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菀汐低声道:“出了这样的事情,难道我不该确认一下自己的清白么?不自己查验一番,难道还让别人查验?”
初夏连忙点头,知道自己失言。
“小姐,奴婢糊涂了,小姐可千万别往心里去。其实那种书也没有什么的,就和那诗书礼仪是一样的,只是教我们东西而已。”
容菀汐笑笑,也不想让她为自己担心。只是低声嘱咐道:“你小心一些,借了身小厮的衣服,将要买的书写在字条上。到了那杂书铺子,不要说话,将字条递给老板就是了。一定要小心一些,莫要被人盯上了。”
“小姐放心吧”,初夏笑道,“奴婢再用头发做一撮儿小胡子。”
容菀汐点点头,道:“只要别让人认出你是容家的丫鬟就好。”
这些小老板一个个人精似的,岂能看不出初夏是女扮男装?但是只要他们认不出这是容家丫鬟就行了,认出初夏是女子也不要紧。
那杂书铺子在城南花鼓巷子中,平日里他们是不去那边的,只是听家里的小厮们说过一回。那里倒也并非只是卖这些见不得人的书,一些民间流传的医病偏方、食客厨师们做的美食谱子、游侠儿们写的江湖见闻、山水游记,在那里都能找到。
风国民间学堂很多,且学堂的费用并不高,一些家里稍微有闲钱的人家,都送孩子们去学堂里学习,因而百姓们普遍都识字。百姓们普遍知书达理,这是其他国家所不能及的。
初夏出去了,天黑方回。
见初夏穿了一身小厮的青色布袍,头上戴着一顶方巾,还果然捻了一撮儿小胡子在鼻子下面,而且还用眉黛点了几个黑痣在脸上,样子看起来颇为滑稽。
容菀汐笑道:“怎么弄得像个丑角儿一样?”
初夏心有余悸,谨慎地关上了房门,道:“可吓死奴婢了!不过小姐放心,这一路上奴婢是十分谨慎的,在城中绕了一个大圈子才回来的。”
“那就好”,容菀汐道,“书给我吧,你快回房去梳洗一下,卸了这好笑的妆容。让知秋去烧水,我要沐浴。”
“是,小姐。”初夏应了一声。
离开之时,还不忘红着脸提醒道:“小姐,可要藏好了啊,不要被人发现了!”
“知道了,我弄明白了怎么回事儿,就烧毁它。”容菀汐道。
初夏点点头,红着脸跑出去了。
容菀汐觉得好笑,这小丫头平日里大大咧咧的,没想到还是个内心腼腆的好姑娘。
容菀汐倒是不避讳这些的,虽说看着,的确是有些难为情的。但也正如初夏安慰她的话那样,她真的就只以为,这些东西同那些教人们道理的诗书是一样的,只是内容不同罢了。
只看了前几页,弄清楚了怎样来断定女子是否是完璧,就将这本薄书用蜡烛烧毁。
知秋打来了沐浴的水,容菀汐吩咐了她退下。泡在热腾腾的玫瑰浴中,身子上的疲惫也轻了些。
自己确认了一下,万幸之至,她仍旧是完璧。
知道了太子并未对她做什么,容菀汐是彻底放下心来。让热气熏蒸着自己的疲惫,及至身上的乏累感完全散去。
她没有必要向宸王交代什么,但是她要对她自己有个交代,或许还有……那远在边疆的的人。
过了今晚,便是五月初七了。
只有一日的时间,便是五月初八大婚之日,想必太子那边是不会再有任何动作了,因为他来不及。
过了五月初八,自此,在世人眼中,她就是宸王妃了……
没有人知道她与他曾私定了终身,没有人知道在边疆的旷野上,她看着他策马飞奔的样子,有多快活。
隐约觉得,那是她一生再也找不回的时光。
太子府中,太子在一众美人的簇拥下,脸上却未见丝毫笑意。
今天不应该将容菀汐送回去的。
若是他不将容菀汐送回去,再等上一日,容卿和老三那边,也未必能弄出确凿的证据来。而到了明日,容卿必定沉不住气,一定会不顾老三的阻拦去报官。
老三说是容卿看出了端倪,他当时被宋绪的存在分了神,并未细想。但如今想来,谁不知道容卿爱女如命?发现女儿被人劫走,多少也是会有些心神慌乱的,如何能如此细致地查出蛛丝马迹来?
一定是老三认定了是他,先认定了是他做的,再由毒蜂会的事情上联想到了宋绪。这便叫了他和宋绪过来,好一番诓骗。
当时因为事发突然,且宋绪那不成器的先慌了神,害得他也乱了阵脚。若是当时再多思量一番,这局,他定赢。
可如今他已经将人送回去了,事情并未闹大。以至于现在他这一局唯一的价值,就是让老三心里有一个疙瘩,老三或许会以为,他已经先给容菀汐开苞了。
且看明天老三退不退婚。若是老三退婚,局面便会逆转回来,是他赢。但若老三不退婚,他便输得彻底。
好在老三也没有得到任何确切的线索,不能咬定了这事情是他做的。且这事,无论是容家还是老三那边,必定不敢大肆张扬。若老三不退婚,父皇、母后和太后,定然都不知道这件事。这件事就这么神不知鬼不觉地过去了,也倒乐得个安稳。
翌日一早,容菀汐用过早饭,便带着初夏出了门儿,往宸王府的方向去了。
容卿听了家仆的禀报,心内担忧不已。害怕若女儿的贞洁真的有损,以女儿刚烈的性子,会不会……出不了宸王府?
但转念一想,女儿是极其识大体的,知道若是她在宸王府出了什么事儿,定然成为天下人的笑柄。女儿有思量,绝对不会做让容家门楣蒙尘的事儿。切女儿很孝顺,不会让他担心、不会抛下他不管,所以无论结局如何,女儿都是回回到府中的。
因而定了心神,只是在府中静等着女儿回来。
容菀汐来宸王府,倒并不是要给宸王什么交代,而只是让父亲放心而已。父亲不知道她和宸王的交易,只以为她嫁入宸王府,此生就是宸王的人了。
得了门口儿小厮的通传,云裳迎了出来:“王爷在花园里练剑,小姐先随奴婢去房中等,还是去花园?”
“去花园吧。”容菀汐道。
不知怎的,心里竟想要看看这一贯慵懒的人,手握长剑是什么样子。
且不想这看起来整日无所事事的人,晨起竟是这般用功。但凡是用心做晨功的人,其内里绝非是个懒散无壮志之辈。
宸王……
容菀汐笑笑。
她早就觉得,宸王并非表面上看起来的那般纨绔。至于风流么……至少如今看来,不像假的。人不风流枉少年,如此美男爱风流,倒也没什么错处。
初春花园中满是嫩芽,娇粉新绿,一派生机勃勃。
宸王穿着一身简洁的月白色练功服,金丝束袖束着手腕脚腕,衬得身材纤浓得宜,隐约可见手臂和胸膛那匀称健朗的线条儿。
宸王平日里看起来懒懒散散的,不想今日看来,竟是这般有男子气概。他在晨风中舞剑,每一招式都是苍劲有力的。且一招一式都精准无比,完全不似平日里那般得过且过的随意性情。
俄顷,他的汗珠随着出招挥洒,使得他那皎洁的面庞上,恍若蒙上了一层露珠,竟是比这院中的花草还剔透一些,美不胜收。如白玉的面色有女子之美,坚挺刚毅的五官线条儿,又有这世间男子少有的凛冽气势,如此鲜明对比,使得他的姿容更摄人心魄。
此景、此人,原只应天上有,人间难得几回见。
容菀汐如此瞧着,竟是被他的姿容风骨吸引住了……
“殿下的容貌风度,是世间万千男子所不及的。”
忽而听得云裳轻轻的声音在身后传来。
容菀汐回身看了她一眼,笑问道:“姑娘跟着殿下多久了?”
“回小姐,奴婢自十岁起便在皇子监中服侍殿下,至今已经八年了。”云裳道。
“难怪,瞧着姑娘的言谈举止,便知姑娘是殿下身边的主事大丫鬟了,不知姑娘可通房?”这话,容菀汐问得十分自然。
云裳脸上一红,摇头道:“奴婢陋质,入不得殿下的眼。且奴婢只是殿下跟前儿的大丫鬟,却不是主事的,王府中,由靳嬷嬷主事,奴才们的事情,都归靳嬷嬷管。”
容菀汐点点头,笑道:“可惜了姑娘这样的妙人儿。”
云裳更低了头,恭敬道:“小姐抬举奴婢了。”
容菀汐笑笑,回身继续看花丛中那舞剑的人。我们宸王殿下的风流债,可真是不少呢……
恰巧这位风流王爷抬头之时,看到了她。出了最后一个招式,瞧她一笑,这笑容,竟是温柔满溢……手中剑尖一挑,飞了一个花苞给她。
容菀汐出手接了,刚好握在手心里。
见宸王停了舞剑,云裳忙上前去,双手奉上帕子给宸王。
宸王接了帕子,边擦着额头上的汗珠,边向容菀汐走来。笑问道:“你怎么来的这么早?”