冷的石头上,洛非尽量让自己减少活动,以便让生命尽量延长一些。
“哇哇……”天空中突然传来飞鸟的啼鸣。洛非惊奇的发现,居然有两只苍鹰正在龙穴上空盘旋。
七八年了,这还是第一次有生物从龙穴上空经过。在以往的时候,因为塞斯卡亚的存在,这一带充满了龙族的气息,不要说是飞鸟,就连一只野兔或者老鼠都不敢在附近活动。
现在,塞斯卡亚去封龙台封龙去了,这一带山林龙族的气息锐减,一些胆大的飞鸟才敢在附近经过。
“鹰啊鹰,乖宝宝鹰,求求您过来吃我吧!”洛非向洞口挪动了一下,敞开胸怀默默地祈祷:“快过来吧,我都七八年没有吃到肉了啊!”洛非异想天开,妄图用自己的身体做诱饵,引诱苍鹰飞下来吃他。
或许是苍鹰没有看到洛非,又或许是龙穴中的巨龙气息还没有散尽,天空中那两只苍鹰只顾着在空中盘旋,一点俯冲下来的意思都没有。
在没有看到苍鹰之前,洛非脑海中并没有吃肉的念头,他只想着自己如何被饿死。
可是现在,两只肥大的苍鹰就在几百米开外却抓不到,洛非的感觉更难受了。洛非的脑海中不断的闪现以前烤肉的场景,想吃一口烤鹰肉的念头折磨的他快要发疯了。
“据说鹰的视力都很好,他们能看到几千米以外的老鼠。另外,鹰还有一个特点,他们最喜欢捕食受伤的动物。”为了能够吃到鹰肉,洛非准备孤注一掷:“奶奶的,我一定要让你们血债血偿!”
洛非从地上捡起一块带棱角的石头,猛地在自己的胸膛上一划,一道深深地伤口出现,鲜红的血液汩汩流淌。洛非丢掉石头,开始用双手在自己的胸口来回涂抹,尽量让自己的胸口看上去红艳一些,以期引起苍鹰的注意。
几分钟之后,洛非的胸口已经一片血红,他躺在地上,装作受了很严重的伤,偶尔会扭动一下身体,以证明自己还没有死,身上的肉还是新鲜的。
这个方法果然奏效了,天空的两只苍鹰很快就发现了洛非。苍鹰降低了高度,开始在距离洛非不足一百米的地方盘旋,嘴巴哇哇乱叫着,随时都有可能扑上来。
洛非紧张的等待着,他的手里攥着一块大石头,准备一旦苍鹰飞到身边,他就暴起攻击,争取一次把苍鹰击倒。
甚至,洛非还突发奇想。这两只鹰很大,翼展足有三米,说不定能够承载一个人类的重量。如果我不杀死他们,而是抓住一只苍鹰的大腿,或许能够离开这个该死的龙穴。
然而设想是一回事,现实却是另外一回事。正当洛非流着口水,憧憬着鹰肉的美味的时候,那两只苍鹰却突然腾空而起,闪电一般飞向远方。看他们惊慌失措的样子,似乎是受到了某种惊吓。
“回来啊!”不惜自残身体诱惑苍鹰,却弄成了这样的结果,洛非简直欲哭无泪。
鹰肉没有了,洞口的山风又很凉,洛非无奈的站起来,准备走到洞内去。
突然,洛非感觉光线一暗,一股猛烈的狂风从身后袭来。
洛非连忙回过头一看:“妈呀,金色火烈鸟!”(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